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双利A : 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1月17日更新)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1:01:01 中财网

原标题:汇添富双利A : 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1月17日更新)



















汇添富
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20

11

17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0406;C类份额基金代码:000407;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2013年10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98号文准予
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
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
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
同的销售机
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

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
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品
种,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基金资产净值连续90个工作日低于3000万元,基金管理人
可在履行相应信息披露程序后,决定是否终止基金合同。因此,本基金存在基金
合同终止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普通股票投资可能面临的
宏观
经济风
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外,还将面临存托凭证持有人与持有基
础股票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发行人采
用协议控制架构的风险、增发基础证券可能导致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交易机制相
关风险、存托凭证退市风险等其他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涉及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的事项,更新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2020年11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
月31日。








一、前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29
六、基金的募集
3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7
九、基金的投资
47
十、基金的业绩
61
十一、基金的财产
63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

6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9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7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75
十七、风险揭示
81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8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0

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4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7
二十四、备查文件
128

一、
前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汇添富
双利增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汇添富
双利增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汇添富
双利增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添富
双利增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汇添富
双利增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
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或接受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
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
指《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A
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46

C
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47

元:指人民币元


4
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
红利、股息、
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5
4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
5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H
区(东座)
6

H686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
2005

2

3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联系电话:
021

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412%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4.656%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66%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19.966%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
2015

4

16
日担任董事长。国籍:中国,厦门大学会计学博
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汇添富资产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
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
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
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稽核总
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程峰先生,
2016

11

20
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



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团委副书记、书记,上海机械进出口
(
集团
)
有限
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进口处副处长,上海市对外经济贸
易委员会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室、
信息中心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
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林福杰先生,
2018

3

21
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书记、副总经理。



张晖先生,
2015

4

16
日担任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
学经济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曾担任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林志军先生,
2015

4

16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厦门大学
经济学博士,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
。现任澳门科技大学
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
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
现为德勤
)
加拿大多伦多
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
教授,伊利诺大学
(University of Illinois)
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美国斯坦福大学
(Stanford University)
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
Lethbridge

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
,香港大学商学
院访问教授,香港浸
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
2011

12

19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复旦大学经济
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金融与发



展实验室特邀高级研究员,上海政协委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始编委之一,第
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等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等栏
目资深评论员。

2002
-
2003
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
-
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魏尚进(
Shangjin Wei
)先生,
2020

1

9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美国,
加州大
学伯克利分校博士。现任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访问教授、哥伦比亚
大学终身讲席教授。曾任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世界银行
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贸易与投资处处长、研究局助理局长。



2
、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
2004

10

20
日担任监事,
2015

6

30
日担任监事会主
席。国籍:中国,大学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现任上海报业集
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
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等。



王如富先
生,
2015

9

8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注册会
计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申银万
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金信证券规划发展
总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
深研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先生,
2015

6

30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国际金融学硕士。

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
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
女士,
2008

2

23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中加商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监。曾任职于中国
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
2008

2

23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华东政法学院法
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汇添富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
2013

8

8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理学博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总监。曾任
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
、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
2015

6

25
日担任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雷继明先生,
2012

3

7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2011

12
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
2013

1

7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
金融经济学硕士。

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
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
管理工作。

2011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
2015

8

5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金融学硕士。历
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
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2005

4
月加入汇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
决策委员会主席。



李骁先生,
2017

3

3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武汉大学金融学硕
士。历任厦门建行计算机处副处长,厦门建行信用卡部副处长、处长,厦门建行
信息技术部处长,建总行北京开发中心负责人,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
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资
深专员(副总经理级)。

2016

9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现任汇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李鹏先生,
2015

6

25
日担任督察长。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
学博士,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

2015

3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徐光先生

国籍:中国。学历: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学院金融学硕士。

8
年证
券从业经验


2012

12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债券交易员、
高级债券交
易员。

2018

8

21
日至今任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的基金经
理,
2018

8

21
日至
2020

3

23
日任添富鑫泽定开债的基金经理,
2018

9

28
日至今任汇添富高息债债券、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
的基金经理,
2018

9

28
日至
2
020

9

1
日任
添富鑫成定开债的基金经理,
2018

12

24
日至
2020

3

23
日任添富丰润中短债的基金经理,
2019

2

22


2020

6

3
日任添富
AAA
级信用纯债的基金经理,
2019

3

15
日至今
任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的基金经理,
2020

3

30
日至今
任汇添富鑫福债的基
金经理,
2020

4

9
日至今任汇添富中短债的基金经理,
2020

7

8
日至
今任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的基金经理。




2
)历任基金经理


郑慧莲女士,
2017

12

12
日至
2
020

2

26
日任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曾刚先生,
201
3

12

3
日至
2
020

9

1
8

任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袁建军(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首席经济学家)、王栩(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陆文
磊(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劳杰男(
研究总监)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足额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合规风险、营运风
险和道德风险四大类,其中,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1、风险管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内部控制环境,使风险意识贯穿到每位员
工、各个岗位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切实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3)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风险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和经营活
动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运用合理有效的风险指标和模型,实现风险事前配置和预警、事中实
时监控、事后评估和反馈的全程嵌入式投资风险管理模式。


(5)建立和推进员工职业守则教育和专业培训体系,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充分的职责胜任能力。


(6)建立风险事件学习机制,认真剖析各类风险事件,汲取经验和教训,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四级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汇添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图

