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20年11月16日 20:16:49 中财网

原标题:强力新材: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票简称:强力新材 股票代码:300429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Tronly New Electronic Materials Co., Ltd.

(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工业园)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
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
增加偿债风险。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
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
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
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
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现
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原则,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
论证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
润,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
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主要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
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股利分配条件及分配比例: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
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使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大
的子公司的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内容足以保证公司未来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5、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2)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股东的利益。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6、利润分配政策修改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
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对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
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提案中
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
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
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
详细说明。


8、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17年度利润分配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7,185,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5,718,599.40元。


(2)2018年度利润分配

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1,185,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40,677,899.10元。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分红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
271,185,994股,分红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515,253,388股。


(3)2019年度利润分配

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5,253,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0,915,203.28元。


2、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5,060.59

14,655.65

12,659.09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091.52

4,067.79

2,571.86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0.53%

27.76%

20.3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税)

9,731.17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4,125.1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68.89%



(三)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的业务发
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
下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电子化学品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中重要的基础材料行业,处于电子信息产业
链的最前端。国家各部委近年来陆续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性产业规划文件中,均将电子化学品行业列为给予鼓励和
重点扶持的行业。随着PCB光刻胶行业已基本完成向中国大陆的转移,LCD光
刻胶行业正在推进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进程,以及半导体光刻胶行业国产化的趋
势,市场需求的扩大、行业自身的技术进步及国家政策的持续鼓励,电子化学品
产业面临着良好的行业发展机遇,现有市场参与者扩大产能及国际上同行业公司
的进入,将可能使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持续实
现技术创新、改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则将在市场竞
争中面临盈利能力降低的风险。


(二)行业环保要求趋严的风险

电子化学品产业所属的精细化工行业相关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
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随着国家环保控制力度不断加强、人们环保意识的不
断提高,未来国家监管部门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行业内企业提出更
高的环保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提升环保投入、工艺改进等措施满足国家排放
标准和环保要求,则可能面临相应处罚进而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影响
盈利水平。


(三)技术和产品的研发风险

公司是一家以应用研究为导向,立足于产品自主研发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
专业从事电子材料领域各类光刻胶专用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工
艺和产品研发能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所处的电子材料行业
存在技术壁垒高的特点,同时,PCB制程、LCD部件制造、半导体制造、OLED
材料等下游产业技术也在不断的升级换代。由于技术与产品创新均需要时间和资
金投入,市场需求亦可能发生变化,以及研发过程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
致研发结果不及预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竞争优
势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和环保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为各种化学品,若操作不当可能会发生安
全事故;同时,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性排放
物,如果处理不当则会造成环境污染。如果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发生安全和环保事
故,将面临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责令整改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


(五)商誉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20,260.01万元,占公司总资
产的比例为9.24%,主要系2016年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收购佳凯电子100%
股权及佳英感光31.01%股权所产生的商誉。公司每年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报告期内商誉尚未发生减值,但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客户需求
的变化、行业竞争程度变化、关键技术更替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变化等
均可能对佳凯电子、佳英感光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
险,进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27%、40.12%、39.64%和37.30%。

整体而言,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较高的水平,但存在逐年小幅下降的趋势。

未来,公司可能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辅材料价格上升、
用工成本上升、较高毛利业务的收入金额或占比下降等不利因素而导致主营业务
毛利率水平下降,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或实现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新建“年产12,000吨环保型光引发剂、年产
50,000吨UV-LED高性能树脂等相关原材料及中试车间项目”及“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
趋势、现有技术基础等因素作出的,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受产业政
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审批备案手续完备性、客户及其他合作方配合度等


诸多因素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面临实施进度不达预期,或者无法实
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新业务短期无法实现盈利及新业务、现有业务需持续投入资金的风险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实现对现有传统UV光固化材料
的升级替代,在高端环保光引发剂、UV-LED用光引发剂、树脂、单体等领域提
升市场份额,提升主营业务收入,巩固和增强行业地位。


但由于本项目在建设期内需持续投入资金,在建设期及产能爬坡期内募投项
目存在无法盈利的风险。同时,公司所处电子化学品行业对持续资金投入的要求
较高,公司必须具备持续投入资金的实力,才能紧跟行业快速发展的步伐。虽然
公司2017-2019年度及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相对较好,
分别为8,646.76万元、11,160.55万元、18,656.26万元和11,398.41万元,能够一
定程度地保障对持续资金投入的需求,但新业务的实施、现有业务的规模扩大仍
可能带来公司无法完全满足所需投入资本金的风险。


