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2:06:21 中财网

原标题:沪宁股份: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沪宁股份 股票代码:300669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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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要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修订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
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
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并
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为准。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
本为111,051,892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315,567
股(含33,315,567股)。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100.00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
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19,960.95

19,960.95

2

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

5,139.05

5,139.05

合计

25,100.00

25,1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
股东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


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更。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重要提示 ....................................................................................................................... 3
目 录............................................................................................................................ 6
释 义............................................................................................................................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一、发行人概况 ................................................................................................... 10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0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4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6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4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6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人的关系 ........................................................................... 4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0
四、募集资金投向 ............................................................................................... 51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2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3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4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5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5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6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6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63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及整合计划 ............... 63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63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6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64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65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65
二、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 65
三、市场竞争风险 ............................................................................................... 65
四、技术失密的风险 ........................................................................................... 66
五、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 66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 66
七、人力资源风险 ............................................................................................... 66
八、经营管理风险 ............................................................................................... 67
九、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审批的风险 ................................................... 67
十、发行风险 ....................................................................................................... 67
十一、股市波动风险 ........................................................................................... 67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69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69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7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71
保荐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声明 ............................................................................... 72
发行人律师声明 ................................................................................................... 73
审计机构声明 ....................................................................................................... 74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75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明 ........................................................................................................................... 75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 75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词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
公司、沪宁股份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沪宁投资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斯代富投资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FreedoniaGroup



一家成立于美国的专注于商业调查领域的企业

河北东方



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

德国威特



德国威特电梯部件集团

宁波奥德普



宁波奥德普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中国电梯协会



我国电梯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负责对全行业生产
经营活动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协助和配合政府部
门完成有关工作并促进国际间、地区间的交流与合


国家质检总局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元、万元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词语





ISO/TC178



国际标准化组织电梯、服务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
行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缓冲器



电梯安全系统最后一个环节的装置,在电梯出现故
障或事故蹲底时起到缓冲的作用,从而缓解电梯或
电梯里的人免受直接的撞击

滚轮导靴



安装在轿厢和对重架上,与导轨配合,强制轿厢和
对重只能沿着导轨上下作升降运动

UCMP



Unintendedcarmovementprotectionsystem,即电梯轿
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安全钳



电梯在运行中轿厢发生超速或坠落,在限速器提供
动作信号后,把电梯轿厢制停的一种安全装置

型式试验



验证产品能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全部要求所进行的
制造许可试验

电梯限速器



电梯在运行中轿厢发生超速或坠落,获取超速信号
并动作提拉安全钳,使电梯轿厢制停的一种装置

夹绳器



直接将制动力作用在曳引钢丝绳上,使得电梯减速
的装置,常用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和超速保护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Huning Elevator Parts Co.,Ltd.

统一信用代码:

913301002554310997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注册资本:

11,105.189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沪宁股份

邮政编码:

311121

电话号码:

0571-88637676

传真号码:

0571-88637000

互联网址:

www.hzhuning.com

经营范围

生产:电梯部件;制造: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服务:电梯
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的设计,自有房屋租赁;批发、
零售:电梯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分支机构经营场所
设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创路7号1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111,051,892股,前十大股东及其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1

沪宁投资

境内一般法人

47,645,000

42.90%

2

斯代富投资

境内一般法人

11,700,000

10.54%

3

邹家春

境内自然人

9,459,730

8.52%

4

邹雨雅

境内自然人

3,120,000

2.81%

5

冯国华

境内自然人

2,008,531

1.81%

6

吴月治

境内自然人

2,047,873

1.72%

7

福建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诚毅呈泰5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


1,690,261

1.52%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8

徐文松

境内自然人

1,657,500

1.49%

9

龚琼花

境内自然人

1,480,058

1.33%

10

福建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诚毅呈泰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


1,417,693

1.28%



小计



82,226,646

73.9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3418771854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959号1幢1层105室-1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设立日期

2015年7月21日

经营范围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受托资产管理。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55.89

11.50

非流动资产

7,492.34

7,403.49

资产总计

7,548.23

7,415.00

流动负债

775.15

1,304.25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总计

775.15

1,304.25

所有者权益

6,773.09

6,110.75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

营业收入

-

-

营业成本

-

-

营业利润

-182.04

-195.33

利润总额

662.34

543.07




净利润

662.34

543.07



注:该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邹家春先生持有沪宁投资99.00%股权,邹雨
雅先生持有沪宁投资1.00%股权。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邹家春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459,730股,占公司总股本8.52%。邹
家春先生通过直接持股及控股沪宁投资、斯代富投资等方式,直接和间接共计控
制本公司61.96%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图所示:



