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原标题: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说明: 说明: 中信建投证券logo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 目 录 目 录..............................................................................................................................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释 义.............................................................................................................................. 8 一、一般术语 ......................................................................................................... 8 二、专业术语 ......................................................................................................... 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0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1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3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5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2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2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 55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6 四、募集资金投向 ............................................................................................... 58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8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8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0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6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60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87 四、募投项目和现有业务在技术、产品类型、目标市场等方面的区别和联 系 ........................................................................................................................... 8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88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 89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0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公司股东结构、高管人 员结构变动情况 ................................................................................................... 9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 况 ........................................................................................................................... 91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 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和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 91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 ........................................................................................... 91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91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3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因素 ....................................................................................................................... 93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96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96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9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8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00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10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3 六、董事会声明 ................................................................................................. 10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合格 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对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 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进行相应的 调整。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 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5%, 并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若按公司 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42,386,584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及股权激励等引 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 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根据竞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000.00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远距离、大场景、全天候智能视频监控系 统技术升级与产业化项目 8,970.04 8,000.00 2 神思云脑升级研发与建设项目 10,890.96 9,800.00 3 研究开发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9,982.36 4,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38,843.36 31,0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 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神思投资,实际控制人为王继春先生,神 思投资持有公司59,897,94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33%,王继春先生持有公司 控股股东神思投资36%股权,间接控制神思电子。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 不超过42,386,584股,发行完成后,神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不低于 28.26%,神思投资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继春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披露。 四、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2020年4月3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方案及相关议案;2020年4月20日,发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2020年6月8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20年6月19日,发行人第三届董 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已获得深圳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前,公司不得实施本次发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全部申报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的风险 (一)研发投入增长风险 为保证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不断加大对公司产品的研发投入。