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力合”)持有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707,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深圳力合于2014年6月投资公司,公司于2019 年10月31日登陆科创板。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力 合符合“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 受比例限制”,并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11月2日起解禁 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力合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合 计不超过2,853,57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其中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745,38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1.89%,减持期间为2020 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108,183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1.2%,减持期间为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力合出具的《关 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力合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5,707,140 6.18% IPO前取得:5,707,14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深圳 力合 不超过: 2,853,570 股 不超 过: 3.09%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745,387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108,183股 2020/12/1~ 2021/5/30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自身财 务需求 及安排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3、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圳力合承诺: 1)在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本单位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 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的50%,第二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首 发前股份数量的100%。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 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建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违反上述承 诺,本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深圳力合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深圳力合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形实 施上述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 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