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实际控制人减持1%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8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1%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的持股比例由18.25%减少至 17.2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务人基本信 息 姓名 林建华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权益变动日期 2020年8月31日~2020年11月13日 权益变动明 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性质 减持股份数 (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20年8月 31日~2020 年11月13 日 无限售流通股 7,695,306 1.00% 合计 -- -- 7,695,306 1.00% 备注:林建华先生于2020年7月21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其减持计划公告, 预计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46,173,141股公司股份。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 斯特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林建华 无限售流 通股 140,469,960 18.25% 132,774,654 17.25% 林建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杭州福斯特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385,063,580 50.04% 林建华为杭州福斯特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林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福斯特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67.29%。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截至本公告日,林建华先生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 根据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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