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10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达晨财鑫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门达晨海峡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达 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泰股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湖南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达晨财鑫”)、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达晨聚圣”)和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海峡”) 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 月9日,上述股东累计减持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2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2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3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2303 信息披露义务人4 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路1号联谊广场 11B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5 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曾厝垵北路1号1-206A 信息披露义务人6 湖南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湖南省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 清科基金小镇I型号D栋6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1月9日 股票简称 铭普光磁 股票代码 002902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 限公司) 210.00 1% 合 计 210.00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达晨创恒 314.02 1.50 311.02 1.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4.02 1.50 311.02 1.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达晨创泰 273.19 1.30 270.19 1.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19 1.30 270.19 1.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达晨创瑞 303.93 1.45 297.93 1.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3.93 1.45 297.93 1.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达晨财鑫 234.75 1.12 145.80 0.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75 1.12 145.80 0.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达晨聚圣 170.20 0.81 83.20 0.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20 0.81 83.20 0.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达晨海峡 22.05 0.11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5 0.11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318.14 6.28 1,108.14 5.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8.14 6.28 1,108.14 5.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该股份减持计划正在实施 中,尚未实施完毕。减持期间,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 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遵守了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 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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