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 告书(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编制的《深圳市捷 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 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张勇 黄玮 柯国英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