报告 期各期末,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4,363.82万元、5,665.26万元、5,900.53 万元及4,071.97万元,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分别为0.00万元、794.76万元、 679.17万元及371.93万元,公司研发投入及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呈增长趋势, 若公司未来未及时准确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研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或研发 失败,将对公司经营及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安防业务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安防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76%、67.34%、73.17%和 68.13%,总体毛利率水平较高。未来公司能否维持高毛利率水平主要取决于公 司能否在研发技术能力、产品技术应用转化、深度匹配客户定制化需求等方面 持续取得竞争优势,进而维持售价相对于成本的差异幅度。公司安防产品下游 客户为公安、安全等,对价格的敏感性较低,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产品价格在 短期内保持稳定。未来不排除会出现因产品更新迭代、核心材料成本大幅上涨、 竞争加剧或政府预算缩减等因素导致公司安防行业产品无法维持目前的毛利率 水平的情形。 (三)募投项目实施及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尽管公司在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前已对项目可行性已进行了全面的可 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但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 策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条件做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变化、 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此外, 项目建设投产后,存在因产业及行业监管政策变化、技术发展、市场需求变化、 新产品替代等因素导致市场需求减少、新增产能难以消化、产品价格下滑,导 致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四)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购、并购等外延式拓展,形成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情况,商誉账面价值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账面金额 分别为1,960.81万元、17,720.72万元、17,720.72万元及17,720.72万元。 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被合并企业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发行人将存在商 誉减值的风险,将影响上市公司当期损益。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 本公司、 公司、神思电子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 本募集说明书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改委、国家发 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民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卫健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央网信办 指 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 指 国家税务总局 神思投资 指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因诺微 指 因诺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神思旭辉 指 神思旭辉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三年一期、 报告期、报告期 内 指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9月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二、专业术语 身份认证/身份 识别 指 通过人工或技术手段辨别、确认当事人身份。 智能身份认证/ 智能身份识别 指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辨别、确认当事人身份。 AI/人工智能 指 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 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云服务 指 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的增加、使用和交互模式,通常涉及通过互 联网来提供动态易扩展且经常是虚拟化的资源。 终端/终端产品 /终端设备 指 内含嵌入式系统的智能电子设备,可以联机(计算机/服务器)使用, 也可以独立使用。 嵌入式软件 指 嵌入到“终端”内的计算机软件,大致可分为嵌入式操作系统、嵌入 式应用软件两大类。 嵌入式系统 指 嵌入式软件与其赖以运行的硬件体系的合称。 嵌入式操作系 统 指 管理微型计算机或单片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发行人的终端产品绝大 多数都使用嵌入式操作系统,有助于完成复杂的计算、控制、管理 功能;发行人常用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包括WinCE、Android以及发 行人自主知识产权的S-7。 嵌入式应用软 件/客户端软件 指 在单片计算机系统或嵌入式操作系统之上运行、使终端具备用户定 制功能的嵌入式软件;如果终端与PC或服务器联机运行,嵌入式 应用软件又称为“客户端软件”。 “人证同一”认 证 指 利用持证人的生物特征验证其所持证件与持证人是否一致的认证。 边缘计算 指 在靠近物或数据源头的一侧,采用网络、计算、存储、应用核心能 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最近端服务。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ynthesi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300479 注册资本:16,928.7237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继春 董事会秘书:李宏宇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联系电话:0531-88878969 邮政编码:250101 网 址:www.sdses.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商用密码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子产品、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人工智能产品、电子元器 件、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施工、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44,564 0.9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7,901,773 99.03% 1、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7,901,773 99.03% 其中:国有法人股 4,740,688 2.80% 社会公众股 163,161,085 96.2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B股) - - 三、股本合计 169,546,3371 100.00% 1 因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总股本由169,287,237元变更为169,546,337元。 2、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9,897,948 35.33 - 济南财金工信投资有限公司 3,444,545 2.03 - 林孝国 1,785,900 1.05 - 吴志祥 1,600,000 0.94 王永新 1,490,240 0.88 496,848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1,454,100 0.86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65,400 0.69 0 齐心 939,002 0.59 626,026 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公司 912,400 0.54 0 吁强 910,000 0.54 0 合计 73,599,535 43.45 1,122,874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9月30日,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9,897,948 股,持股比例35.33%。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年2月1日 注册资本 1,2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经营范围 对科技项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不含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王继春 432.00 36.00 关华建 180.00 15.00 赵爱波 120.00 10.00 陈德展 108.00 9.00 孙祯祥 96.00 8.00 宋弋希 96.00 8.00 王伟 72.00 6.00 马锐 42.00 3.50 李冰 36.00 3.00 刘蕾 18.00 1.50 神思投资主要从事投资业务。截至2020年9月30日,神思投资未经审计母 公司报表口径的总资产为5,364.26万元,净资产为4,557.05万元,2020年度 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367.34万元。 王继春与关华建(关华建持有神思投资15%股权)两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具体内容如下: 关华建认可王继春为神思投资及神思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关华建愿意在神思 投资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涉及神思电子经营管理决策事项时、以及在行使神思电子 的董事或股东(关华建直接持有神思电子股份时)提案权和表决权时,无条件与 王继春保持一致行动。