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2年持有混合 : 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2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1:10:41 中财网

原标题: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2年持有混合 : 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2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
2
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2
020

1
1

1
7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3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1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3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4
第十二
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1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6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
................................
.................
8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7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9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6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3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
................................
.......
135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36

重要提示



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2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
高质量成长精选2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10481,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年9月16日【2020】2245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
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
给本基金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本基金为
混合

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
低于股票型
基金
,高于
债券型基
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以下简称

港股通机制






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




标的股



)的,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
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
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
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
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届满后方可提出赎回申请。以红利再投资
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
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不一致的,分别
计算。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涉及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的事项,更新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2020年11月17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
2
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
2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
、基金管理人: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
2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添富高质量
成长精选
2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
2
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
2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
2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
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最短持有期限:指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
持有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
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该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年度对
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5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7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8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如
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39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业务规则》: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
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
、元:指人民币元


4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
、港股通标的股票: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内地证券交易
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57
、摆动定价机制:指
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前述摆动定价机制的定义进行调整


58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
账户



59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0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H
区(东座)
6

H686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法定代表人:
李文


成立时间:
2005

2

3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联系电话:
021

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412%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656%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66%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19.966%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
2015

4

16
日担任董事长。国籍:中国,厦门大学会计学博
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汇添富资产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
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
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
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
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程峰先生,
2016

11

20
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现任上海报业集
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



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团委副书记、书记,上海机械进出口
(
集团
)
有限
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进口处副处长,上海市对外经济贸
易委员会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信息中心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
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林福杰先生,
2018

3

21
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书记、副总经理。



张晖先生,
2015

4

16
日担任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
学经济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长。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曾担任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林志军先生,
2015

4

16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厦门大学
经济学博士,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
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
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
现为德勤
)
加拿大多伦多
分所审
计员,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
教授,伊利诺大学
(University of Illinois)
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美国斯坦福大学
(Stanford University)
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
Lethbridge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
,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
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
2011

12

19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复旦大学经济
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
长,国家金融与发
展实验室特邀高级研究员,上海政协委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始编委之一,第



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等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等栏
目资深评论员。

2002
-
2003
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
-
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魏尚进(
Shangjin Wei
)先生,
2020

1

9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美国,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现任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访问教授、哥伦比亚
大学终身讲席教授。曾任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世界银行
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贸易与投资处处长、研究局助理局
长。



2
、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
2004

10

20
日担任监事,
2015

6

30
日担任监事会主
席。国籍:中国,大学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现任上海报业集
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
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等。



王如富先生,
2015

9

8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注册会
计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申银万
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金信
证券规划发展
总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
深研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先生,
2015

6

30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国际金融学硕士。

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
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
2008

2

23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中加商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监。曾任职于中国
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
2008

2

23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华东政法学院法
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汇添富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
2013

8

8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理学博
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总监。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
、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
2015

6

25
日担任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
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雷继明先生,
2012

3

7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2011

12
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
2013

1

7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金融经济学硕士。

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
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
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
管理工作。

2011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
2015

8

5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金融学硕士。历
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2005

4
月加入汇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
决策委员会主席。



李骁先生,
2017

3

3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武汉大学金融学硕
士。历任厦门建行计算机处副处长,厦门建行信用卡部副处长、处长,厦门建行
信息技术部处长,建总行北京开发中心负责人,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
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资
深专员(副总经理级)。

2016

9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李鹏先生,
2015

6

25
日担任督察长。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
博士,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
副总经理,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

2015

3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刘江先生,国籍:中国。学历:清华大学工学硕士,德国亚琛工大工学硕士,
9
年证券从业经历。

2011

5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医药行业分



析师,
2015

6

18
日至今任汇添富医疗服务混合的基金经理,
2017

8

16
日至今任添富全球医疗混合
(QDII)
的基金经理,
2018

7

5
日至今任添富
3
年封闭配售混合(
LOF
)的基金经理,
2018

8

8
日至
202
0

5

29
日任
添富创新医药混合的基金经理,
2019

5

6
日至今任汇添富科技创新混合的
基金经理,
2020

9

10
日至今任汇添富稳健添盈一年持有混合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袁建军(副总经理)


成员:王栩(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陆文磊(总经理助理,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劳杰男(研究总监)、韩贤旺(首席经济学家,国际业务部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足额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合规风险、营运风
险和道德风险四大类,其中,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1、风险管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内部控制环境,使风险意识贯穿到每位员
工、各个岗位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切实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3)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风险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和经营活
动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运用合理有效的风险指标和模型,实现风险事前配置和预警、事中实
时监控、事后评估和反馈的全程嵌入式投资风险管理模式。


(5)建立和推进员工职业守则教育和专业培训体系,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充分的职责胜任能力。



(6)建立风险事件学习机制,认真剖析各类风险事件,汲取经验和教训,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四级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汇添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图




董事会


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


经营管理



风险控制
委员会


督察长


各职能
部门


风险管理






合规稽核



(1)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与督察长。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政
策,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督察长负责组
织指导公司合规稽核和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
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2)经营管理层负责风险管理政策、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经营管
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3)合规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是合规管理
和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合
规风险、投资组合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营运风险、道德风险等的
管理。