邹家春先生,195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78年10月至1988年6月,任杭州钻探机械制造厂生产及经营计划员;1988
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杭州西子汽车配件厂副厂长;1996年4月,创立杭
州沪宁电梯配件厂并任厂长,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斯代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杭州沪宁亮源激光器件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任纽敦光电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先必特
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受托
企业资产管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持股
65.06%

杭州银才网络技术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持股90%、公
司控股股东持股10%

先必特数字科技(杭州)
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
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41%、公司实
际控制人邹家春控制的公司杭州
银才网络技术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15%

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

研发、生产高性能激光电子
器件设备,销售本公司自产
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机电
设备(除特种设备)的安装
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1.01%

杭州沪宁亮源激光器件
有限公司

销售、研发、生产:高性能
激光电子器件设备;机电设
备(除特种设备)的安装、
维修(限上门);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纽敦光电科
技(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不存在
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四)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控股股东沪宁投资、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先生外,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还包括斯代富投资,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7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352487940K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959号1幢1层105室-2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设立日期

2015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352487940K



斯代富投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31.92

24.09

非流动资产

2,070.00

2,070.00

资产总计

2,101.92

2,094.09

流动负债

0.00

-

非流动负债

0.00

-

负债总计

0.00

-

所有者权益

2,101.92

2,094.09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

营业收入

-

-

营业成本

-

-

营业利润

0.04

0.05

利润总额

215.16

178.48

净利润

214.83

178.48



注:该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先生持有斯代富投资
65.06%股权。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公司所处行业为“制
造业”门类下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

(分类代码:C34),细分行业为“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业”(分类代码:
C3435)。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被定义为特种设备。电梯
行业主管部门原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具体监管单位为该局下属的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电梯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包
括:监督检查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
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电梯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电梯检验检测机构
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等。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
改革方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的职责整合,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因此,自2018
年3月起,电梯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行业自律组织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1992年成立,由全国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
维保、科研、教学及监督检验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代表组成,是全国唯一的电
梯标准化技术归口管理组织,也是全国电梯标准化领域中最具权威的技术性组
织。负责电梯标准的制定、修订、审查、复审、解释、宣贯培训、咨询等方面的
工作以及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78)的各项技术工作,还负责向政府主
管部门提出有关我国电梯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中国电梯协会是1991年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会员单位包括电梯整梯制
造商、配套件生产商、安装和维保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协会的主要职
能为:(1)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设想,并对本行业的经济政策、管理办法及立法提
出意见和建议;(2)配合有关单位提出并参与制定、修订电梯行业的各类标准(包
括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组织推进本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3)制定行规行
约,建立行业和企业自律机制;(4)贯彻执行电梯生产企业对电梯制造、安装、
维修保养质量全面负责的“一条龙”管理责任制,督促企业坚持质量第一,确保
电梯的安全运行;(5)受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委托,对电梯行业内重大的投资、
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后期评估等;(6)开
展电梯行业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发布行业信息,对统计资料进行研究和分析,


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7)组织人才、技术、职
业培训,开展咨询。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电梯行业在我国发展已较为成熟,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健全,主要包括如下
内容:




名称

颁布部门

颁布或修订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订)

全国人大

2018年12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全国人大

2014年12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全国人大

2014年1月

4

《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

国务院

2011年1月

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

国务院

2009年5月

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修订)

原国家质检总局

2011年7月

7

《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2019年修订)

国家市场监管总


2019年6月

8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国家市场监管总


2019年6月

9

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
则》

国家市场监管总


2019年6月

10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原国家质检总局

2017年8月

11

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原国家质检总局

2017年8月

12

《特种设备目录》

原国家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

13

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2019
年修订)

原国家质检总局

2020年1月

14

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
则-杂物电梯》(2019年修订)

国家市场监管总


2020年1月

15

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
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2019年修订)

国家市场监管总


2020年1月

16

TSG 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
则-液压电梯》(2019年修订)

国家市场监管总


2020年1月

17

TSG 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
则-防爆电梯》(2019年修订)

国家市场监管总


2020年1月

18

TSG T7002-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
则-消防员电梯》(2019年修订)

国家市场监管总


2020年1月

19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
则-曳引与强制驱动式电梯》(2019年修订)

国家市场监管总


2020年1月



(2)相关产业政策


电梯行业涉及的相关产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名称

颁布部门

颁布日期

主要内容

1

《政府工作报告》

国务院

2020年5月

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
支持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
家养老、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

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2

《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做好稳就业
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

2019年12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
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支持城市
停车场设施建设,加快国家物流枢纽
网络建设。深入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
改造升级工程。