具体行动方式包括:(1)神思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如涉及 神思电子经营管理决策事项时,关华建无条件与王继春保持一致,并按照王继春 的意见在神思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行使提案权、表决权。(2)在行使神思电子 董事、股东提案权和表决权时,关华建无条件与王继春保持一致,并根据王继春 的意见行使权利。(3)关华建未曾通过与第三方达成一致行动等任何方式损害王 继春拥有的神思投资、神思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并承诺未来也不会采取任何 可能对王继春拥有的神思投资、神思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造成不利影响的行 动。 该《一致行动协议》还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双方持有神 思投资、神思电子股权(份)期间持续有效。如任何一方不再持有神思投资、神 思电子股权(份)或王继春不再具有神思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则本协议对 双方不再有效。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继春先生。 王继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2月山东大学物理系 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济南半导体元件实验所二室主任、山东神思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神思投资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截至2020年9月30日,王继春先生通过神思投资控制公司35.33%股份。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身份认证业务、行业深耕业务与人工智能业务,根据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574-2017),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其主要职能包括:指导软 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推 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 是:深入研究软件行业的新形势、新趋势、新常态、新要求,通过多方面的工作, 加强全国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开拓国内外软件市场,加速国民经济和 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商品化、集成化、服务化,软件经营企 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软件行业 的健康发展。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 业,公司产品服务多个下游行业,如金融、安防及医疗卫生等行业,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及公司业务涉及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如下: 序号 名称 颁布单位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1 《关于促进“互联网+社 会服务”发展的意见》 发改委、教 育部、民政 部等7部门 2019年12月 鼓励新技术创新应用,培育壮大社会服务新 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 服务领域集成应用,支持引导新型穿戴设备、 智能终端、服务机器人、在线服务平台、虚 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产品和服务 研发,丰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消费体验。 2 《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 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 办法(试行)》 卫健委 2018年9月 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管理,促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健康医疗大数据 作为国家重要基础性战略资源的作用。 3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 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 厅 2018年6月 文件中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化服务提出要 求:建立完善全国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 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做好政务信息系统 改造对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 享”、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 序号 名称 颁布单位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4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 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 2018年4月 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 息系统,推动各级各类医院逐步实现电子健 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的共享, 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 用。 5 《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 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工信部 2017年12月 从推动产业发展角度出发,结合“中国制造 2025”,对《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相关 任务进行了细化和落实,以信息技术与制造 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 技术的产业化与集成应用,发展高端智能产 品,夯实核心基础,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完 善公共支撑体系。 6 《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政 务综合试点的通知》 中央网信 办、国家发 改委 2017年12月 《通知》要求到2019年底,各试点地区电子 政务统筹能力要显著增强,基础设施集约化 水平明显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基本实现按需 有序共享,政务服务便捷化水平大幅提升, 探索出一套符合自身本地实际的电子政务发 展模式,形成一批可借鉴的电子政务发展成 果,为统筹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发展积累经验。 7 《“十三五”国家政务信 息化工程建设规划》 国家发改委 2017年8月 推动政务信息化工作迈入“集约整合、全面互 联、协同共治、共享开放、安全可信”的新阶 段,构建形成满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现代化要求的政务信息化体系。 8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 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 通知》 国务院 2017年7月 确定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三步走战略目标, 人工智能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到2020年, 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 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500亿元,带动 相关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2025年,人工 智能基础理论实现重大突破,部分技术与应 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核心产业规模超过 40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5万亿元; 2030年,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 到世界领先水平,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 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10万亿元。 9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 规划》 国务院 2016年12月 提出了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 关键薄弱环节要实现系统性突破的目标。要 构建现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实施核 心技术超越工程,攻克高端通用芯片、集成 电路装备、基础软件、宽带移动通信等方面 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先导技术 和产品。实施信息产业体系创新工程,增强 底层芯片、核心器件与上层基础软件、应用 软件的适配性,全面布局核心技术的知识产 权,发挥资本市场对技术产业的积极作用。 1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工信部 2016年12月 提出到202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 创新体系更加完备,产业有效供给能力大幅 提升,融合支撑效益进一步突显,培育壮大 一批国际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 基本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体系。 序号 名称 颁布单位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到2020年,业务收入突破8万亿元,年均增 长13%以上,软件出口超过680亿美元,软 件从业人员达到900万人。 