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公司总裁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0—162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泽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将 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480,41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479%)。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 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通过石河子德梅柯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股) 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股) 直接持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陈 泽 55,282,914 5,921,638 61,204,552 0.9916% 10.2489% 二、拟减持股份计划 1、减持股东:陈泽。 2、减持原因:股东财务安排。 3、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 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 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 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 陈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480,410股(属于其直接持有部分),即减持股 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479%。 5、减持方式: 陈泽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票来源:来源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所获公司股份(在上述减持 计划期间如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情况,则减持数量相应变 化)。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陈泽在公司资产重组时关于股份限售承诺: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过程中获取的股份(包括因华昌达送股、转增股本而孳生股份)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2014年10月1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若上海德梅 柯2016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业绩补偿义务人所持 股份的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则业绩补偿义务人的限售股份不得转让。待上海德 梅柯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以及减值测试完毕后,视是否需实行股份补偿, 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解禁业绩补偿义务人所持剩余股份。该项承诺已履行 完毕。 2、截至本公告日,陈泽所作相关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 上述承诺。陈泽在其发送给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明确承诺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事宜,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陈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情况。 3、在上述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陈泽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 行股份减持,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陈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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