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兴晟混合A : 东兴兴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东兴兴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东兴兴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兴兴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32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8月 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东兴兴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兴兴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11月 4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11月 4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0年 11月 4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东兴兴晟混合 A东兴兴晟混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9327 009328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申购业务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东兴兴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本公司各分支机构、网上交易、代销机构申购 A类、C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A类、C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申购费)。由于各份额类别的起始 申购金额不同,投资者在申购时须注意选择相应的份额类别,否则可能导致申购失败。具体业务办理请遵 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 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 M〈200万元 1.00% 200万元≤ 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本基金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金额确定申 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 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 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 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Y)赎回费率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Y<7日 1.50% 100% 7天≤ Y〈30天 0.75% 100% 30天≤ Y〈3个月 0.5% 75% 3个月≤ Y〈6个月 0.5% 50% 6个月≤ Y 0%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Y)赎回费率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Y<7日 1.50% 100% 7天≤ Y〈30天 0.5% 100% 30天≤ Y 0%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 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 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销售机 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6.2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申购费率相同。 6.3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 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6.4投资者可通过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投资本基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 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a、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fund.dxzq.net/etrading/ b、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号中海国际中心 6层 联系人:梁雅婷 直销中心电话:010-57307309 传真:010-57307388 公司网站:http://www.dxzq.net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6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6层 法人代表:魏庆华 联系人:田丰舞 传真:010-57307388 7.2非直销机构 序号代销机构是否开通申赎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5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1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4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7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0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 3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各代销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8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登录本公司基金业务网站(http://www.fund.dxzq.net)查询《东兴兴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东兴兴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309)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事 宜,或与本基金各代销机构联系。 9.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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