3

《民政部关于进
一步扩大养老服
务供给促进养老
服务消费的实施
意见》

民政部

2019年9月

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在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中,尊重居民意愿,统
筹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通过开展场
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因地
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
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
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


4

关于印发《普惠养
老城企联动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2019年修订版)》
的通知(发改社会
[2019]1422号)

国家发展改
革委、民政
部、国家卫生
健康委

2019年8月

对于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
项目,将增设或改造楼内电梯纳入内
部改造类工程范围,无需调整规划。


5

《关于做好2019
年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的通知》

住建部、国家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9年4月

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
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
等;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改造计划
的项目,改造内容须包括对水、电、
路、气4项设施中至少2项进行更新;
或者虽未对水、电、路、气设施更新,
但包括加装电梯。


6

《关于落实<政府
工作报告>重点工
作部门分工的意
见》

国务院

2019年4月

提出继续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更
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
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
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
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
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
需求。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
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
施,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
设。


7

《进一步优化供
给推动消费平稳
增长促进形成强
大国内市场的实
施方案(2019年)》

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民政
部等十部门

2019年1


提倡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家庭
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旧
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适老化
家居环境、适老辅具等方面进行补
贴,调动市场积极性。


8

《中共中央、国务

中共中央,国

2018年9

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







名称

颁布部门

颁布日期

主要内容

院关于完善促进
消费体制机制进
一步激发居民消
费潜力的若干意
见》

务院



北方地区供暖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加
大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适老化
改造力度。


9

《国务院关于落
实〈政府工作报
告〉重点工作部门
分工的意见》

国务院

2018年4月

当年再进城落户1300万人,加快农业
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城镇规划,优
先发展公共交通,健全菜市场、停车
场等便民服务设施,加快无障碍设施
建设。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
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
的加装电梯。


10

《关于加强电梯
质量安全工作的
意见》

国务院办公


2018年2月

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
关政策,建立安全评估机制,畅通住
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
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情况
下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老旧住宅电梯
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11

《关于制定和实
施老年人照顾服
务项目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


2017年6月

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
设。提倡在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
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中,适当配备
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加强社区、家
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
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


12

《关于印发“十三
五”国家老龄事业
发展和养老体系
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

2017年3月

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与
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
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
信息、获得社区服务密切相关的公共
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加强居住
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
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
点进行改造。


13

《关于印发“十三
五”节能减排综合
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

2017年1月

强化建筑节能,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
合改造试点城市建设,鼓励老旧住宅
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
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完成公共建
筑节能改造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强
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开展电梯
能效测试与评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
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
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开
展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


14

《工业和信息化
部财政部关于印
发智能制造发展
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
化部、财政部

2016年12


2025年前,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实施
“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20
年,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
显增强,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
现数字化制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
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第二







名称

颁布部门

颁布日期

主要内容

步,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
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
型。


15

《国务院关于深
入推进新型城镇
化建设的若干意
见》

国务院

2016年2月

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
造。围绕实现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
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目标,实施
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
造工程,推动棚户区改造与名城保
护、城市更新相结合,加快推进城市
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
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
住房(包括无上下水、北方地区无供
热设施等的住房)改造,将棚户区改
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重点镇。


16

《关于进一步发
挥住宅专项维修
资金在老旧小区
和电梯更新改造
中支持作用的通
知》

住建部办公
厅、财政部办
公厅

2015年10


在电梯更新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运
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的维修
和更换。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
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
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
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业主(以下简称双三分之二)同意,
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报告期内,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对电梯行业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其中,《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目录》与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
位许可规则》的发布,将电梯分为5种设备类型进行许可,明确和细化了电梯的
各项许可条件,提高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许可参数要求,对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员电梯)(A1)提出了自有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平台的服务网络要求。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出台,尤其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城镇规划,
完善配套设施,改造更新老旧小区设施,更新电梯和支持加装电梯;规划机场、
铁路、交通枢纽交通基础建设等,均为电梯行业打开了更大的市场空间。


综上,国家产业政策对电梯所属的装备制造业采取结构性调整的指导思想,
鼓励企业加大高科技和自主研发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品牌和国际化竞争力。受
此影响,国内电梯行业将加快产业集中和优胜劣汰,具有自主创新优势、规模优
势、制造工艺优势、客户优势的行业领先企业将在产业政策支持下进一步发展壮
大。



(三)发行人所属行业发展概况

1、电梯简介

电梯是垂直运行的电梯(通常简称“电梯”)、倾斜方向的自动扶梯、倾斜或水
平方向运行的自动人行道的总称。电梯的出现,极大的延伸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和
生活质量。


(1)电梯的分类

电梯种类纷繁复杂,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主要来看可以分为以
下几类:

分类标准

具体类别

按驱动方式分类

曳引驱动电梯、液压电梯、直线电机驱动电梯、齿轮齿条驱动电梯、
螺杆式电梯等

按用途分类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客货电梯、病床电梯、住宅电梯、杂物电梯、
观光电梯、船用电梯、汽车电梯、建筑施工电梯等

按运行速度分类

低速梯,指低于1.00米/秒速度的电梯;中速梯,指速度在1.00~2.50米
/秒的电梯;高速梯,指速度大于3.00米/秒的电梯。




(2)电梯的组成

目前国内外使用最为普遍的电梯为曳引式电梯,其主要组成部件如下:

电梯主要组成部分

组成部分主要部件

功能及应用

机械
系统

曳引驱动系


曳引机、钢丝绳、导向
轮、反绳轮

输出动力和传递动力,驱动电梯运行

轿厢和门机
系统

轿厢体、轿厢架、门机、
层门装置

轿厢是运送乘客或货物的“容器”;门机设
在轿厢上,是轿门、层门启闭的动力源

重量平衡系


对重装置、补偿装置

平衡轿厢自重和部分的额定载重、减小轿
厢侧与对重侧钢丝绳长度变化对电梯平衡
的影响

导向系统

导轨、导靴和导轨支架

限制轿厢和对重的活动自由度,使轿厢和
对重只能沿着导轨作升降运动。


机械安全保
护系统

限速器和安全钳、缓冲
器、制动器等

起超速保护、冲顶和撞底保护、轿厢位置
异常保护等作用。


电气
系统

电力拖动系


电动机、供电系统、速
度反馈装置、调速装置

为电梯提供电源和动力,控制电梯运行速


电气控制系


主控电脑板、操纵装置、
位置显示装置、控制屏、
平层装置

对电梯的运行实行操纵和控制,显示电梯
运行方向和轿厢所在的层站

电气安全保
护系统

门锁系统、强迫减速开
关、限位开关、称重装


在电梯运行异常时,立刻切断安全回路



(3)电梯的性能


电梯产品的性能主要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高效性和舒适性。安全
性是指电梯产品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电梯的其他性能均以安全性为前提展开。


2、电梯安全部件简介

作为垂直运行的载人工具,电梯自发明之初就存在一个根本的安全隐患:一
旦缆绳断裂,负载平台就必然会发生坠毁事故。幸而在1852年,美国人伊莱沙·格
雷夫斯·奥的斯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在升降平台顶部安装一个特制弹簧缓冲器,
使之与牵引绳相连,并在牵引轨道的每一面都装上一个棘尺条作为安全装置。当
电梯突然下落,或弹簧缓冲器受到撞击后,安全装置被弹簧的反作用力触动,夹
住导轨,使轿厢减速。至此,世界上第一台配有安全装置的载人升降机(当时仍
以蒸汽机为动力)就此诞生。


电梯安全部件是指在电梯超速或轿厢意外坠落时,保护电梯设备及轿厢里面
的乘客不受伤害或降低伤害的程度的电梯部件。目前通常所说的电梯安全部件主
要包括限速器装置、安全钳装置和缓冲器装置。除此之外,层门门锁的安全装置、
超速保护开关、电器安全保护、上行超速保护、门保护装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
轿厢顶部的安全窗、轿顶防护栏杆等也属于广义的电梯安全部件范畴。


安全部
件类别

作用

分类

单台电
梯使用
数量

限速器
装置

限速器是一个超速探测装置,一般安
装在电梯机房或电梯井道顶部。当电
梯超速达到设定的电气动作速度时,
它会通过电气开关切断电梯的安全回
路,进而切断系统电源。如果电梯由
于重力或惯性还继续超速,会触发限
速器的机械动作装置,使限速钢丝绳
停止运动,从而提拉安全钳。电梯限
速器是安全钳动作的指挥及控制元
件,与安全钳一起组成防止电梯超速
和坠落的保护装置

按动作原理可分为离心式和共
振式两种。离心式是根据离心
力与转动速度之间的关系设计
的,共振式是利用共振时振幅
最大的原理设计的

一般为
一只

安全钳
装置

安全钳是一个制动装置,安装在电梯
轿厢或电梯对重装置底部。它包括提
拉机构和制动机构两部分。提拉机构
的作用是将限速器的机械动作传递到
制动机构并使制动机构动作,制动机
构动作后其内部的楔形块会将电梯卡
在导轨上,避免电梯进一步坠落

按结构和工作原理可分为瞬时
式安全钳和渐进式安全钳。瞬
时式安全钳是安全钳动作后瞬
间制停电梯轿厢,一般用于低
速载货电梯。渐进式安全钳是
在安全钳动作后滑动一段时
间,逐渐减速至制动,一般用
于载客电梯

