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 :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09:36:18 中财网
原标题:科创板 :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11月
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科创板
扩位证券简称科创板
ETF
基金主代码
58809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9月
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11月
16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11月
16日
注: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级市场申赎代码为“588091”。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赎回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
位为
180万份。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
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
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营业场所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的申
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
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
开始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
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者提交赎
回申请时,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四)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
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
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
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
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
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
业务规则、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投资人
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
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
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
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在
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
前提下,对申购和赎回的程序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对价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
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
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
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
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
告。



4.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一级交易商)包括: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35家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
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1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