(4)各职能部门负责从经营管理的各业务环节上贯彻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执行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和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程序,并
持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风险管理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
风险报告等内容。


(1)风险识别是指对现实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
性质的过程。


(2)风险测量是指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根据
这两个因素的结合来衡量风险大小的程度。


(3)风险控制是指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控和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实现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4)风险评价是指分析风险识别、风险测量和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和运行
效果的过程。


(5)风险报告是指将风险事件及处置、风险评价情况以一定程序进行报告
的过程。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
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
稽核控制等。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范投资业务流程,分层次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公司根据投
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
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投资研究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研究部制度》,对研究工作的业务流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研究与投资的交流
渠道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投资决策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要求,同时设立了汇添富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以及投
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对于基金交易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实行集中交易与防火墙
制度,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
易流程将严格按照“审核—执行—反馈—复核—存档”的程序进行,防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完整地了解基
金信息。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了《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了信息披
露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并将定期对信息披
露进行检查和评价,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基金管
理人的信息技术系统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构成,通过了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
标准的认证,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技术岗位责任
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对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即时保存和
备份,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确保了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
行。在人员控制方面,对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培训和考核;
信息技术人员之间定期轮换岗位。


(4)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措施,确保会计核算正常运转。基
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
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通过事前防
范、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的方式发现、堵截、杜绝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风
险。具体措施包括: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基金核算软件;基金会计严格执行复核
制度;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
方式;每日制作基金会计核算估值系统电子数据的备份,同时打印保存书面的记
账凭证、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由专人保存原始记账凭证等。


(5)内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稽核监察制度,开展独立监督,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基金管理人设立督察长,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开的任何会议,调阅相关
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


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为合规稽核部配备
充足合格的稽核监察人员,监督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
情况;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
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
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
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
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
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


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
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
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
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
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
经贸委经济法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
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
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
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
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地方金融
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潘卫东,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
业务一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
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
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
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
处副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
务工作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20年9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9066.66
亿元,比去年末增加50.53%。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二百六十一只,分别为国泰


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
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长
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博时安丰18个月基金(LOF)、易方达裕丰回报基
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定开债券基金、
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
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动态策略
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
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
鹏华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
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
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富安达长盈灵活配
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
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深
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兴业启
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
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
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
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
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
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
合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
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丰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
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长安鑫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4.0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金、万家天添宝
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鑫元鑫趋势
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


型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
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安
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前
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
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浦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南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
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
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消费主题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景智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
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
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
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博时富永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畅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5
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
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永赢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博时颐泽平衡
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
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享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
方梦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农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稳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禄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
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元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鑫浦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
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西藏东财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裕惠63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尊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裕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39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恒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信用主体50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3-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
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
富稳健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誉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农银汇理永乐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鹏扬景恒六个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兴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融通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中
欧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
紫金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臻选两年持有期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泰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鼎元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纯
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债1-3年
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
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鹏华锦润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
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安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
通通恒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远盈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稳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睿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基
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永赢瑞宁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浦瑞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盛78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保诚景裕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
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淳厚安裕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尊泰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
聚禾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德邦锐泽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
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合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蜂巢添禧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惠丰39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
久盈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
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
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
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
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
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
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
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
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
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
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
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
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


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
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
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
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
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
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
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
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
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
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
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
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
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
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
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表。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 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876

联系人:韩从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
韩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邮政编码: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王珊珊

经办会计师:王珊珊、许培菁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

2
245
号文件准予注册募集。



一、基金的类型及存续期间


1
、基金类型:
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
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
两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
(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
不存在
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
期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3
、存续期间:不定期



、基金份额的
募集期限

募集
方式、
募集
对象
、募集场所


1

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2

募集
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
理人
网站
届时
公示
的销售机构
名录




3

募集
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4
、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99fund.com
)办理开户等业务,
网上交易开通流程、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
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
。具体销售城市(或网点)名单和联系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当地基金销售机构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公告。




、基金份额的认购


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
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
、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认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
中心
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其
他投资者实施差别化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
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以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
保险、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等。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个
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
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
中心
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1

特定投资群体的认购费用


通过直销
中心
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认购费率为每笔
500
元。

未通
过直销中心
认购
本基金
基金份额
的特定投资群体,
认购
费率参照其他投资者
适用的
认购
费率执行。








2

其他投资者的认购费用


其他投资

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增加而递减。在募集
期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其他投资者
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
M



认购费率


M

100
万元


1.2
0%


100
万元
≤M

200
万元


0.8
0%


2
00
万元
≤M

500
万元


0
.20
%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
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认购费率。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
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

认购
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
)上述
认购份额
(含利息折算的份额)
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
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非
特定
客户)认购金额为
1
万元,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00
元,则根据



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

1+1.20%

= 9
,
881.42



认购费

= 10,000

9
,
881.42=118.58



认购份额
=

9
,
881. 42
+3.00

/ 1.00 =9
,
884.42



即:投资者(非
特定
客户)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
所得利息为
3.00
元,则其可得到
9
,
884.42
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
特定
客户通过直销机构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其认购费金额为
500
元,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
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100(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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