经营管理层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险控制委员会


各职能部门


稽核监察部


督察长




(1)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与督察长。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政
策,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督察长负责
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2)经营管理层负责风险管理政策、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经营管
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3)稽核监察部是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稽核监察部负责投资组合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营运风险、道德风险等的管理。


(4)各职能部门负责从经营管理的各业务环节上贯彻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执行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和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程序,并
持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风险管理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
风险报告等内容。


(1)风险识别是指对现实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
性质的过程。


(2)风险测量是指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根据
这两个因素的结合来衡量风险大小的程度。


(3)风险控制是指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控和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实现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4)风险评价是指分析风险识别、风险测量和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和运行
效果的过程。


(5)风险报告是指将风险事件及处置、风险评价情况以一定程序进行报告
的过程。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
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
稽核控制等。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范投资业务流程,分层次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公司根据投
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
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投资研究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研究部制度》,对研究工作的业务流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研究与投资的交流
渠道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投资决策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要求,同时设立了汇添富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以及投
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对于基金交易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实行集中交易与防火墙
制度,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


易流程将严格按照“审核—执行—反馈—复核—存档”的程序进行,防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完整地了解基
金信息。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了《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了信息披露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
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并将定期对信息披露进行检查和评价,保
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基金管
理人的信息技术系统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构成,通过了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
标准的认证,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技术岗位责任
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对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即时保存和
备份,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确保了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
行。在人员控制方面,对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培训和考核;
信息技术人员之间定期轮换岗位。


(4)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措施,确保会计核算正常运转。基
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
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通过事前防范、
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的方式发现、堵截、杜绝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具体措施包括: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基金核算软件;基金会计严格执行复核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
每日制作基金会计核算估值系统电子数据的备份,同时打印保存书面的记账凭
证、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由专人保存原始记账凭证等。


(5)内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基金管
理人设立督察长,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开的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


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另外,在经营管理层设立稽核监察部门,配备充足合格的稽核监察人员,并
制订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制度》,明确规定了稽核监察部
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监督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
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

10

19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
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
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
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05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
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
3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
部,
2013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
2016
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



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
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
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
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
体系,可满足多领
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
196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
经贸委经济法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
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
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
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
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地方金融
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
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潘卫东,男,
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业
务一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任、
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
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海国
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
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
董事长、行长,上海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
196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
处副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
务工作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
9

12

31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6022.97
亿元,比去年末
增加
42.96
%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一百八十六只,分别
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
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
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
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
LOF
)、博时安丰
18
个月基金(
LOF
)、易方达裕丰回
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定开债券
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宜投
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动
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
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
快线货币
基金、鹏华
REITs
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
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
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富安达长盈灵
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
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
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兴业
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
开债券基
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
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
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
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
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
合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
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基金、
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丰
6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
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长安鑫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
4.0
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金、万家天添宝



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鑫元鑫趋势
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
型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
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安
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基金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
安浦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
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债
3
-
5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消费主
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
发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永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
畅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
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
5
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债
1
-
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债
3
-
5
年国开行债券指
数基金、永赢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
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
FOF
)、农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泰康安欣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睿享
8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方梦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
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
MSCI
中国
A
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博时稳欣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禄
3
个月定期
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元
39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荣禧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合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

0
-
5
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利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
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
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
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
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
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
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
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
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
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
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

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
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
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
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
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
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全
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
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
进行监控,通过专项
/
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
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
具体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
)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
、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
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
、监督方法



1
)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
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
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
)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
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
)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
督的方法。



4
、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
)基
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
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
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
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
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
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
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
)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
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H
区(东座)
6

H686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93

传真:(021)50199035或(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代销机构 :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表。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876

联系人:韩从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

孙睿


联系人:
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
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邮政编码:
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
-
58153000


传真:
010
-
85188298


业务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2013年10月12日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98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


(一)基金的类型及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募集方式

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
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公开发售。


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
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三)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四)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五)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办理开户、认购等
业务,网上交易开通流程、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具体销售城市(或网点)名单和联系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
及当地基金销售机构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公告。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


(七)基金份额的认购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
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基金的初始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并设立相应的费率水平。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基金份额、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
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
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
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
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
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本基金认购费率见下表,其中特定投资群体适用下表特定认购费率,其他投
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认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M)

一般认购费率

特定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0.10%




100万元≤M<200万元

0.80%

0.08%

200万元≤M<500万元

0.40%

0.04%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按笔收取,1000元/笔

C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为零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
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2)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3)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2)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1: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群体)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
所得利息为3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00%) = 9,900.99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900.99= 99.01 元

认购份额 =(9,900.99+3)/ 1.00 = 9,903.99份

即:投资者(非特定投资群体)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
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元,可得到9,903.99份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
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元,由于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为0,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0.0%) = 10,000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10,000= 0元

认购份额 =(10,000+3)/ 1.00 = 10,003.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
所得利息为3元,可得到10,003.00份基金份额。


4、基金份额的认购程序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3)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
购,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
不得撤销。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T+2日到网点及时
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
认书。


(5)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
认购费);本基金管理人
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认购
最低金额为人民

1
,
000
元(含
认购
费)
。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募集期间不
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5、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
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份
额限制。


(八)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
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九)基金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3

1
1

2
5
日至
2013

11

29

。经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363,854,839.13
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10,636.84
份),有效认购户数
为418
户。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
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
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
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
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活期
存款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销售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销售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人民币
5000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
3

12

3
日正式生效





八、基金
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
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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