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0-02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31日,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 简称“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经自查,公司发现已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第二、公司基本情况 2.2中截止报告期末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部分列示内容有差错,现对上述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 限公司 56,691,800 人民币普通股 56,691,800 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21,0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60,000 范骥 1,896,060 人民币普通股 1,315,800 吴承志 1,205,9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700 周徽 1,182,842 人民币普通股 952,058 范训忠 1,040,900 人民币普通股 738,200 李蔓丽 991,3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官元栋 796,560 人民币普通股 698,873 黄立飞 668,8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张仁莉 667,400 人民币普通股 567,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1.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 东有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2.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 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3.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更正后: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 限公司 79,368,520 人民币普通股 79,368,520 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29,484,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484,000 范骥 1,896,060 人民币普通股 1,896,060 吴承志 1,205,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5,900 周徽 1,182,842 人民币普通股 1,182,842 范训忠 1,04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0,900 李蔓丽 991,300 人民币普通股 991,300 官元栋 796,560 人民币普通股 796,560 黄立飞 668,800 人民币普通股 668,800 张仁莉 667,400 人民币普通股 667,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1.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 东有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2.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 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3.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更正也 不会导致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的数据发生变化。 本次更正后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好的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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