11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务院 2016年11月 大力发展基础软件和高端信息技术服务,面 向重点行业需求建立安全可靠的基础软件产 品体系,支持开源社区发展,加强云计算、 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硬件等领域操作 系统研发和应用,加快发展面向大数据应用 的数据库系统和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中间 件,支持发展面向网络协同优化的办公软件。 12 《中国安防行业“十三 五”(2016-2020年)发 展规划》 中国安全防 范产品行业 协会 2016年10月 到2020年,安防企业总收入达到8,000亿元 左右,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实现行业增 加值2,500亿元。 13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纲要》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16年5月 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增强经济社会发 展的信息化基础。加强类人智能、自然交互 与虚拟现实、微电子与光电子等技术研究, 推动宽带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 数据、高性能计算、移动智能终端等技术研 发和综合应用,加大自主软硬件产品和网络 安全技术的攻关和推广力度。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 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年3月 加快信息网络新技术开发应用,重点突破大 数据和云计算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操作系统、 高端工业和大型管理软件、新兴领域人工智 能技术,人工智能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 15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 “互联网+”行动的指导 意见》 国务院 2015年7月 将人工智能列为其11项重点行动之一。具体 行动为: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 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提升终端产品智能 化水平。主要目标是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 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 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16 《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 基础信息化工作意见》 公安部 2015年6月 基础信息化是提升公安基础工作水平的基本 途径,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现警务转型 升级的重要载体。 17 《中国制造2025》 国务院 2015年5月 实施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建 设一批高质量的工业云服务和工业大数据平 台。促进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企 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 务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 18 《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 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 作若干计划》 发改委等九 部委 2015年5月 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 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 设联网应用,在加强治安防控、优化交通出 行、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 得显著成效。 19 《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 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 的意见》 公安部 2015年5月 各省技防管理部门全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地 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各 省市积极响应号召,发布相关建设方案。 序号 名称 颁布单位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20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 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 公厅、 国务院 2015年4月 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高起点规 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 建设、联网和应用工作,提高公共区域视频 监控系统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加大城乡接 合部、农村地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力度,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 21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 系规划纲要(2015-2020 年)》 国务院 2015年3月 规划纲要指出:开展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 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 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 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的 应用。 22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 康发展指导意见》 发改委等八 部门 2014年8月 支撑建立精细化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全面设 防、一体运作、精准定位、有效管控的社会 治安防控体系。整合各类视频图像信息资源, 推进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 23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 工信部 2013年2月 对软件企业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了相应的 规定。 2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年本)》(修订 版) 发改委 2013年2月 将“城市智能视觉监控、视频分析、视频辅助 刑事侦查技术设备;数字化、智能化、网络 化工业自动检测仪表与传感器”列为鼓励发 展行业。 25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 例》 国务院 2013年1月 对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申请、软件著 作权的使用和转让、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方式 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6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 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 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 知》 财政部、税 务总局 2012年5月 明确了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软件 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免征或减征的条例, 并规定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 扣除,外购软件的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缩短。 27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税 务总局 2011年10月 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 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 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 即退政策。 28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 干政策》 国务院 2011年1月 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 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 场政策等方面为软件企业提供了更大力度的 政策支持。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权法》 全国人大常 委会 2010年2月 保护了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 确定了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基本原则。 30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工信部 2009年2月 在2000年颁布的《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 的基础上,完善了软件产品的认证和登记办 法,加强了对软件产品在销售环节上的监管。 31 《2006—2020年国家信 息化发展战略》 中共中央办 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 2006年3月 明确了要在集成电路、系统软件、关键应用 软件、自主可控关键装备等涉及自主发展能 力的关键领域,瞄准国际创新前沿,加大投 入,重点突破,逐步掌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 提出完善相关投融资政策、加快制定应用规 范和技术标准、壮大人才队伍等手段保障信 息产业的发展。