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沃土转型升级混合 : 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中科沃土转型升级混合 : 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7年8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4号)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 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 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 险。 本基金可以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为中小微、非上市 企业,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薄弱、企业经营风险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不足等特点。投 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存在违约风险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基金的信 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债券(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 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转型升 级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 定执行。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20年11月3日,与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与存续 .................................................... 4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九、基金转换 ................................................................ 48 十、基金的投资 .............................................................. 53 十一、基金的业绩 ............................................................ 65 十二、基金的财产 ............................................................ 67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68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 72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74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6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77 十八、风险揭示 .............................................................. 84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6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7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28 一、绪言 《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科沃 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 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 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后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 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 年8 月31 日颁布、同年10 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科沃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 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5、其他。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668(集中办公区) 办公场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1楼01单元自编06-08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成立日期:2015年9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3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2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37128628 联系人:古琳花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 1 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711% 2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14.085% 3 广东普瑞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77% 4 珠海横琴沃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86% 5 珠海横琴沃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86% 6 广州西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86% 8 珠海横琴沃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25% 7 珠海横琴沃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73% 9 珠海横琴沃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51% 10 珠海横琴沃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51% 11 广东中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69% 合计 100.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胡冬辉女士,企业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湖南省机械化施工公司财务主管,中国华建 审计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中国华星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乐凯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中央 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人保集团派出董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 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绍基先生,管理学博士,副董事长。曾任广东发展银行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员,金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首席投资官,中科沃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广东普瑞投资发展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横琴中科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副总 裁。 于建伟先生,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国人民 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中国 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 经理、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谢子鹏先生,中山大学经济学硕士,2020年1月20日起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曾任中山大学财务处科员、审计处主任科员,香港上市公司顺龙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 计协理。现任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任珠海横琴中 科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中科零壹产业成长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华南师 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学位兼职导师。 刘卫东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核工业华南地质局科员,韶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 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办公室、金管科科员,中国人民银行翁源县支行 副行长、行长,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人事科科长,中国人民银行韶关 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兼任广东省粤科 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小额贷款 公司协会会长。 甘雨女士,学士,董事。曾任广州农商银行番禺支行财务会计部副经理,广州正虹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州融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广州西拓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凯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张志坚先生,金融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科员、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证券部客户经理、中国投资银行交易员,国家开发银行交易员、副处长、处长,国开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正处级)、副总裁(副局级)。现任深圳市亚信鑫理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强先生,金融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党委秘书、总行办公室主 任科员、副处长、中国加拿大自然资源投资合作基金MEC顾问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董事会秘 书。 朱桂龙先生,管理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合肥工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副研究员、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 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江西九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玻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金域医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广电运通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胡玮先生,工商管理和信息技术学士,监事会主席。曾任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中广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珠海横琴 沃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袁成龙先生,工学学士,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曾任明高资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软 件开发部软件工程师、明基逐鹿(苏州)软件有限公司软件实施部软件实施顾问、金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系统管理员、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监,现任中科沃 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 李泉先生,硕士,集中交易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 政经理、渠道经理,深圳市前海聚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现任集中交易部副总 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胡冬辉女士,管理学博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于建伟先生,EMBA,货币银行学硕士,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程文卫先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常务副总经理。曾任南开大学军事教研室讲师,中 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经理、研究所所长,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总经理,亿利资源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集团副总裁、上市公司常务副总兼董秘,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中 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曹萍女士,经济学硕士,律师,督察长,合规负责人。曾任原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研究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经理助理,广东省风险投 资集团战略发展部项目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合规负责人。 林峰先生,法律学士,副总经理。曾任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白云支行会计科行员,中国民 生银行广州分行越秀支行行长,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资金调剂运营中心副总经理,富荣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徐力先生,MBA,工学硕士,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曾任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助 理、TMT组长,中信建投研究所通信行业VP,海通证券研究所通信行业首席分析师,东吴 证券研究所通信行业首席分析师,赛伯乐投资高级合伙人,江信基金研究总监,现任中科沃 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孟禄程先生,理学硕士,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曾任广东东阳光药业研究院研 发工程师,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募筹备组组员,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部研究员、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中科沃土沃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于建伟先生、程文卫先生、林峰先生、贾宣先生、邱 阳女士、陈涛先生、李晓宇先生和徐力先生。 于建伟先生,EMBA,货币银行学硕士,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程文卫先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常务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林峰先生,法律学士,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贾宣先生,经济学学士,总经理助理。曾任粤开证券(原联讯证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 副总经理,首建投信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邱阳女士,经济学学士,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曾任北京金美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员,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新业务协调,亿利资源集团金融事业部业务总监,信达新 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总 经理。 陈涛先生,商科硕士。曾任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投 资经理、固定收益自营交易主管,曾借调至英国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分行从事亚洲美元债研究 工作。