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0-06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和2020 年4月13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 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2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34%,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4.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9月2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 计成交量68,502,442股。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7,125,610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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