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0-056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姚建华先生保证向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杰先生保证向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建华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沈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杰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姚建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77,69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2%);姚建华先生承诺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沈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1.5755%);杜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1969%)。沈欣先生、杜杰先生共同承诺在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并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 (股)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 的比例 姚建华 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113,730,919 44.80% 沈 欣 持股5%以上股东 21,054,000 8.29% 杜 杰 股东沈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1,754,500 0.69% 注:截至本公告日,姚建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姚尧先生持有本公 司726,8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63%)。 沈欣先生、沈思思女士、杜杰先生、杜吟女士四人为一致行动人, 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沈思思女士持有本公司7,018,000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643%);杜吟女士持有本公司1,754,50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减持 原因 股份 来源 减持数量 及比例 减持 方式 减持 期间 减持 价格 姚 建 华 个人 资金 需求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份 不超过 5,077,692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2%。 集中 竞价 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 按照减 持实施 时的市 场价格 确定 沈 欣 个人 资金 需求 继承公司原第二大股 东杜军女士名下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份) 不超过 4,00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1.5755% 集中 竞价 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 按照减 持实施 时的市 场价格 确定 杜 杰 个人 资金 需求 继承公司原第二大股 东之一戴红仙女士名 下股份 不超过 50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0.1969% 集中 竞价 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 按照减 持实施 时的市 场价格 确定 注:1、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杜军女士于2017年3月不幸病逝,其生前 持有公司股份31,581,000股,其遗产由其配偶沈欣、女儿沈思思、 母亲戴红仙三人共同继承。相关股份过户完成后,沈欣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21,054,000股,沈思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63,500股,戴红 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63,500股。沈欣、沈思思、戴红仙三人于 2017年10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系一致行动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关于股东完成股权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2、2020年3月份公司股东戴红仙女士病逝,其名下持有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5,263,500股,其遗产由其儿子杜杰、次女杜吟、外孙女 沈思思三人共同继承。相关股份过户完成后,沈欣持有公司股份 21,054,000股,沈思思持有公司股份7,018,000股,杜杰持有公司 股份1,754,500股,杜吟持有公司股份1,754,500股。沈欣、沈思思、 杜杰、杜吟四人于2020年3月2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系 一致行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完成股权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3)。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 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 诺一致。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姚建华先生、 沈欣先生、杜杰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姚建华先生、沈欣先生、杜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姚建华先生、沈欣先生、杜杰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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