3、技术升级迭代、技术专利许可不具排他性、未能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主要为可适配采用UV-LED作为光源的新型光
固化原材料,UV-LED光固化材料为传统UV光固化材料的替代升级,是技术水
平较为先进的新型材料。虽然随着我国在内的全球各大主要经济体对环保要求的
不断趋严,UV-LED光固化技术升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市场替代空
间,但如果在中短期内出现了其他同样可作为传统UV光固化材料替代产品的技
术,则会使得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面临进一步技术迭代或本次新业务产品未能形成
产业化的风险。此外,即使在UV-LED光固化领域没有出现技术迭代,但如果
行业内竞争对手通过其他技术手段实现与公司新业务产品化学构成不同但化学
表现相似产品的研制,将使得公司新增产品面临更多竞争。


4、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审慎地作出了计划,并聘请常州化工
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但若出现项目所在地行政区
划调整、项目建设涉及相关的安全标准发生变化等不可预测的情况可能导致项目


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另一方面,若国内新冠疫情出现反复、管控长期持续,人员
聚集和流动受限,可能导致项目建设、安装、调试等较难顺利推进,进而对项目
进度造成影响。


(八)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
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除此之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公司
还需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多种不
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如未达到预期的回报,将可能使公司不能从预
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
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到期未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限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
偏好及其对公司未来股价预期等因素。若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限内转股,公
司则需对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支付利息并兑付本金,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和
资金压力。


3、可转债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
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
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
债在上市交易过程中,市场价格存在波动风险,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
投资价值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为此,公司
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
确的投资决策。



4、本次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
入转股期后,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
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被摊薄的风险。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
用等级为“AA-”。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
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
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导致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
生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6、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
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
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目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2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 2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2
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2
五、特别风险提示................................................................................................................. 6
目录.......................................................................................................................................... 12
第一节 释义............................................................................................................................. 13
一、普通释义...................................................................................................................... 13
二、专业释义......................................................................................................................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7
一、公司基本情况............................................................................................................... 1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7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1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2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33
一、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 33
二、财务会计资料............................................................................................................... 33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44
四、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46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6
六、财务状况分析............................................................................................................... 49
七、经营成果分析............................................................................................................... 85
八、现金流量分析..............................................................................................................105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108
十、技术创新分析..............................................................................................................108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111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111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113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1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11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45
第六节 备查文件.....................................................................................................................147
一、备查文件内容..............................................................................................................147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147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
公司、强力新材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强力有限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强力光电



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佳凯电子



绍兴佳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佳英感光



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其中发行人直接
持有其31.01%的股份,通过佳凯电子持有其68.99%的股份

强力先端



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春懋国际



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力得尔



常州力得尔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杰森科技



常州杰森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香港益信



益信企业有限公司,发行人于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日本TRONLY



TRONLY株式会社,发行人子公司香港益信的控股子公司,香港益信持
有其60%的股权

强力实业



强力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香港益信的控股子公司,设立于香港,
香港益信持有其60%的股权

强力昱镭



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45.27%的股权

先先化工



泰兴先先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99%的股权

格林感光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

格林长悦



常州格林长悦涂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参股公司,2020年5
月,格林长悦的其他股东将所持格林长悦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全资
子公司强力光电

长沙新宇



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南通新昱



南通新昱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长沙新宇的全资子公司

力成达



常州力成达数码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参股公司,2020年
6月,发行人将所持力成达40%的股权转让给格林感光

昱镭光电



昱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台湾设立的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强
力昱镭的少数股东的母公司

正洁智造



常州正洁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强力实业投资



常州强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湖北联昌



湖北联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睿格资管



常州睿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实际控制的
企业

道樾投资



常州道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出资
份额的企业

国科智行



国科智行(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金浦信诚



上海金浦信诚移动互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持
有出资份额的企业

长兴材料



长兴材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市公司(1717.TW),长兴材料
及其集团下属子公司为发行人主要客户