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市场概况 1、总体市场概况 近年来,在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速度较快,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据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软件与信息技 术服务业内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36,331家,相比于上年增长3.95%。与此同时, 软件收入与产业规模实现同步增长,2012年至2018年,我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 务业的软件收入由24,794亿元增长至61,90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6.48%。 2012年至2018年我国软件收入规模如下所示: 2012年—2018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 单位:亿元 IMG_256 数据来源:工信部 根据工信部2016年编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十三五”期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将以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优 势的产业生态体系为主要任务。预计到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收 入突破8万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3%以上,占信息产业比重超过30%; 软件出口超过680亿美元,软件从业人员达到900万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 入百亿级企业达20家以上,产生5到8家收入千亿级企业;产业收入超千亿元 的城市达20个以上。可见我国软件行业发展前景可观,未来我国软件行业整体 上仍处于较高速成长期。 2、发行人所在细分市场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身份认证行业,具备多年的硬件设计、嵌入式系统开发、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的深厚基础,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深耕经验与客户资源,能够更 加深入地理解、准确把握行业客户对项目产品的定制需求,将最前沿的技术快速 转化为产品及解决方案,实现人工智能在细分行业应用场景落地。发行人所在行 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中的应用软件开发行业,进一步细分属于应用软件 开发行业中的行业应用软件行业及人工智能软件行业。 (四)行业应用软件行业 1、行业概况 行业应用软件是指可以在系统软件或应用软件上运行的针对特定行业业务 需求而专门定制的具有该行业独立特征领域知识的应用管理软件。其基于不同领 域的规则、特点、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而设计,具有模块化开发模式强、定制程 度高、设置灵活、业务针对性强等特点。公司是典型的行业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 提供商,主要从事面向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专用软件开发服务及解决方案。 从发展进程分析,软件产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应用层次的逐渐加 深,一般会体现出软件集成度增加、产品个性化程度增强、竞争壁垒增高、应用 产生的价值在总价值中的占比增加等演化规律,软件的行业化应用是软件产业的 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民经济在各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信息化和工业化高层次深度 结合的推进,企业单位出于竞争和自身业务升级发展的需要,信息化已成为主流 趋势。信息化包括国民经济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产业信息化等层次,一般通过 硬件基础设备的信息化升级改造、通用信息技术的大范围应用、行业专业应用软 件系统的整体建设来实现。在大型企业单位信息化过程中,其对专业化、定制化 的行业应用软件的需求会拉动行业应用软件和解决方案市场的增长。 2、行业的发展趋势 发行人业务主要涉及的行业细分领域包括身份认证领域、金融信息化领域、 智能安防领域、医疗卫生信息化领域等。 (1)身份认证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身份认证行业,身份认证解决方案一直是神思电子的传 统业务。2004年底开始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后,基于二代身份证的权威性、 防伪性和应用广泛性,基于居民身份信息的敏感性与二代证阅读机具的安全性, 公安部严格筛选二代身份证阅读机具定点生产厂家,明确市场准入政策,逐渐将 之前零散的身份认证方式整合成完整的、以二代身份证认证为核心的智能身份认 证体系,实际形成了一个以二代身份证阅读机具行业应用为标志的智能身份认证 子行业。2012年以来,一方面,伴随着物联网、云计算概念涌现出来的新技术, 包括移动互联、智能视频分析、大数据处理等迅速融入智能身份识别领域,身份 认证终端产品向多功能、自助服务与移动办公方向发展,配套应用软件系统植入 下游客户核心业务体系,数据跨行业平台应用与资源共享等等,除了传统行业市 场继续拓展外,智能身份识别将作为不可或缺的单元,将快速渗透到物联网各个 具体业务形态当中,诸如平安校园、智慧园区、数字社区、智能交通、移动警务 等等。 (2)金融信息化领域 中国金融行业近年来经历着持续的信息化与数字化转型。随着中国金融业与 金融科技深度融合,金融科技在金融业的应用逐步呈现出金融服务场景化、平台 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发展与 应用也为金融业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和机遇。 根据IDC发布的《中国银行业IT解决方案市场份额,2018》,2018年中国 银行业IT解决方案市场的市场整体规模达到419.9亿元人民币,比2017年增长 23.6%。IDC预测,到2022年中国银行业IT解决方案市场规模将达到882.95亿 元,行业增长潜力可观。 (3)智能安防领域 随着国内外安防需求快速提升,传统安防企业借助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 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呈现多元化快速发展,前端安防产品具备更多智能 功能,后端平台系统实现智能分析。智能安防应用场景覆盖视频监控、出入口控 制、实体防护等各种领域,其中视频监控占比51%,系智能安防最主要的应用领 域。 随着智慧城市、安全城市等政策的实施,安防市场需求提升,传统安防企业 借助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呈现多元化快速发展,根据前瞻 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我国安防行业市场规模从2010年的2,350亿元增长到2019 年的7,41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3.6%。 2010年—2020年我国安防行业总收入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4)医疗卫生信息化领域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行业改革稳步推进,中国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市场保持了 高速发展。信息技术已成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与实现方式,医疗信息 化在推动医疗资源共享和重大疾病防治方面所发挥的作用逐渐加大,区域卫生和 公共卫生平台将会保持稳定的增长,大型医院的信息系统持续升级,新兴信息技 术逐渐扩大应用范围。根据CCID统计,2017年中国医疗行业IT应用市场销售 额为535.0亿元,同比增长13.3%,2014年到2017年持续保持13%以上的增长 率。叠加疫情影响,2020年将是医疗IT建设大年。疫情中现有的信息化设施在 疫情防控及诊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信息共享、区域协同等方面 建设不足的问题。据21世纪经济报报道,2020年全年专项债投资范围,新增了 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建设,这意味着新冠疫情之后补短板需求开启,随 着互联网医疗加速落地,将进一步提升医疗IT景气度。 3、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行业技术壁垒 行业应用软件和信息化领域具有典型的技术密集型特点,具有较高的技术壁 垒,对企业的服务对象行业理解能力与研发能力都有较高要求。以金融行业应用 软件领域为例,由于金融机构的架构及业务系统较为复杂,并且行业发展及监管 动向变化较快,其管理系统及使用的应用软件需要兼顾可扩展性、集成及整合能 力、海量数据处理、数据安全性、故障恢复、互联网互联互通、不间断运行等多 个方面。软件提供商只有拥有强大的软件开发能力,以及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技 术,才能为用户提供实时、安全、稳定,且能根据需求不断升级软件产品和服务。 (2)客户黏性壁垒 行业客户IT系统投资通常需要构建在原有信息系统及业务管理系统的基础 上,在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具备相应研发能力的情况下,这些行业内的大型企事业 单位更倾向于选择已为自身提供软件系统的供应商,以避免全面替换系统带来的 成本增加或客户流失。这将使得行业外新的竞争企业进入本行业时需要面对客户 黏性壁垒。 (3)人才壁垒 行业应用软件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涉及面广、技术难度高,对行业人才提出了 较高的综合素质要求。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必须经过大量的知识体系训练和长 期的行业经验积累,企业面对竞争就必须拥有大量的高综合素质人才作保障。新 的竞争企业想要吸引更多的行业人才,可能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才能达成目标。 (4)品牌壁垒 行业应用软件企业对行业前沿技术的掌握和对客户需求的把握主要在与客 户的共同研发及探索中完成。因此,该细分行业更容易被经营多年、具有品牌影 响力的厂商占据,品牌效应在下游客户遴选供应商的过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 用。以金融信息化领域为例,金融行业面对的客户数量多,范围广,涉及资金规 模巨大,对交易和管理系统软件的稳定性、安全性要求较高。