一般为
两只

缓冲器

缓冲器安装在电梯井道的底坑。它的

按动作原理分蓄能型缓冲器和

一般为




装置

作用是防止电梯墩底。电梯墩底时它
可以减少冲击,以降低对电梯本身及
电梯内乘客的伤害

耗能型缓冲器。其中液压缓冲
器为耗能型,应用最广泛;聚
氨酯缓冲器和弹簧缓冲器属于
蓄能型,单价较低,在低速梯
上应用较多

两只



注:制动器是电梯的工作部件之一(安装于曳引机内),但同时也起到一定的安全保护作用,
因此行业内一般不把制动器列为专门的安全部件。


除上述传统安全部件外,因电梯在人员出入轿厢时发生非正常移动,造成人
员挤压和剪切的事故日益引起社会关注。轿厢意外移动时,因初始速度不高,未
达到限速器和安全钳工作的触发条件,因此现有的安全部件几乎无法对此类情况
做出反应。为了避免该类事故的发生,美国(A17标准)、欧洲(EN81标准)都
已制定轿厢意外移动防护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并正式实行。我国目前也正在执行
新的标准,增加了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英文简称:UCMP)。


3、电梯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电梯行业概况

1)行业规模

作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梯与国家经济建设尤其是房地产
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密切相关。近些年,随着全球人口增长、城市化
进程加快以及人们对便捷生活要求的提高,电梯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目前,
国际电梯市场呈现发达国家和地区需求稳步增长、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特
征。


具体来看,发达国家如英、美、日、德、法、意等国家电梯保有量水平较高,
由于人口增长缓慢,其电梯保有量基本保持稳定,但其每年电梯需求量仍保持一
定比例增长速度,主要原因如下:第一,老旧电梯的淘汰和更新,以适应安全、
节能、环保的发展要求;其次,技术法规的更新和新法规政策的出台。其中涉及
人身安全的强制性条款会导致既有电梯经过改造仍然不能满足要求而被强制报
废;第三,既有建筑加装电梯或既有建筑功能性改变需要更新电梯设备。


与发达国家不同,发展中国家市场原有电梯数量很少,但由于近年来经济快
速增长,基础设施发展迅速,所需电梯数量增长较快。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
《2015-2020年中国电梯行业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调查报告》指出:电梯需求量


增长最迅速的地区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包括亚洲、拉丁美洲、东欧、非洲和中
东。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中国、俄罗斯、印度、巴西等国家经济增长强劲,
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拉动了当地对电梯的需求;伊朗、以色列、沙特、阿联酋、
科威特、约旦、叙利亚等中东地区国家由于石油出口带来的雄厚资金,基础设施
投资快速增长,亦带动电梯需求量快速增长。此外,随着电梯保有量的提高,老
旧电梯的淘汰和更新的需求亦随之同步增长。


图:全球电梯产量及变动趋势



资料来源:埃德克咨询、政府采购网、QYResearch

根据FreedoniaGroup的预测,未来全世界电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量每年会增
长5.6%。(数据来源:《World Elvators – World Industry Study with Forecasts to 2009
& 2014》)。据《2015-2020年中国电梯行业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调查报告》预测:
到2020年,全球电梯年新增销量将达到150万台左右。


②竞争格局

从市场竞争角度分析,全球电梯行业呈现品牌优势高集中度的特征,国际电
梯市场的知名品牌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和日本。这一特征的主要原因是发达国
家电梯行业起步较早,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19世纪,
美国奥的斯公司制造出全球首台电梯,美国电梯市场繁荣发展;20世纪初,欧
洲经济快速发展,欧洲逐步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市场;20世纪后期,
日本凭借制造能力和产业基础也诞生出数个电梯知名品牌。目前,美国(奧的斯)、
欧洲(瑞士迅达、德国蒂森、芬兰通力)、以及日本(三菱、东芝、日立、富士


达)等地区的主要电梯企业占据了全球较大部分市场份额。在过去十多年中,海
外电梯品牌占中国新增整梯市场大部分份额,我国民族品牌经过十多年的发展,
国内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中国占全球新增电梯设备市场份额约六成,且增长趋
势仍在持续。


③地区分布

从地区分布看,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在用电梯一半以上分布在
欧洲及美洲,而新装电梯有一半以上是在亚太地区销售,地处亚太地区的中国已
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生产国和消费国。截至2017年末,中国电梯保有量占全球
三分之一以上,且多年新增电梯设备台数占全球三分之二以上,中国市场已经成
为最具潜力的电梯消费市场。


