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6:05:46 中财网
原标题:金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
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的公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风机装备”)联合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机电”)中标了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的桂庙路快速化
改造(一期)工程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西行隧道)项目。


近日金盾风机装备(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中铁机电(联合体成员)与深圳市
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签订了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空气净化系统
采购及安装(西行隧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蔡鑫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提供服务,市政府投资交通公用设施的建
设管理工作。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田交通枢纽换乘中心四楼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3、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资信
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承包人: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采购及
安装(西行隧道)。


(2)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深发改[2015]38号。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项目内容: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位于南山区中心,西起振
海路,经月亮湾大道、前海路、南新路、南山大道、南海大道、东至滨海大道科
苑立交。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73-80米。工程采用地上、地下两
层交通:地下主线采用长、短隧道布置,单洞长6341米,为双向六车道加集散
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长约6341米,为双向六车道加集
散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长约4.9公里,双向六至八车道,
设计行车速动40公里/小时。


(6)项目承包范围:空气净化系统主要包括隧道空气净化系统(含静电除
尘过滤器、去除NO2过滤器、静电除尘器过滤器高压电源、静电除尘器过滤器
自动清洗装置等),以及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配套的通风系统(含轴流通风机、风


阀等)、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和控制系统、废水处理和水循环系统、配电控制
系统等配套设备等。具体以本标段涉及要求内容为准。


3、合同工期

(1)供货安装期为15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提供设备结
构尺寸图及安装详图。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以及调试、培训
并试运行,达到验收标准。


(2)运营维护期为3年。即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提供1095日历天的运
营维护。


4、质量标准

项目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5、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4390万元。



其中:设备费用金额:人民币3557万元;安装、调试、检验金额:人民币
467.4万元;3年运营维护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其他费用(备品备件和专用
工具、系统深化设计(BIM技术)和培训):人民币65.6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签约合同总价应包括实施空气净化系
统并符合招标文件的验收技术条件,以及正式验收合格后3年运行维护的全部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深化设计(须采用BIM技术)、设备制造、采购(含进
口设备采购的一切费用)、运输、安装、调试、3年运维服务(含活性炭及其他
耗费品更新)、培训、售后服务、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履约执行期内
是固定不变。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政府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的最终依据。


6、签署地点:深圳市

7、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
包人合理的利润。


8、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9、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主办人(金盾风机装备),承担隧道空气净化系统设备的设计、


生产、供货、调试等工作;

(2)联合体成员(中铁机电),承担安装施工任务工作。


四、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名称: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558315167U

住所:洛阳市西工区陵园东路4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光

注册资本:10000万

经营范围: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
程分项)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装
饰材料批发;电线、电缆批发;钢材批发;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防水材料、五金水暖、电器电料销售。


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是国内城市隧道第一个设计选用空

气净化系统设备的项目。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开拓城市隧道空气净化
系统市场打开良好局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
产生积极影响。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
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


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采购及安
装(西行隧道)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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