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0-176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成欣农”)拟计划 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950,000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其中,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7,3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6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此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0年11月6日,大成欣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265,000股,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比例4.596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240,000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1.998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12,025,000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2.5984%。 公司于2020年11月8日收到大成欣农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均价 (元/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2020.5.18 4,300,000(除权前) 8.76 0.9934 大成 欣农 大宗交易 2020.5.25 1,350,000(除权前) 8.38 0.3119 2020.5.26 1,500,000(除权前) 8.67 0.3465 2020.5.28 1,500,000(除权前) 8.40 0.3465 2020.8.17 1,565,000(除权后) 10.65 0.2782 2020.10.20 1,810,000(除权后) 8.32 0.3218 小计 12,025,000 - 2.5984 集中竞价 2020.6.22 518,650 (除权后) 7.45 0.0922 2020.6.23 120,900 (除权后) 7.43 0.0215 2020.6.24 2,273,600 (除权后) 7.44 0.4042 2020.6.29 206,130 (除权后) 8.06 0.0366 2020.6.30 2,498,250 (除权后) 7.89 0.4441 2020.9.21 12,800(除权后) 8.91 0.0023 2020.10.20 306,100(除权后) 9.06 0.0544 2020.11.4 1,718,800(除权后) 8.14 0.3055 2020.11.5 2,949,970(除权后) 8.19 0.5244 2020.11.6 634,800(除权后) 8.11 0.1128 小计 11,240,000 - 1.9982 合计 23,265,000 - 4.5966 注:①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6月12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5日。 ②上述表格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为占减持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来源 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大成欣农自2019年1月1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至今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4.5966%,受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及减持影响其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累计减少6.3192%。 ③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除权前)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除权后) 占总股 本比例 大成欣 农 合计持有股份 54,356,576 12.56% 44,803,549 7.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54,356,576 12.56% 44,803,549 7.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大成欣农自2020年5月18日首次减持前一个交易日至今持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二、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大成欣农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编号:深专调查字202083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9日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成欣农决定自2020年11月8日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未减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大成欣农的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目前,大成欣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因 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在本次减持期限内不再 减持。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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