金融机构在选择软 件供应商时通常较为谨慎,对没有形成品牌影响力的软件企业通常需要较长的考 察时间。 4、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A.宏观经济基础稳定,产业政策环境良好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2018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90.03万亿,按可比 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2019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45.0万亿,按可 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3%。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连续多年实现较高速增长。 国民经济健康稳健发展是各行业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的前提条件,也为行业应用 软件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宏观经济基础。软件产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 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近年来,国家为了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出台了 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从投融资体制、税收、产业技术、软件出口、收入分配、 人才吸引与培养、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组织与管理等多方面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 了政策保障和扶持,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B.行业信息化深入应用为产业提供广阔的市场需求 良好的经济环境、积极的政策引导以及强劲的市场需求是行业应用软件迅速 发展的三大支撑因素。信息化的建设情况是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随着各行 业的快速发展,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正处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信息化大发展 的过程中。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为行业内企业和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作 用。金融、政府等行业用户越来越重视利用信息化手段来提升业务与管理水平, 行业的信息化进入到深化应用的阶段,给行业应用软件的未来市场带来了增长空 间。 C.新技术的引入为产业行业应用软件创新的动力 行业应用软件市场具有客户多样化,需求复杂化和个性化的特点,因此为满 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需要行业应用软件企业开发出功能 和性能不断完善的新产品,这就为产业的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云计算、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的不断拓展,系统软件、中间件技术和数据库技术 的推陈出新,新开发平台和工具的不断涌现,为行业应用软件的技术创新提供可 能。云计算技术使软件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应用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云计算技术 发展已逐步由平台搭建导向应用运营导向优化,企业、设备供应商、系统软件提 供商和行业解决方案商都积极参与到云计算生态的建设中。大数据技术的蓬勃发 展为侧重管理型的行业应用软件系统带来新变化,主要体现在对数据的采集和处 理阶段,部分数据从大量采用人工录入的方式转向设备采集(如车险领域的车载 设备、医疗领域的可穿戴设备等)的方式,以及在处理上对通过这两种采集方法 得来的数据进行相互融合。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规模近年发展较快,已在垂直领 域应用场景中创造了有精准度的经济价值,通过实现应用中的精准计算,从而产 生比人工强很多的存储和推断能力。 D.自主可控需求激发软件行业领域发展空间 “棱镜门”事件以后,国外核心信息技术产品对国家网络安全领域存在的潜在 威胁引起了国家的广泛重视。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电信及互联网领域采用国 外产品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给我国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带来潜在的隐患,解决问 题的根本办法在于实现关键信息技术领域产品的自主可控。在政府、军工、金融 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中,实现自主可控对于国家而言战略意义显著。自 主可控就是依靠自身研发设计,全面掌握产品核心技术,实现信息系统从硬件到 软件的自主研发、生产、升级、维护的全程可控。自主可控要求核心技术、关键 零部件、各类软件全都国产化、自主开发、自主制造,将激发软件行业国产厂商 发展空间。 (2)不利因素 A.专业化人才缺乏 行业应用软件行业对人才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一方面要求对技术人员能够 掌握大量先进技术,并熟练运用技术工具实现系统的搭建与运行,另一方面,技 术人员还需要对所服务行业的业务流程、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等有清晰的了解和 认识,能准确理解和把握客户需求,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产品设计、开发与实施。 目前,能够兼具技术能力与行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依然紧缺,与国际性软件企业 存在差距。国外软件企业进入我国后,以良好的薪酬及工作环境吸引了大量高端 人才,更加剧了国内软件行业高端人才的竞争。 B.知识产权保护不足 行业应用软件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产品,产品的开发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 才、资金和时间,因此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但 软件价值尚未被充分认识,加之软件产品内容容易复制,因此行业应用软件容易 被盗版。目前行业内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现象,对行业健康发展产生一定不 良的影响。 C.资金瓶颈制约技术和业务快速成长 对于软件厂商而言,要承接大规模软件项目,需要在人才、服务等方面不断 投入,由于软件企业属于轻资产企业,传统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另一方面, 软件行业作为具有技术换代周期短的高科技行业,需要企业不断进行研发投入。 软件企业面临业务发展资金、研发资金不足的问题,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影响行 业整体的技术演进和业务发展。 5、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软件行业上游行业为硬件设备、平台软件、中间件、开发工具以及云计算服 务提供商,下游行业为国民经济多个行业以及政府部门、公用事业等。 (1)上游行业概况 软件行业上游为硬件设备、平台软件、中间件、开发工具以及云计算服务提 供商。其中硬件提供商主要包括IBM、华为、联想、浪潮、东华软件、兴唐通 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外厂商。平台软件、中间件、开发工具提供商主要包括 IBM、东方通、金碟、人大金仓及公安部户政管理中心等,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主 要包括亚马逊、微软、阿里巴巴、腾讯、华为、百度、浪潮等,上游产业发展成 熟,产品质量和价格稳定,不存在供货渠道单一、产品寡头垄断的情况。 为保证系统交付最终用户的可靠、稳定运行,软件与操作系统、中间件、硬 件平台、云服务平台等支撑环境应保持较高的集成性、融合性。软件行业与上游 行业体现出一定的关联性,主要体现在:软件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搭建建立在上游 硬件平台、操作系统、中间件和开发工具等支撑环境;软件产品交付下游最终行 业用户进入应用环节,也需要这些上游软硬件提供商提供支撑与后续服务;软件 的技术升级和变化,也依赖上游软硬件产品的技术支持。 (2)下游行业概况 软件行业下游是国民经济多个行业以及政府部门、公用事业等。下游金融、 政府、卫生、文化、科技、制造、能源、交通、教育等行业是国民经济中的支柱 性产业,这些行业信息化需求增长将可以为行业应用软件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本行业与下游行业体现出紧密的关联性,这直接体现在下游信息化建设对本 行业产品的需求上,下游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推进速度和推进力度以及各行各业的 不同需求,决定了行业应用软件行业的市场规模、产品形态、市场竞争态势等。 6、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分析 自2012年至2018年,随着宏观经济步入新常态,下游行业信息化需求较为 旺盛,软件行业增速较为稳定,行业发展趋于平稳,软件行业利润率呈现整体稳 定的态势。整体来看,软件行业具备弱周期性和较强的盈利能力。2012年至2018 年我国软件行业收入和销售利润率如下: 2012年—2018年我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以及销售利润率 数据来源:工信部 7、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竞争地位 公司以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主业,专业化程度较高;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积累起较强的综合实力,在行业内竞争力保持在前列。 身份认证领域,公司身份证读卡器持续实现大批量应用,互联网身份认证平 台作为公安部二级系统平台已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等保三级),从 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各层面保证了系统运行安 全,已具备认证请求大数据量接入的商务应用能力。 金融信息化领域方面,公司的聚合支付模块具备银联入网资质,适于嵌入某 些零售设备构成一体机,如自动售货机、超市自助结算设备、公交车收费POS、 充电桩等,公司聚合支付产品在特定领域内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智能安防领域方面,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安防领域客户资源以及从业经验,一 方面专注于移动通信领域的技术研究及在信息安全领域的应用,另一方面为对实 名制有强需求的各类应用场景提供差异化智能识别终端。