(2)国内电梯行业概况

1)我国电梯行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电梯行业在改革开放之后不断发展,经历了行业起步、外资品牌垄断、
民族品牌崛起等如下阶段:

①行业起步阶段(-1980年):改革开放前,中国电梯行业发展缓慢,主要是
对进口电梯的销售、安装、维护保养,逐渐开始自主研制开发、粗放生产。该时
期全国电梯制造企业10余家,年均产量数百台,累计生产、安装电梯约1万台。


②外资品牌垄断阶段(1981年-2000年):自第一家合资电梯公司“中国迅达
电梯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外资品牌陆续通过独资或合资方式进入国内整机市场。

在我国电梯行业引进外资初期,外资品牌凭借其技术和品牌优势,以及税收减免
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国内发展迅速,逐渐形成垄断之势。


③民族品牌崛起阶段(2001年-至今):站在外资品牌技术发展积累的高起点,
民营企业逐渐进入电梯制造行业,在不断地学习和摸索过程中,从最初主要为外
资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到掌握电梯整机制造技术,民族电梯品牌逐步崛起。此
外,我国电梯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直接与国际接轨,基本消除了国产电梯进入国
际市场的技术障碍,从而在国际市场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凭借高性价比和较强的
市场开发力度,我国电梯企业在欠发达国家市场获得较好的口碑和较多的市场份
额,增长速度较快。



2)我国电梯市场规模全球领先,但人均电梯保有量较低

近年来,我国电梯行业高速发展,全球约七成的电梯生产于中国,全球超六
成的电梯在中国市场销售。国内电梯总产量从2012年的52.9万台增长至2019
年的117.3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2.05%,电梯市场规模已超过2,350亿元,
位于全球市场前列。在电梯出口方面,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中国电梯品牌凭借
其性价比优势在国际市场树立了良好形象;2010-2019年,我国载客电梯出口量
不断上涨,2019年达到6.9万台,出口量创历史新高。在电梯进口方面,我国对
外依赖性不强,进口规模较小,2019年进口量为2,575台。


图:2012-2019年中国电梯产量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随着电梯产量不断增长,我国电梯保有量亦持续增加,从2012年的245.33
万台增长至2019年的709.75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6.45%,始终保持高速
增长。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电梯保有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占全球规模的三分之一
以上。


图:2012-2019年中国电梯保有量




数据来源:WIND

另一方面,尽管我国电梯保有量较大,但人均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2002
年我国人均电梯保有量仅为约0.3台/千人;经过多年发展,截至2018年末,中
国人均电梯保有量已经提升至约4台/千人,为同期意大利的1/4、韩国的1/3、
法国的1/2。一线城市如深圳、北京、上海等地人均保有量分别为12台/千人、
10台/千人、10台/千人,仍低于欧洲部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随着我国城镇化
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和制造业产业升级,我国民族电梯企业不断加强自主创新、
突破技术瓶颈,未来我国仍将是全球电梯设备和相关服务需求最为迫切、生产力
最为旺盛的市场。


图: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我国主要城市人均电梯保有量



数据来源:KONE(通力公司)


3)我国电梯产业链日趋完善,区域集群效应明显

随着电梯市场的发展,我国逐渐形成了全球领先的产业链优势,主要体现在
我国电梯整机制造和零部件供应等环节已经形成了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其中
在中低速电梯领域,配套零部件基本实现了国产化,零部件供应、整机制造等环
节相互配合、协同发展的电梯产业链日趋完善。


目前,我国电梯产业已经形成完善的产业集群,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民族品
牌竞争力逐步增强。从产业布局上看,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
津冀地区,形成了江苏苏州、浙江湖州南浔区、上海和广东广州等地为代表的电
梯制造基地,其中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电梯生产总量占全国的60%以上。


图:我国各地区电梯产量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2019-2020

4)外资品牌为主导,国产品牌快速崛起

目前世界主要电梯厂商均在我国设立了合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电梯行业是
我国最早引进外资的行业之一,自1980年建设部组织北京电梯厂、上海电梯厂
与瑞士迅达集团合资成立了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之后奥的斯、三菱、日立、
蒂森克虏伯、通力、东芝、富士达等国外主要电梯生产企业也纷纷与国内电梯厂
家组建合资企业或设立全资子公司。


经过多年发展,民族电梯品牌取得了长足进步,其研发能力、生产技术能力
和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与外资品牌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综合竞争力日益增


