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公司总裁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8:56:07 中财网
原标题:华昌达:关于公司总裁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0—162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泽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将
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480,41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479%)。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
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通过石河子德梅柯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股)

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股)

直接持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陈 泽

55,282,914

5,921,638

61,204,552

0.9916%

10.2489%



二、拟减持股份计划

1、减持股东:陈泽。


2、减持原因:股东财务安排。


3、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


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
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
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

陈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480,410股(属于其直接持有部分),即减持股
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479%。


5、减持方式:

陈泽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票来源:来源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所获公司股份(在上述减持
计划期间如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情况,则减持数量相应变
化)。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陈泽在公司资产重组时关于股份限售承诺: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过程中获取的股份(包括因华昌达送股、转增股本而孳生股份)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2014年10月1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若上海德梅
柯2016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业绩补偿义务人所持
股份的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则业绩补偿义务人的限售股份不得转让。待上海德
梅柯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以及减值测试完毕后,视是否需实行股份补偿,
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解禁业绩补偿义务人所持剩余股份。该项承诺已履行
完毕。


2、截至本公告日,陈泽所作相关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
上述承诺。陈泽在其发送给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明确承诺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事宜,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陈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情况。


3、在上述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陈泽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
行股份减持,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陈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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