公司正在推进相关技术 和产品研发,确保5G时代继续保持行业技术和市场份额的领先。 医疗卫生信息化方面,公司的银医产品包括布放在医院门/急诊、病区使用 的智能自助服务终端及配套软件,布放在诊区使用的分诊叫号软硬件集成产品, 布放在医护工作站的诊间融合结算终端以及面向医院全场景交易的管控平台 ——医疗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目前,国内能够提供类似解决方案的其他厂家包括 长城医疗、柯丽尔、汇利斯通、易联众、证通电子、国光信息等七八个厂家,多 数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神思旭辉属于一线品牌,并且率先开始了银医 自助设备的智能化升级,处于较为有利的竞争地位。 (五)人工智能软件行业 1、行业概况 人工智能产业主要分为基础支撑、通用技术和垂直应用三个层次,目前我国 在基础层的发展相对薄弱,与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差距,而在技术和应用层面取 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为了形成人工智能健康持续发展的战略路径,按照“构建 一个体系、把握双重属性、坚持三位一体、强化四大支撑”的指导思想,国务院 制定了分步走战略:到2025年,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重大突破,部分技术与 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成为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主要动力,智 能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带动相关产 业规模超过5万亿元;到2030年,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 先水平,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 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10万亿元。 2、行业的发展趋势 根据IT基础设施、数据质量、对新技术的接受周期等综合因素考虑,人工 智能技术将最快在安防、金融、医疗、政务、智慧城市、交通、教育、客服、零 售、营销、制造等垂直行业实现商业化渗透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人工智能市 场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目前AI安防根据客户类型可以主要分为公共安全安防、 其他政府安防、行业安防、消费者安防等,基本以视频监控为主,预计到2022 年AI安防行业G端和B端的市场规模有望突破700亿元;在AI金融领域,传 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公司和AI公司是主要参与者,预计到2022年中国传统 金融机构AI投入占比将超过580亿元,其中银行为主要投入方,大部分通过外 部采购方式获得;人工智能在其他垂直行业的市场同样会随着数字经济和信息化 升级的潮流产生巨大的需求。 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5G+云+AI”:数字经济新时代的引擎》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人工智能市场规模达到161.9亿元,预计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700亿元。我国人工智能市场规模及未来预计规模如下表所示: 我国人工智能市场规模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信通院 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已逐步趋于成熟。目前,我国AI 技术已应用到智慧金融、智慧安防、智慧政务以及智慧城市等多个领域。随着国 内软件与信息技术行业的转型升级,未来人工智能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目前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呈现如下特点: (1)与发达国家技术相比,国内上游AI芯片的研发生产实力有待提升 在我国,大部分人工智能芯片企业多属于初创企业,这些企业的芯片研制主 要集中在ASIC、内脑以及DSP领域,如行业内比较知名的公司寒武纪主打ASIC 芯片,中星微电子则致力于DSP芯片领域的研发。但是,由于上游企业多属于 初创企业,其在智能芯片领域的布局主要集中于芯片设计的个别领域,国内AI 芯片行业整体的设计、生产能力与发达国家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2)中游技术平台建设成为产业链内竞争焦点 作为连接上下游的核心环节,中游技术平台在产业链中具备核心价值。目前, 智能语音技术以及计算机视觉技术在国内发展已相对较为成熟。同时,由于这两 部分具备较高的确定性应用前景,国内龙头企业已初步形成。在智能语音市场上, 科大讯飞市场份额占比高达44%,而商汤科技则在计算机视觉技术领域具备较大 的影响力。 (3)人工智能下游应用场景不断拓宽 经过上一阶段AI算法模型的比拼,“商业落地”成为人工智能发展到当前阶 段的主题词。近年来,国家也陆续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将人工智能应用到传统行 业中,以帮助企业实现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在此背景下,人工智能被广泛地应 用到智慧金融、智慧教育、智能安防、智慧园区以及智慧政务等多个领域。随着 国家鼓励AI技术发展的政策导向,预计未来人工智能在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中的 应用领域会不断拓宽。 3、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行业技术壁垒 人工智能行业是一种新兴的、科学技术含量极高的行业,具有两大特点:一 是,人工智能产品是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图像处理技术、电子技术、传感技术 以及计算机应用等多项尖端技术的具体应用相结合后的产物,该特点决定了人工 智能产品是技术密集、不断创新的集成系统;二是,人工智能产品的应用环境复 杂多样,并且用户对产品的可靠性、准确性和适用性要求较高。上述特点需要行 业厂商对图像处理、模式识别、人工智能等多学科有深刻的理解,才能自主研发 算法和大规模数据库比对等核心技术,同时对用户的业务需求有深入的理解,针 对不同应用场合,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和技巧,才能开发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 产品。综合而言,企业不仅需拥有属于自身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算法,也需拥有与 垂直领域相关的技术才能在行业内为客户提供较多种类的服务。 (2)人才壁垒 随着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增长,致力于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也在逐 年增加,但是相较于市场本身巨大的人才需求,该领域的人才仍处于较为稀缺的 情形。人工智能领域的较大多数人才已经被吸引至有影响力的企业,而新进入者 需进行一定的核心人才储备,周期较长。此外,由于人工智能行业处于成长期, 相关技术升级较快,能够持续给企业进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不断为企业产品 进行升级改造的人才更为稀缺。 (3)资金壁垒 人工智能行业科技含量较高,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较广,企业前期为进行该领 域的研发往往需要较长时间,且未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前期基本没有收 入,研发周期较长,研发投入较大。在前期研发成功后,由于产品更新速度不断 加快,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为提升产品竞争力,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行业厂商 需要持续投入研发资金,进行产品升级换代、拓展应用范围、开发新产品,提升 产品的技术水平,改进制造工艺,以降低产品开发成本和制造成本,提升产品性 价比。此外,行业的下游客户中,政府机关采购受到政府预算资金管理周期性的 影响,需要供应商先期垫付部分资金。因此,企业前期投入、后期持续投入及行 业特性等因素决定了企业的资金需求较高,从而构成行业壁垒。 (4)品牌壁垒 人工智能的细分领域应用主要包括金融、教育、公安等高端领域,而高端领 域的客户通常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企业品牌是招标方专家 组考察企业实力的重要指标,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企业往往能够借助品牌优势 占据较为有利的地位。同时,重大项目中标又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为企 业开拓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因此,企业品牌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较强的行业壁垒。 4、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A.国家政策支持 发展人工智能是党中央、国务院准确把握科技革命的发展大势,为抢抓人工 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构筑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加快建设创新型 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2015年以来,我国密集出台 了一系列扶持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多部委积极参与人工智能联合推进机制,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其在各个 细分领域的渗透。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 指导意见》,首次将人工智能纳入11项重点任务之一。2017年7月,《新一代人 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颁布标志着人工智能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自2017年起, 人工智能已连续三年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其中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更首次提出 “智能+”概念,从国家顶层设计高度推动其与产业融合,加速经济结构升级。 