日立化成



日立化成工业株式会社,是全球领先的先进材料供应商之一,日立化成
及其子公司为发行人主要客户

旭化成



旭化成株式会社,是全球领先的先进材料供应商之一,旭化成及其子公
司为发行人主要客户

长春化工



台湾长春企业集团,长春化工及其子公司为发行人主要客户

DKSH



DKSH HOLDING LTD.,总部位于瑞士的世界知名市场拓展服务集团,
DKSH集团为发行人主要客户

ZENICHEM



ZENICHEM TRADING CO.,LTD.,韩国专业化学品贸易商,韩国
KOLON、LG化学等公司的供应商,发行人主要客户

TOK



东京应化工业株式会社,是世界主要LCD光刻胶的生产商之一

JSR



JSR株式会社,是世界主要半导体光刻胶的生产商之一,也是世界主要
LCD光刻胶的生产商之一

上海道亦



上海道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第三方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本次债券、可转债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总额不超过9.00亿元(含9.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常州强力电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本次发行



强力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
券的合格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公司章程》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天元
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
苏亚金诚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中
证鹏元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光刻胶/光阻



是由光引发剂、树脂以及各类添加剂等化学品组成的对光敏感的感光性
材料,主要用于电子信息产业中印制电路板的线路加工、各类液晶显示
器的制作、半导体芯片及器件的微细图形加工等领域,又称光致抗蚀剂

光引发剂



能吸收一定波长的能量释放出活性基团而引发聚合或其他化学反应的
化合物。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不可缺少的组分之一,它对光固化体系
灵敏度起决定作用

精细化工



生产精细化学品工业的通称,精细化工生产的多为技术新、品种替换快、
技术专一性强、垄断性强、工艺精细、分离提纯精密、技术密集度高、
相对生产数量小、附加值高并具有功能性、专用性的化学品

电子化学品



电子化工材料,是指为电子工业配套的精细化工材料,主要包括集成电
路和分立器件、电容、电池、光电子器件、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件、
移动通讯设备等电子元器件、零部件和整机生产与组装用各种精细化工
材料

单体



能与同种或他种分子聚合的小分子的统称,能起聚合反应或缩聚反应等
而成高分子化合物的简单化合物,也是合成聚合物所用的低分子的原料

预聚物



聚合度介于单体与最终聚合物之间的一种分子量较低的聚合物,通常指
制备最终聚合物前一阶段的聚合物

辐射固化



一种借助于能量照射实现化学配方(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由液态转化
为固态的加工过程

光刻技术



利用光学-化学反应原理和化学、物理刻蚀方法,将图形传递到介质层上,
形成有效图形窗口或功能图形的工艺技术。现代电子信息工业产业中大
量运用光刻技术,光刻技术是人类迄今所能达到的尺寸最小、精度最高
的加工技术

感光树脂



利用某些聚合物具有光分解的特性,或某些单体具有光聚合或光交联的
特性而产生图像的非银感光材料,广泛应用于印刷工业中制版,用作光
刻胶、紫外光固化涂料、光敏油墨、光固化粘合剂

光增感剂



能吸收光能将能量转移给光引发剂或本身不吸收光能但协同参与光化
学反应提高引发效率的物质

PCB/印制电路板



Printed Circuit Board,又称印制电路板、印刷电路板、印刷线路板,是
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提




供者

干膜光刻胶



由预先配制好的液态光刻胶在精密的涂布机上和高清洁度的条件下均
匀涂布在载体聚酯薄膜上,经烘干、冷却后,再覆上聚乙烯薄膜,收卷
而成卷状的薄膜型光刻胶

光成像阻焊油墨



专门用于PCB板上的一种油墨,能提高印制电路板走线绝缘性,防氧化,
防止错误的焊接

涂布



将糊状聚合物、熔融态聚合物或聚合物溶液涂布于纸、布、塑料薄膜上
制得复合材料(膜)的方法

光致产酸剂



英文全称Photo Acid Generator(PAG),是各种化学增幅光刻胶的关键组
分,一般为锍鎓盐、碘鎓盐等离子型物质和一些能通过重排等反应生成
酸的有机物质,如各种磺酸酯

光致产碱剂



英文全称Photo Base Generator(PBG),广泛应用于显示面板中的RGB
光刻胶、BM光刻胶,还可应用于半导体封装材料、有色光固化油墨、
涂料和粘合剂中