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李晓宇先生,管理学博士,具有14年信息技术行业实业经验,曾任职于索尼(中国) 和康柏(中国)等知名IT企业,加入证券投资行业后,曾任广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主管、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权益投资总监,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徐力先生,MBA,工学硕士,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备注:上述人员履历根据最新情况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 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 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 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 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风控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 监察风控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风控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 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 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 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 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 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 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1094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 《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7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 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 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 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 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三次顺利通 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 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 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 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 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 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 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 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 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 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 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 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 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 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 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 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 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 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 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 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 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 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 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 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 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 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 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 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 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 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 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 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 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 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 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 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 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 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 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 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668 办公场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1楼01单元自编06- 08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联系电话:020-37128628 联系人:古琳花 网址:www.richlandasm.com.cn 直销机构的网点信息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17楼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胡佳敏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3)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电话:13802239370 客服电话:0756-96588 传真:0755-82817612 网址:www.crbank.com.cn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李荣 电话:0769-22115712 客服电话:95328 传真:0769-22115712 网址:www.dgzq.com.cn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传真:010-835745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8)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余敏 电话:021-33388229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1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传真:0991-2301927 网址:www.hysec.com (1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 传真:021-20315125 网址:www.zts.com.cn (1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客服电话:400-666-2288 传真:0451-82337279 网址:www.jhzq.com.cn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 95329 传真:0755-82960582 网址:www.zszq.com (15)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传真:021-23586860 网站:http://www.18.cn (16)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2号写字楼第27、28层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2号写字楼第27层 法定代表人:谭显荣 联系人:梅晨 电话:027-65261375 客服电话:027-85861133、95579 传真:027-85860103 网址:www.cjfco.com.cn (1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传真:0755-83217421 网址:www.citicsf.com (18)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2号7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陈达伟 联系人: 王骅 电话:021-20324174 客服电话:400-928-2266 传真:021-20324199 网址:www.dtfunds.com (1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2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 刘静 电话:010-59601366-7055 客服电话:400-818-8000 传真:010-62020355 网址:www.myfund.com (2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400-1818-188或者95021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客服电话:400-920-0022 传真:010-658847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西环广场T2-19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客服电话:400-619-9059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www.hcjijin.com (2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客服电话:400-684-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 www.ifastps.com.cn (2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赵耶 电话:18551602256 客服电话:95177 传真:025-66996699-886940 网址:www.snjijin.com (2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116-1188 传真:010-83363072 网址:8.jrj.com.cn (2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一街京东集团总部15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13810801527 客服电话:95118 传真:58956600 网址:fund.jd.com (29)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联系人:桂水发 电话:021-20538888 客服电话:400-820-1515 传真:021-20538999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3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陈玲 电话:18040516241 客服电话:400-027-9899 传真:027-83862682 网址:www.buyfunds.cn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好买财富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13482256958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howbuy.com (3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3)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紫峰大厦写字楼 1103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紫峰大厦写字楼 1103室 法定代表人:陆雯 联系人:傅翌乔 电话:15870677622 客服电话:0791-86692502 传真:0791-86692502 网址:www.jxzrzg.com.cn (3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35)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8349088/18600730680 客服电话:400-699-7719 传真:010-88371180 网址:www.xiquefund.com (36)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 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传真:021-33768132-802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3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孙琦 电话:021-50810673 客服电话:400-711-8718 传真:021-50810687 网址:www.wacaijijin.com (38)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1号院九思文创园5号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杨雅琴 联系人:邢智 电话:18513134199 客服电话:400-8189-598 传真:0532-66728591 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39)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五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10-59013828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4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935 客服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www.erichfund.com (4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e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徐丽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4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268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联系人:徐江 电话: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0411-001 传真:0411-84396536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44)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联系人:叶见云 电话:15999517027 客服电话:4001286800 传真:0755-26640652 网站:www.caiho.cn (45)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010-85932810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站:https://www.tdyhfund.com (4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叶雪飞 电话:021-60195121 客服电话:95733 传真:021-61101630 网站:www.leadfund.com.cn (4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8236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80358749 网站:www.noah-fund.com (4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服热线:95510 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4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02 办公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02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 王清臣 电话::0411-3902786113522300698 客服电话:4000-899-100 传真:0411-39027835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5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客服电话:400-673-7010 传真:010-65330699 网站:www.jianfortune.com (5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 层联储证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联系人电话:010-86499427 传真:010-86499401 网址: www.lczq.com (52)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联系人:陈巧玲 电话:024-82280563 客服电话:400-003-5811 传真:021-51091674 网址:www.jinjiwo.com (5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梁浩 电话:0755-83830715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5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531-89606165 客服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zqsd.com.cn (5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网址:www.jnlc.com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66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1楼01单元自编06-08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联系电话:020-37128624 传真:020-23388994 联系人:高寅初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9楼 负责人: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020-66857289 经办律师:孙晶、陈设、侯旺 联系人:孙晶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荣华、刘贵彬、冯忠 经办注册会计师:桑涛、闫靖 联系人:饶锦莲 电话:13620977141 传真:0755-82237546 六、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募集本基金,并于2017年8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4号)注册进行募集。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存续期为不定期。本基金募集期为2017年11月 15日至2018年1月19日。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与存续 (一)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5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 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6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报送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 理人委托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 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开放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 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非直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 1 份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 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非直销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 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 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 项,申购申请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 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 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 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 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 损失或不利后果。若申购不生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 M <500 万元 1.00% 500 万元≤ M <1000 万元 0.80% M ≥1000 万元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