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创和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暨减持超过1%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8:05:59 中财网
原标题:和而泰:关于创和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暨减持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9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和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暨减持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于近日收到深圳
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和投资”)出具的《创和投资通过大
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创和投资于2020年1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14,016,928股的1.4223%。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创和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
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

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创和投资

大宗交易

非公开发行
取得的股份

2020.11.10

16.80

13,000,000

1.4223

合计

16.80

13,000,000

1.4223



注: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创和投资

总股数

17,600,829

1.9257

4,600,829

0.50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600,829

1.9257

4,600,829

0.5034

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创和投资出具的《创和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


知函》。创和投资于2020年1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00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14,016,928股的1.42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1306
号-13096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1月10日

股票简称

和而泰

股票代码

002402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1,300

1.4223

合 计

1,300

1.422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607.5829

18.1699

15,307.5829

16.74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71.9579

5.9867

4,171.9579

4.56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35.6250

12.1832

11,135.6250

12.183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大宗交易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
况。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创和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大宗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创和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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