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及减持计划变更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00:11:29 中财网
原标题:水晶光电: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及减持计划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0)10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及减持计划变更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水晶光电”)于2020
年7月2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7)号,以下简称“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0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00%)。其中,采
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窗口期不
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现对上述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数量进行调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5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除上述内容外,原减持计划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改哲新(系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
人)出具的《关于变更减持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方案的通知》,公司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123,753,273

10.16

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404,741

6.85

合计

207,158,014

17.01



二、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深改哲新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尚未实施减持行为。


三、变更后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因深改哲新战略规划调整,拟变更减持计划,减少减持股份的数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
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由原计划的不超过7,306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6.00%)变更为不超过2,43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除上述内容外,原减持计
划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变更后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根据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台州农银凤凰金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水晶光电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35

2.00



4、减持期间: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窗
口期不减持);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决定。


7、减持其他事项

本次深改哲新拟减持水晶光电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2,43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实施(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窗口期不减持),
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改哲新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减持前述股份不
存在违反承诺及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已进行了减持计划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后续将根
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完成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内容
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事
项与前述事项无关联性。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减持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方案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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