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9:12:07 中财网
原标题:赛意信息: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1,55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0.7173%)的股东意拓合伙企
业计划在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2月4日期间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5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73%;

2、持有本公司4,35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47%)的股东意成合伙企
业计划在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2月4日期间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47%;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020年11月2日,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接到股东永新县意拓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意
拓合伙企业”)、永新县意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意成合
伙企业”)提交的《关于所持赛意信息股份的减持计划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永新县意拓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557,240

0.7173%

2

永新县意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4,352,250

2.0047%

合计

5,909,490

2.72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意拓合伙企业、意成合伙企业为公司上市前骨干员工的股
权激励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员工获取部分资金提升生活品质的需要,有
利于激励骨干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上
限(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

永新县意拓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557,240

0.7173%

2

永新县意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4,352,250

2.0047%

合计

5,909,490

2.7221%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2月4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意拓合伙企业、意成合伙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履
行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减持
及减持数量。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
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
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
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本人/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及披露的
公开承诺构成本人/企业的义务,若未能履行,则:本人/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说
明原因由发行人公告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同时采取或接
受以下措施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1)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

(2)提出并实施新的承诺或补救措施;

(3)如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益,则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意拓合伙企业、意成合伙企业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意拓合伙企业、意成合伙企业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意拓合伙企业、意成合伙企业提交的《关于所持赛意信息股份的减持
计划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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