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5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23:30:0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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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 华夏银行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夏银行(股票代码:600015)公布华夏银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914,928,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91,492,84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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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 长江电力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公布长江电力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中期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468,217,7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38,325,720.36元(含税)。


【13:57 林洋能源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林洋能源(股票代码:601222)公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60,169,1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949,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47,047,001.81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2,041,220,156股,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041,220,156×0.268)÷2,060,169,156≈0.2655元/股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655)÷(1+0)=(前收盘价格-0.2655)元/股

【13:57 交通银行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交通银行(股票代码:601328)公布交通银行2024年半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一)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A股股东。

(三)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4,262,726,6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16亿元(含税)。其中派发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71.44亿元(含税)。


【13:57 友发集团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友发集团(股票代码:601686)公布关于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批准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36,815,967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进行派发,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432,963,31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 36,815,967股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后,实际以 1,396,147,34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9,422,101.6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 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 (1,396,147,344股×0.15元)÷1,432,963,311股≈0.1461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461)÷(1+0)=前收盘价格-0.1461元/股

【13:57 光大银行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01818)公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A股普通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本行总股本59,085,551,061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44,897,310.34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所致)。其中,A股股本为46,406,815,561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26,308,818.34元(含税)。


【13:57 海通发展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海通发展(股票代码:603162)公布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16,878,70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5,843,935.40元。


【13:57 安井食品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安井食品(股票代码:603345)公布安井食品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160,9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议案的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

公司总股本为293,294,2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160,9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92,133,332股。按此计算,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7,526,665.40元(含税)。

(2)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92,133,332*0.95)/293,294,232≈0.95元/股
即: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95)÷(1+0)=前收盘价格-0.95元/股

【13:57 华策影视公布2024年分红方案】

华策影视(股票代码:300133)公布2025-004 关于2024 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投资者回报、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此次拟通过特别分红的方式提前部分实施 2024 年年度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225,621.06 元(未经审计)。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64,562,312.26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1,901,073,70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股份 26,128,600股后的股本总额 1,874,945,1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分配金额为 37,498,902.02 元。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57 陕西能源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陕西能源(股票代码:001286)公布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1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22日。


【13:57 模塑科技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模塑科技(股票代码:000700)公布模塑科技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8,015,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2.17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95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3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1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
2、除权除息日:2025年 1月 22日(星期三)。


【13:57 雪祺电气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雪祺电气(股票代码:001387)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77,7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3:57 东北证券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东北证券(股票代码:000686)公布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24日。


【13:57 百普赛斯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百普赛斯(股票代码:301080)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90,903股后的股本119,809,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24日。


【13:57 北化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北化股份(股票代码:002246)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9,034,7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23日。


【13:57 锡业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锡业股份(股票代码:000960)公布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5,801,9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23日。


【13:57 海思科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海思科(股票代码:002653)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9,917,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 1.35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2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5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1月24日。


【13:57 齐鲁银行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齐鲁银行(股票代码:601665)公布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度中期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834,998,12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14,044,761.62元(含税)。


【13:57 川仪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川仪股份(股票代码:603100)公布川仪股份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发放年度:2024年三季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5,000股股份)。

(三)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分配方案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该公司45,0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差异化分红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前述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13,411,75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票45,000股后的股份数为513,366,7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010,025.0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和转增分配,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为: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513,366,750股×0.3元/股)÷513,411,750股≈0.300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前收盘价格-0.300)÷(1+0)=前收盘价格-0.300。


【13:57 泸州老窖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泸州老窖(股票代码:000568)公布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471,951,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22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我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716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358元;持股超
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1月 23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 1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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