嘉晨智能: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874302 证券简称:嘉晨智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票数量:以公司现行总股本5,100万股为基数,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除前述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55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955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本在发行前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对象: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5)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电气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9)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0)上市地点及板块:北交所。 (11)发行与上市时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及北交所审核同意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2)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13)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14)决议有效期限:本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决定,则本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15)战略配售: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况确定战略配售对象和方案。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466.67万元、4,840.6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5.67%、14.30%,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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