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 事兼副总经理方红军,副总经理程荣德、李美君、张毅、张家骝、朱国荣、李功 勇、杨小松,监事马成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 从 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11月6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6,0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8320%),其中公司监事 马成先生计划减持419,1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300%),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当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 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本公告日减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期限已届满,监事马成先生未减持任何其所持 公司股份。马成先生现仍持有公司股份1,676,6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201%。 二、其他事项说明 1、马成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成先生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该计划内剩 余未实施的减持额度自动作废。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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