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朱守琛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朱守稳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朱守稳女士计划 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 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股总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无限售流通股 份数量(股) 朱守稳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67,500 0.01% 67,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票来源: 减持股份为股权激励计划获授期权行权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朱守稳 67,500 0.01% 合计 67,500 0.0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在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其已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 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 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朱守稳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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