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7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23:35:2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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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 明德生物: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汪剑飞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13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060%)。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窗口期买卖股票的限制。

5、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汪剑飞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如下: 1、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3、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汪剑飞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上述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本次减持股东汪剑飞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8:59 逸飞激光:逸飞激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怡珀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4,733,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于2024年7月29日起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怡珀新能源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怡珀新能源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854,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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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08:59 埃夫特:埃夫特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安徽信惟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惟基石”)持有公司股份 51,96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591%;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基石”)持有公司股份 15,548,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9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513,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90%;股东上海鼎晖源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源霖”)持有公司股份 41,271,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098%。上述股份来源为信惟基石及马鞍山基石、鼎晖源霖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 5%以上股东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826,700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217,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608,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 5%以上股东鼎晖源霖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1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826,700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217,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608,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上述股东减持期限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3月 4日-2025年 6月 3日)。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08:59 聚辰股份:聚辰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珞珈”)和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珞珈”)分别持有公司 674.41万股、622.4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4.28%、3.9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北京珞珈、武汉珞珈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15.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57.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

北京珞珈与武汉珞珈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先生通过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的合伙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科技”)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陈作涛先生本人以及天壕科技未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北京珞珈、武汉珞珈减持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北京珞珈、武汉珞珈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08:59 华贸物流: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8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1%;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于永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7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3%;副总经理蒋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0%;副总经理吴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8%。

? 陈宇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8%);于永乾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合计减持不超过1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1%);蒋波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不超过10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8%),吴灏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
过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9%)。


【08:59 东软载波:关于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澜海瑞盛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澜海瑞盛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奕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奕博”)由于经营发展需求,拟通过澜海瑞盛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同时指定受让方为创奕博的关联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股份来源:澜海瑞盛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不超过4,912,55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3月4日至6月3日)进行。

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潘松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不超过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3月4日至6月3日)进行。

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孙雪飞女士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不超过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3月4日至6月3日)进行。

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08:59 富佳股份: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佳股份”)股东应瑛、廖万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43%。股东应瑛、廖万奎全部股份来源于上海古韵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古韵琳”)解散清算后,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股东名下。

上海古韵琳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来源于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富巨达”)解散清算后,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15个交易日后起,3个月内,股东应瑛、廖万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449,94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1%,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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