聚酰亚胺



一种特种工程材料,广泛应用在航空、航天、微电子、纳米、液晶、分
离膜、激光等领域

LED



Light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
固态的半导体器件

UV



Ultra-Violet,即紫外光线

UV-LED、UV-LED
技术



紫外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直接将电能转化为紫外光线的固态的半导
体器件。UV-LED技术是指采用紫外发光二极管作为光源使UV油墨、
UV涂料、UV胶粘剂等液体材料转变为固体的光固化技术。与传统高压
汞灯相比,UV-LED光源的使用更加安全、节能、环保、灵活并且寿命
更长

OLED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有机发光二极管,其工作原理是在两电极
之间夹上发光层,当正负电子在此有机材料中相遇就会发光

LCD



Liquid Crystal Display液晶显示器

TFT-LCD



Thin-Film Transistor LCD,即薄膜晶体管型液晶显示器

VOC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
于133.32 Pa、常压下沸点在50~25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
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

收率



在化学反应或相关的化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料获得的实际生
产的产品产量与理论计算的产品产量的比值

小试



实验室合成,多为探索、开发性的工作,解决所定课题的反应、分离过
程和所涉及物料的分析认定

中试



在小试工艺路线实现后,采用该工艺在模拟工业化生产的条件下所进行
的工艺研究,以验证放大生产后原工艺的可行性,保证研发和生产时工
艺的一致性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angzhou Tronly New Electronic Materials Co.,Ltd.

法定代表人

钱晓春

注册资本(股本)

515,253,388元

注册地址

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工业园

股票简称

强力新材

股票代码

300429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及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12日颁布生效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条件的修订,强
力新材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
整。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次方案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于
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90,000.00万元(含90,00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
85,000.00万元(含85,000.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次方案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已于2020年9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并于
2020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强力电子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9
号)。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
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
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85,000.00万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1月19日至
2026年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5、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0%,
第六年为2.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归还本金并
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
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
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
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25日)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2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1月18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98元/股,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
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
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
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
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
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
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
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3%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
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
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
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
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且
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
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
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
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T-1日)收市后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
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
优先配售的强力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T-1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持有强力新材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6496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
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16496
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总股本515,253,388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最多可优先认购约8,499,61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张的99.996%。

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
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
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
本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对手业绩
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
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持有人;

③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万元(含8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

1

年产12,000吨环保型光引发剂、年产
50,000吨UV-LED高性能树脂等相关原
材料及中试车间项目

109,748.00

7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19,748.00

85,000.00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
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可转债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


(三)债券评级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
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5
日。


(五)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901.00

发行人律师费用

103.00

会计师费用

28.00

资信评级费用

25.00

信息披露、路演推介费用及其他费用

60.00

合计

1,117.00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六)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与停复牌示意性安排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T-2日

1、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募集说
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
公告》

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T-1日

1、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19日
星期四

T日

1、发行首日

2、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3、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4、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确定网上中签率

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T+1日

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23日
星期一

T+2日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
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
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

T+3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T+4日

1、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向发行人划付募集资金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
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
公告。


(七)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挂牌交易,具体上市时间
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晓春

联系人:倪寅森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工业园

联系电话:0519-88388908

传真:0519-8578891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杨凌、邱志千

项目协办人:齐玉祥

经办人员:刘洋、庄子衡、王巧巧

联系电话:021-20262069

传真:010-60833083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10层

负责人:朱小辉

签字律师:李怡星、高霞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四)审计机构

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

负责人:詹从才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来民、罗振雄

电话:025-83235002

传真:025-83235046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签字评估师:陈勇阳、张涛

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0755-82872090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295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收款银行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15,253,388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8,930,529

38.61

1、国家股

-

-

2、国有法人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198,930,529

38.6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198,930,529

38.61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6,322,859

61.39

1、人民币普通股

316,322,859

61.3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三、股份总数

515,253,388

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限售股数量
(股)

1

钱晓春

境内自然人

123,331,075

23.94

105,342,131

2

管军

境内自然人

63,993,888

12.42

63,993,816

3

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
城资本瑞鑫2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其他

25,762,670

5.00

-

4

钱彬

境内自然人

15,386,650

2.99

15,386,565

5

蓝剑

境内自然人

10,900,000

2.12

-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国有法人

5,683,300

1.10

-

7

管国勤

境内自然人

3,473,435

0.67

3,473,426

8

蔡庆明

境内自然人

3,176,800

0.62

-

9

李军

境内自然人

2,732,777

0.53

2,049,583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限售股数量
(股)

