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消费龙头混合A : 汇安消费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8:26:20 中财网
原标题:汇安消费龙头混合A : 汇安消费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汇安消费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安消费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安消费龙头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56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8月
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汇
安消费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安消费龙头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11月
10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11月
1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
11月
1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
11月
1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
11月
1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汇安消费龙头混合
A汇安消费龙头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564 00956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
A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

1.00元。投资人申购
C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
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50万
1.50%
50万≤
M<200万
1.00%
200万≤
M<500万
0.60%
M≥500万按笔收取,
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
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
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份时,该
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间(Y)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天
1.50% 1.50%
7天≤
Y<30天
0.75% 0.50%
30天≤
Y<180天
0.50% 0%
Y≥180天
0%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于持有期限不满
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满
30天不满
90天的,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满
90天但不满
180天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
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一)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
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
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
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二)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申购补差费=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
如为负数则取
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金额=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本公司直销机构暂不开放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
间及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时间及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以销售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
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传真:021-8021904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白玉兰大厦
36楼
02单元
  联系人:于擎玥
  电话:021-80219027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

  7.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服务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2)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扬路
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扬路
707号
1105室
  联系电话:021-50701053
  (3)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联系电话:0891-6177483
  网址:www.xiquefund.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上述销售机构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销售本基金
A类份额,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仅销售本基金
C类份额,其余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
A类、C类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汇安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安核心
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8.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8.5咨询方式: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公司网址:
www.huianfund.cn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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