强,得到国内客户的广泛认可,并不断中标国外重要项目。


5)“安全”、“智能”和“节能”是我国电梯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电梯产品为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是首要问题,我国制定和严格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保障电梯运行安全。此外,《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
术条件》(GB/T 31821-2015)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了“安全保护
装置、紧急救援装置、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
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2019年7月1日,《自动
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7217-2018)正式实施,规定
了“桁架、梯级、踏板及其支撑导向装置、驱动装置、扶手装置”等9项对自动
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随着中国绿色建筑的高速发展,以绿色科技打造高性能绿色产品已经成为电
梯产业未来发展方向。市场对新一代绿色电梯、节能电梯和智能电梯的需求日趋
旺盛,提出了电梯节能、减少油污染、电磁兼容性强、噪声低、寿命长、采用绿
色装潢材料、与建筑物协调等更高要求。


4、电梯及电梯部件行业市场需求前景分析

(1)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建设部1987年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含7层)以上或高度超
过16米的住宅必须安装电梯。目前该设计规范对6层以下的低层住宅不要求加
装电梯的规定已经不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现实需求,特别是在城市老龄化人口日
益增多的情况下,老年人出行难、上下楼难等老龄社会问题日渐突出。


2019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
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
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8月,根据该《通知》的反馈意见
和修改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再次征求<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中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征求意见稿)分别提出“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新建住宅建筑,或入户层
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m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且应在设有户门


的每层设站。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十二
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m
的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不应少于1台”、“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宿舍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
的高度大于9m时,应设置电梯,且至少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3层及3层以上
旅馆类居住建筑应设乘客电梯,且至少一台应为无障碍电梯”。如上述规定获得
批准通过,在提高新增建筑电梯需求的同时,将极大拉动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市
场需求。


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
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下工作目标:在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
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
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
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
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
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
加装电梯等。


根据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我国未加装电梯的既有建筑众多,预估大约有5,000
万户住宅符合加装条件,加装市场总量预计在250万台以上,需求空间巨大。随
着国家对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大力支持,各地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政策文件陆续
出台,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等多个省市已经发布实施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相关指导意见。北京、上海、厦门等城市为加装电梯提供财政补贴,减少行政审
批环节,以提高加装效率,将使加装电梯市场获得迅速发展。


(2)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继续带动电梯需求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宏观经济数据显示,从城乡结构看,截至2019年
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84,8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06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
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0%,比上年末提高1.02个百分点,新增城
镇人口将会持续拉动城镇建筑市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
键时期,城镇化发展仍然是提升经济质量的主要动力,随着未来我国城镇化水平
的持续提高,必将拉动电梯需求持续增长。



尽管我国电梯产量近年来保持持续增长,但国内电梯的市场需求远未达到饱
和的程度,仅从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来看,我国目前的城镇化率还远未达到发达
国家水平,因此电梯需求市场仍然有巨大空间。


此外,虽然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宏观调控,但是保障性住房、廉租房、
安居房等房屋建设的规模仍然非常巨大,电梯的需求量仍将继续增长。


图:2011-2019年中国城镇化率水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工程带动电梯需求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
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实
施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城镇化质量,要求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城镇棚户区、城
中村和危房改造,围绕实现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目标,
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推动棚户区改造与名城保护、城
市更新相结合,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
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将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重点城
镇,随着这些工程项目实施,给电梯市场增长带来了新的驱动力。


根据2019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发布的《政
府工作报告》,2018年度我国共改造棚户区住房620多万套、农村危房190万户。



在此基础上,《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
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
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无障碍
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


未来几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工程的持续推进及政府对包括电
梯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的大力支持必将进一步拉动对电梯的需求。


(4)老旧电梯改造更新为电梯需求提供新的增量

电梯是典型的机电一体化、智能化的产品,电气控制系统技术代表着电梯产
品技术水平。随着电子技术飞速发展,电梯驱动控制技术日新月异,更新速度不
断加快,电梯投入使用十年以后就会出现驱动控制系统落后、电梯运行性能下降、
安全隐患增加等现象。在设备日常管理和维保不到位的情况下,老旧电梯往往会
有设备机械部件磨损、锈蚀,电气线路老化、松脱,设备配置不足等问题。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
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
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由于受设计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电梯整梯的使
用寿命存在很大差异,难以制定电梯整梯的判废标准。因此,一直以来,国内均
无整梯的强制报废要求。然而,随着运行时间的延长,电梯安全部件等电梯重要
部件存在失效或潜在失效风险,容易造成电梯安全事故。为此,《电梯主要部件
报废技术条件》(GB/T31821-2015)于2016年2月正式实施,规定了“安全保护
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
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7217-2018)于2019
年7月正式实施,规定了“桁架、梯级、踏板及其支撑导向装置、驱动装置、扶
手装置”等9项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主要部件技术报废
条件。上述标准明确将机械损伤(如开裂、变形)、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
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


技术报废条件,为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报废的部件提供了技术依据,填补了多年来
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也将释放电梯安全部件的更新需
求。


