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光启松禾”)持有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3,658,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深圳市松禾创新一号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一号”)持有公司股份2,11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9%;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成长”) 投持有公司股份1,019,2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禾创业”)持有公司股份516,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12,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2%。光启松禾、 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11月2日起解禁 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合计不超过2,771,056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923,685股,减持比例 不超过1%,减持期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2月2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不超过1,847,37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2%,减持期间2020年11月11 日至2021年2月10日。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 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光启松禾、松禾 一号、松禾成 长、松禾创业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7,312,148 7.92% IPO前取得: 7,312,148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一 组 光启松禾、 松禾一号、 松禾成长、 松禾创业 7,312,148 7.92% 松禾资本是光启松禾与松禾成长的 基金管理人,松禾资本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罗飞,罗飞同时担任松禾 创业的董事、总经理,而松禾创业 间接持有松禾一号的股份。由此, 四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 7,312,148 7.92%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计划 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 持原 因 光启松 禾、松禾 一号、松 禾成长、 松禾创 不超过: 2,771,056股 不超 过: 3%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923,685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020/11/27~ 2021/2/26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经营 发展 需要 业 1,847,371股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2月26日,且在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光启松禾承诺: 1)在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本单位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 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的50%,第二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首 发前股份数量的100%。 2)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 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张云鹏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除上述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3)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建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 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与张云鹏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 松禾创业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形实施上述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 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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