10

钱瑛

境内自然人

2,489,909

0.48

2,489,857



合计



256,930,504

49.86

192,735,378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钱晓春先生和管军女士,两人
系夫妻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钱晓春先生和管军女士合计持有公司187,324,963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36%。


钱晓春,男,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强力有限执行董事兼经
理;2010年至2015年6月,任强力先端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以来,任春懋国
际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国感光学会理事、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副理
事长;2010年至2019年6月,任杰森科技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1月至2015年4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强力昱镭董事长;2011年10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长。


管军,女,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强力有限监事;2011年
10月至2018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强力
先端监事。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和管军持有公司
187,324,963股股份,其中质押股份数为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27%,占公司总股本的1.55%。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
据,非经特别说明,引自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以及2020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指标根据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编
制。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公司自
身发展阶段、业务所处细分行业特点、经营状况及盈利实现情况,一方面考虑项
目性质,即: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因素;另一方面考虑项目金额的大小、波动幅度及相互关系,以此来判
断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在进行财务决策时的临界值,即为财务报表
的整体重要性水平。考虑到利润可能是大多数财务报表使用者最为关注的财务指
标,故选取经常性税前利润总额作为基准。具体确定的重要性水平标准如下:

项目

计算过程

基准

经常性税前利润总额

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PM

PM=5%*基准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
注的主要内容,公司提醒投资者阅读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
务资料。


一、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财务报告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苏亚审[2018]240号、苏亚审[2019]403号、苏亚
审[2020]36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1-6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3,100,697.20

156,575,131.98

211,355,001.84

107,715,001.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8,508,602.90

300,920,832.11

-

-

应收票据

11,335,851.69

8,133,239.03

17,899,196.28

29,534,784.30

应收账款

109,535,622.72

114,972,940.50

91,424,524.48

89,329,103.34

预付款项

31,717,788.38

30,835,928.11

26,583,899.11

14,088,674.57

其他应收款

10,661,288.48

2,464,779.71

9,019,731.32

7,165,405.64

存货

255,925,632.32

291,124,361.21

213,616,764.52

146,436,840.01

其他流动资产

14,999,250.04

18,363,419.96

344,744,924.64

91,834,485.09

流动资产合计

915,784,733.73

923,390,632.61

914,644,042.19

486,104,294.2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3,184,996.70

72,584,996.70

长期股权投资

98,571,094.87

101,448,712.22

53,699,043.0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4,421,117.02

54,486,446.72

-

-

固定资产

362,774,563.05

373,299,494.01

313,442,693.80

290,955,133.17

在建工程

318,402,184.15

219,450,966.47

122,443,222.18

74,428,761.47

无形资产

172,950,874.17

157,263,945.58

153,524,501.53

118,030,735.19

商誉

202,600,111.91

202,600,111.91

202,600,111.91

200,674,980.85

长期待摊费用

24,734,255.56

27,900,478.58

18,461,211.77

1,639,397.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618,055.42

26,981,710.48

19,968,823.29

11,068,313.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47,614.99

16,323,529.72

20,491,085.36

27,267,666.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77,219,871.14

1,179,755,395.69

967,815,689.55

796,649,983.89

资产总计

2,193,004,604.87

2,103,146,028.30

1,882,459,731.74

1,282,754,278.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6,109,052.88

154,402,592.29

117,183,348.91

5,553,749.83

衍生金融负债

-

-

50,796.00

-

应付票据

12,152,100.64

4,611,258.64

19,846,165.00

-

应付账款

75,724,705.69

60,078,622.74

44,965,487.02

67,039,977.58

预收款项

-

3,834,792.55

4,374,442.96

976,767.04

合同负债

1,584,103.30

-

-

-

应付职工薪酬

15,696,132.72

31,092,444.35

21,560,302.75

19,703,919.41




项 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交税费

15,496,111.65

12,196,499.27

20,029,418.95

13,309,743.07

其他应付款

14,113,374.06

14,783,007.14

4,482,749.78

27,141,922.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755,053.33

其他流动负债

111,329.57

-

-

-

流动负债合计

300,986,910.51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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