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现代生活混合 : 华安现代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1号)
原标题:华安现代生活混合 : 华安现代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1号) 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2020年第 1号 )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二〇 年 十 一 月 重要提示 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由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 , 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 10月 29日《关于准予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109号)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已通过 指定 报刊和指定 网站( www.huaan.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 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基金 ”)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 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 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 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 等。 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中包括 资产支持证券 、 股指期货, 同时 本基金还可 参与 融资业务, 可能增加本基 金总体风险水平 。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 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投资港股。本基金投资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见 下文 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 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 自主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并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 在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 /申购和 赎回基金 份额 ,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托管业务的相关 内容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 说明书仅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所涉章节进行了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0年 10月 28日。 目录 一、绪言 ................................ ............................ 1 二、释义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 4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9 九、基金的投资 ................................ ..................... 61 十、基金的财产 ................................ ..................... 7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1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3 十六、风险揭示 ................................ ..................... 90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97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0 二十、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 .......... 101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03 二十二、备查文件 ................................ .................. 104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05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120 一、绪言 《 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 或 “招募说明书 ”)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 定以及 《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 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 交收 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交 收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6、 登记 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 转托管 及 定期定额 投资 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 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 日 35、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 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 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元:指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 基金合同项下的基金收益即为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 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 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 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 指定媒 介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3、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华安 现代生活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7、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 进 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8、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 国金中心 二期 31- 32 层 3 、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 国金中心 二期 31- 32 层 4 、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5 、设立日期: 1998 年 6 月 4 日 6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1998 ] 20 号 7 、联系电话:( 021 ) 38969999 8 、联系人: 王艳 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 - 50099 10 、网址: www.huaan.com.cn (二) 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2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1)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 本科 学历。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 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 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 历 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 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根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 兼董事 会办公室主任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 邱平先生, 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历任上海红星轴承总厂党委书记, 上海东风机械(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上海全光网络科技股份公司总经 理,上海赛事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浩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 国盛集团科教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上 海建筑材料(集团)总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 马名驹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 财务部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 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董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景域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董事、 Crystal Bright Developments Limited 董事、史带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聂小刚先生, 经济学博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助 理业务董事、企业融资总部助理业务董事、总裁办公室主管、总裁办公室副经理、 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 书处主任、上市办公室主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及直投业务委员会副总裁、战略管理部 总经理、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业务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夏则炎先生,本科学历。 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业务员、交易部 业务员、业务管理部项目经理、管理部综合处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经纪业务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经纪业务总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 经理、上海福山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福山路营业部总经理、上 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经纪业务委员会综合管理组副组长、经纪业务委员会执行 办 公室主任、零售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 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 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夏大慰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 院兼职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 2)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 ,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原上海证管办)机构 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 监管一处处长等职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预算管理委 员会委员、合规总监、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业务总监、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许诺先生, 硕士 。曾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业务总监,麦理根( McLagan )公司 中国区负责人。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高级总监,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 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 高级 总监。 ( 3)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 本科 学历, 21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 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1 8 年 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历 任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 兼董事会办公室 主任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珍女士, 硕士 研究生学历, 19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华东政法大学 副教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法制工作 处处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翁启森 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25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 台湾富邦银行资深领组,台湾JP摩根证券投资经理,台湾摩根投信基金经理, 台湾中信证券自营部协理,台湾保德信投信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 球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姚国平先生,硕士 研究生学历,16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香港恒 生银行上海分行交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助理总监、机构业务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 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谷媛媛女士,硕士 研究生学历,20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广发 银行客户经理,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业务二部大区经理、产品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饶晓鹏先生, 2007年 11月至 2010年 12月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 究员。 2011年 1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 2011年 3月 起担任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3年 12月至 2015 年 4月担任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 1月至 2015 年 4月担任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 5月加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9月 起 担任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和华安升级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1月起任华安行业 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12月起担任 华安汇智精选两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如下: 童威先生,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杨明先生,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许之彦先生,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高级总监 贺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 苏圻涵先生,全球投资部副总监 万建军先生,投资研究部联席总监 崔莹先生,基金投资部助理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5、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目前共有员工364人(不含子公司),其中 57.9%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92.6%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 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 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研究、市场营销、合规风控、后台支持等四个 业务板块组成。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 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 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 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越权或违规经营; (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 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 不当利益; (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全体人员,并涵盖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 其他资 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 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层、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组成部 分: ( 1)董事会: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 任。 ( 2)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 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 3)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 合规性监督和检查,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4)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 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而成立的非常设机构,以召开例会形式开展工作,向公司 总经理负责。主要职责是定期和不定期审议公司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以及其 他风险控制重大事项。 ( 5)合规监察稽核部:合规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 对督察长负责 。 ( 6)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是每 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和基本的职责。 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各位员 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 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 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当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 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4、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五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 部监控。 (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又包括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内 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员工的道德操守和素质等内容。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控制 意识,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节。逐步完善了公司治 理结构、加强了公司内部合规控制建设,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 2)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 动进行分析、测试检查,发现 风险,将风险进行分类、按重要性排序,找出风险分布点,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 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评估目前的控制程度和风险高低,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 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评估后,确定 应进一步采取的对应措施,对内部控制制度、规则、公司政策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改进实施。 ( 3)控制活动 公司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业务规则在制定、修订的过程中,也得到了一贯的 实施。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会计控制。 ① 组织结构控制 公司各个部门的设置体现了部 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及部门间相互合作与制衡 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 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权责分明、严格有 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 工、职责明确,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 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差错或舞弊发生的风险。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表单 传递及信息沟通制 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以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 ② 操作控制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管理制度,如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 中的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遵照实施。 ③ 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 计核算与基金会计 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严格分开。公司对所 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独 立。 基本的会计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复核、对账制度;凭证、资料管理制度;会 计账务的组织和处理制度。运用会计核算与账务系统,准确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采取科学、明确的资产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公允地反映基金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 4)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 渠道 ,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 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 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 5)内部监控 监控是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过程,对控制环 境、控制活动等进行持续的检验和完善。 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 度,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的检 查。检验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地充实和完善,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 组织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趋势,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5、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 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来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1006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 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 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 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 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 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 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 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 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 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 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 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 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 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 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 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 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 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 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 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 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 的需要 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 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 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 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 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 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 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 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 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 员工树立风险防 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 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 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 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 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 。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 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 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 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 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 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 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 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 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 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 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 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 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 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 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 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 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32层 电话:( 021) 38969973 传真:( 021) 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522室 电话:( 010) 57635999 传真:( 010) 66214061 联系人:刘雯 (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 D座 504单元 电话:( 020) 38082891 传真:( 020) 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35号旺座现代城 H座 2503 电话: 029- 87651812 传真:( 029) 87651820 联系人:赵安平 (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 12层 1211K- 1212L 电话:( 028) 85268583 传真:( 028) 85268827 联系人: 郁晓珍 (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业务部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59号财富中心 E座 2103室 传真:( 024) 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业务部 地址:深圳福田区金田路 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 3号楼 2008室 邮编: 518000 电话: 0755- 82755911 联系人:唐硕 (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业务部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 49号商茂世纪广场 19D2 电话: 025- 86890489 联系人:李展 ( 9)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业务部 地址:福建福州鼓楼区五四路 151号宏远帝豪国际大厦 2307室 电话: 0591- 87831775 联系人:王枫 ( 10)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 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 APP平台: iPhone交易客户端、 Android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 40088- 50099 传真电话:( 021) 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 代销 机构 (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 bank.pingan.com (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 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 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84- 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 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东码头园区 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21- 5399 网址 : www.noah- fund.com (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 45室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909998 网址 : www.jnlc.com ( 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6767- 523 网址 : www.zzwealth.cn (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法定代表人 : 马勇 客户服务电话 : 4001161188 网址 :https://8.jrj.com ( 1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公司网站: 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20- 5369 ( 11)济安财富 (北京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 4号楼 40层 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 财富中心 A座 46层 济安财富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 400- 075- 6663(济安财富官网) 400- 071- 6766(腾讯财经) 公司网站: www.jianfortune.com ( 1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电话: 4006788887 传真: 0755- 82080798 网址 : www.jjmmw.com www.zlfund.cn ( 13)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588- 588 网址: www.puyifund.com/ ( 1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 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 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 010- 89188000 ( 1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客服电话: 4000- 555- 671 网站: www.hgccpb.com ( 1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046- 6788 网址 : www.66zichan.com ( 1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fund.com/ ( 1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楼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 021- 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19)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262- 818 公司网址: www.5irich.com ( 2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 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21- 0203 (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 903- 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400- 700- 9665 网址 : www.ehowbuy.com ( 2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20- 2899 网址 : www.e- rich.com.cn ( 2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单元 1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单元 7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930- 0660 公司网址: www.jfzinv.com ( 2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 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网址: www.myfp.cn ( 25)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808- 1016 网址 : www.fundhaiyin.com ( 26)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客服电话: 0891- 6177483 网址: http://www.xiquefund.com ( 27)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5号楼 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5号楼 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00- 0030 公司网址: www.bzfunds.com ( 2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易峥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773- 772 0571- 88920897 网址: www.5ifund.com ( 2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二期 53层 5312- 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站: www.harvestwm.cn ( 3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服电话: 400- 866- 6618 网址: www.lu.com ( 3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 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 020- 89629066 网站: www.yingmi.cn ( 32)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10- 82350618 公司网址: www.igesafe.com ( 33)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158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8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700- 9700 公司网址: www.qiangungun.com ( 3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湘财证券客服电话: 95351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湘财证券网址: www.xczq.com ( 3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邮编 :100102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站: https://danjuanapp.com/ ( 3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001/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 3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电话: 4008- 918- 918 公司网站: www.962518.com (3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