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6:50:54 中财网
原标题:华瑞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联创永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9
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
联创永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投资”)拟自减持计划披
露之日起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8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6%),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五个交易
日后六个月内进行。


2020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联创投资于2020年10月29日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0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联创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联创投资于2020年11月1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联创永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525号505室丙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1月12日

股票简称

华瑞股份

股票代码

300626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800,000

1.00

合 计

1,800,000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536.75

8.54%

1356.75

7.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6.75

8.54%

1356.75

7.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1、联创投资减持情况与2020年9月23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公告日,联创投资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
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联创投资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
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日,联创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联创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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