202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要发力于科技端 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成为“新基建”七大版块中的重要一项,宗旨为以人工 智能技术为核心,多种信息技术升级为整体,与各行业深刻联系的产业智能化升 级。 B.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生成海量数据 中国是全球人口最多和移动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产生的海量数据远超其 他国家。中国庞大且日益增长的经济促使金融、城市及社区管理、医疗、教育、 供应链及消费电子等行业大幅增长。不少该等行业有诸多类似的特质,包括(1) 无论以交易额或受影响人数计算,市场规模庞大;(2)有望通过提高自动化程度 提升效率;(3)产生的海量数据可用于训练深度学习算法;及(4)具有可行的应用 场景令人工智能发挥关键作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C.人才优势 中国世界级人才库的规模及质素具有先天优势,加上强大的研究实力、海量 数据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中国被视作全球人工智能革命的先驱之一。根据加拿 大Element AI 2019年发布的《全球AI人才报告》显示,2018年共有22400人 在机器学习领域的一个或多个顶级会议上发表文章,其中有11%的论文作者在中 国工作,排名仅次于美国;同时,中国是吸引在别国拿到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可 能性第二大的国家。 根据清华大学 2018年发布的《中国人工智能发展报告》,中国在论文总量 和高被引论文数量上都排在世界第一,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人工智能专利布局最多 的国家。截止2018年,全国共有971所学校开设有2277个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点, 共招生18.47万人。2019年,我国又在35所高校布设了首批人工智能专业点, 人才培养规模将不断扩大。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A.行业技术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人工智能技术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且仍在不断进化。与许多颠覆性创新一 样,人工智能技术存在可能影响用户看法、社会舆论及使用的风险和挑战,例如 被第三方滥用、作为不当用途。人工智能技术用法不当、被滥用或过早使用都可 能令潜在客户对采用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却步,亦可能有损社会对人工智能解决方 案的普遍接纳程度,引起负面报道且对行业的声誉有不利影响。 5、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参见本章“(四)行业应用软件行业”之“5、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6、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分析 参见本章“(四)行业应用软件行业”之“6、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 原因分析”。 7、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竞争地位 人工智能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由于行业细分领域较多, 市场较为分散,目前行业内各企业在整个市场的综合优势并不明显。 随着行业的发展变化,公司主动进行战略转型升级,加强对神思云脑等智能 中台的研究开发,为公司将人工智能业务拓展至智慧营业大厅、智慧餐饮以及智 慧园区等领域提供了智力支持。目前,公司的智慧营业大厅解决方案、智慧餐饮 解决方案以及智慧园区解决方案已逐步推向市场,并在行业中具备一定的影响。 在智慧服务大厅领域,公司具有平台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先进性和安全性 两方面。在先进性方面,公司联合烟台税务局打造了智慧税务厅标杆,联合济南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打造了智慧政务自助服务厅标杆;在安全性方面,公司已通过 了“国家安全信息等级保护三级认证”,满足国家机关、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等内部 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的要求。 在智慧餐饮领域,公司秉承“人工智能+大数据+营养健康”的设计理念,采用 精准计量、人脸识别、大数据营养分析、视频分析等一系列先进技术赋能传统餐 厅进行智慧化升级。截止目前,公司智慧餐饮已应用于多省区政府机关、企业以 及高校食堂的团餐环节中,并且入选“2019年度企业食堂信息化服务商全国 TOP10”,通过华为技术认证,加入鲲鹏生态。 在智慧园区领域,作为公安部指定的身份证阅读机具生产企业,公司在身份 认证领域深耕多年,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身份认证识别技术领先优势,为公司智慧 园区解决方案提供了技术支持。公司通过神思云脑平台和多种形态的智能终端, 打造了有公司特色的智慧园区综合解决方案。神思云脑的计算机视觉技术、语音 识别技术、自然语言理解技术,为园区内工作人员提供智慧餐饮、智慧停车、智 慧访客、智能门禁、智慧会议、智慧安防、智能咨询、无感购物等人工智能技术 服务,极大的提升了园区的智能化水平和整体工作效率。目前公司智慧园区解决 方案已被应用于企业驻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办公楼以及高端社区。 在智慧监控领域,近年来,公司开始重点聚焦人工智能的研究开发、样板市 场建设与快速推广。尤其是整合资源在项目产品——远距离、大场景、全天候视 频智能监控系统中,致力于智能监控系统的优化,及其在铁路及铁路以外领域的 推广应用。在技术方面,公司采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算法,实现不断采集 数据样本,训练优化算法模型。同时通过算法前置,有效减少视频传输占用带宽, 提升传输效率,增强了使用便捷程度。此外,公司采用卷积神经网络目标识别技 术,极大提升了在复杂环境下,视频智能监控系统的目标识别准确率,将目标误 识率降低至0.5%,增强了系统的可靠性。 在应用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终端设计、嵌入式系统与行业应用软 件的开发与推广应用。长期的行业客户服务经验使公司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准 确把握客户的定制需求,有助于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在细分行业应用场景中落地。 公司的远距离、大场景、全天候视频智能监控系统通过了济南铁路局验收评审, 获得了对设备目标识别率的认可,并且得到“路内领先”的验收结论,系统还获得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入选山东制造硬科技TOP50榜, 获得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得到了业界的认可。 综上所述,公司的人工智能业务在智慧服务大厅、智慧餐饮、智慧园区以及 智慧监控等细分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从身份识别到智能认知,从行业深耕到行业贯通”的升 级战略,继续以“行业实名制与行业信息化”为主要服务方向,以向行业用户提供 身份认证、行业深耕与人工智能三个梯次的解决方案为主营业务,聚焦重点AI 云服务解决方案产品的研究开发、样板市场建设与快速推广,服务于金融、公安、 通信、社保、医疗等行业用户,服务于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 公司三梯次主营业务具体包含业务内容如下:1、身份认证业务,主要包括 线下身份认证业务和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方案(CTID)。2、行业深耕业务,主 要细分为金融行业、安防行业和医疗行业三个行业的智能化升级。金融行业包括 兼容多种支付方式的聚合支付产品、移动展业产品等;安防行业主要为信息安全 类产品,包括移动通信空口信号测量及分析设备、GSM-R空口监测系统、移动 通信系统基站信息路测仪等,主要为2G/3G/4G制式的设备;医疗行业主要为医 患双方提供自助化服务的软硬产品及平台。3、人工智能业务,主要包括神思云 脑认知计算服务平台、单项AI产品和AI云服务解决方案。 公司的产品体系具备硬件与软件相结合的特点。公司产品形态从最初的智能 终端产品(嵌入式系统),经过以身份认证终端与多功能终端为主,辅助各类接 口软件与行业应用软件的阶段,一直发展到目前的三梯次主营业务格局,提供的 产品涵盖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算法软件与云到端的平台系统四种类别,采用了 嵌入式操作系统、身份认证、聚合支付、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理解、知识库、 大数据、服务机器人等技术手段。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业务为身份认证业务、行业深耕业务及人工智能业务,包括软件产 品及相关硬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在各业务领域中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身份认证 业务 8,924.00 34.46% 15,690.17 33.36% 14,477.30 35.70% 13,574.56 38.16% 行业深耕 业务 10,956.42 42.31% 25,197.98 53.57% 23,153.86 57.10% 19,471.07 54.74% 其中:金 融行业 3,031.14 11.71% 6,253.76 13.29% 3,752.10 9.25% 3,659.54 10.29% 安防行业 2,316.82 8.95% 8,801.88 18.71% 10,592.76 26.12% 5,108.07 14.36% 医疗行业 5,608.46 21.66% 10,142.35 21.56% 8,809.01 21.72% 10,703.46 30.09% 人工智能 业务 5,692.97 21.99% 5,767.69 12.26% 2,489.52 6.14% 1,805.89 5.08% 其他业务 319.98 1.24% 383.12 0.81% 428.55 1.06% 717.02 2.02% 合计 25,893.37 100.00% 47,038.96 100.00% 40,549.23 100.00% 35,568.53 100.00% 1、身份认证业务:主要包括线下身份认证业务和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方案 (CTID)。具体如下: (1)线下身份认证业务主要为金融、公安、通信、社保、医疗等行业用户 提供各种形态的身份证验证终端(含嵌入式配套读卡器)、接口软件以及行业应 用系统软件。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