按照国际惯例,电梯使用年限为15-25年,我国电梯的使用寿命大多为15
年,但通常大部分电梯使用10年左右就需要淘汰或更换安全部件。若以10年为
“老龄界限”,可推算我国老龄电梯比率在2021年将突破30%,2030年将达50%。

随着老龄电梯比重逐渐上升,市场对于维保、旧梯改造的需求将显著增加。


(5)人口老龄化将促进本行业发展

2017年2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
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
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
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
到28%左右。到2025年,预计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3亿人,我国将进入老龄化
社会,解决好老年人出行困难问题将是民生工程的头等大事,影响到小康社会的
民生质量。人口老龄化趋势愈发严峻,建设无障碍通道已成为紧迫任务。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9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5,388万人,
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大量老年人口产生的无
障碍设施需求非常巨大。《规划》强调要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
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改造,探索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无
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政策措施。为了落实“无障碍”通行政策,方便老年人出行,
在公共场所需要加装电梯和自动扶梯等无障碍交通设施,这将极大拉动常规电
梯、家用电梯、无障碍载人升降设备等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


图:中国2013-2019年65岁人口数量及其占总人口比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5、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客户开发壁垒

目前奥的斯、三菱、日立等世界八大电梯整梯厂商占有绝大部分全球市场份
额及国内市场份额,电梯部件生产企业若寻求长期发展,必须与世界八大电梯整
梯厂商合作。但世界八大电梯整梯厂商对其供应商的要求极为严格,需在产品、
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等各方面达到其标准,并且经过较长时间的认证方能进入其
供应链体系。一般而言,上述认证条件非常严格且认证过程持续时间较长。同时,
电梯安全部件作为电梯系统的重要部件,与其他电梯系统部件配套使用时需要一
段时间的调试与磨合,因此新进者在开发大客户方面存在较大壁垒。


(2)技术与研发壁垒

电梯是关系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因此电梯行业十分注重安全部件的质量要
求。除需遵循电梯安全部件国家标准外,还需根据不同客户的电梯特点,确定具
体技术参数和工艺方案等,并通过先进的技术工艺和生产设备,加之以专业领域
技术经验的长期积累,才能生产出适应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此外,在长期合
作中,电梯厂商的产品升级也需要安全部件生产企业积极投入行业前沿技术的研
发和工艺装备的改进,不断实现产品换代升级。


因此,对于产品技术含量低、技术及新产品储备不足、缺乏行业经验的新进


企业,将难以适应市场竞争。


(3)品牌影响力壁垒

电梯安全部件注重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电梯整梯厂商选择安全部件供应商
非常注重该企业在行业内的品牌和声誉。


品牌影响力是行业内对企业综合能力和长期业绩积累的认定,是企业核心竞
争力的集中体现。具有良好品牌影响力的企业通常较易获得客户的认可,可以在
众多的竞争对手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对于新进入企业而言,
能否迅速建立自身的品牌形象,是其进入行业的障碍之一。


(4)资质许可壁垒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
规则》要求。申请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
有法定资质,具有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场所、设备设施、技
术资料、法规标准等资源条件,建立并有效运行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
系、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具备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能力。许可程序
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完成上述规定程序中的备案后,申请
单位才可正式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一般来说,新进企业拟生产安全部件产
品,需要较为长期而严格的型式试验过程,因此增加了新进企业的进入难度。


(5)资金壁垒

为了获得知名大客户的订单,本行业的企业必须在研发和生产设备上投入大
量的资金,以保证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大客户的要求。

同时,大客户的付款信用周期一般较长,也要求企业有充沛的流动资金保证生产
经营的正常运行。企业如果没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则较难获得大客户的认可,亦
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求得发展。


(四)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1)目前的竞争格局

根据电梯整梯厂商现有的生产模式,目前我国电梯安全保护系统的市场供给


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大部分由专业电梯安全部件生产企业提供,少部分则由电
梯整梯厂商自产自配。


供给主体

特点

是否参与
市场竞争

国内电梯安全
部件生产企业

主要服务于国内品牌电梯整梯厂商,以河北东方和本公司为代




主要服务于国内中小型电梯整梯厂商,以宁波奥德普、宁波欣
达、上海乐天等为代表



国外电梯安全
部件生产企业

基本服务于全球品牌整梯厂商,以德国威特为代表



电梯整梯厂商

基本自主生产所有型号电梯安全部件并为其整梯配套



部分安全部件由其自主配套生产,其余电梯安全部件采取外购
方式,该类厂商以迅达、日立为代表





2)未来的竞争趋势

电梯安全部件作为电梯系统的重要部件,对电梯运行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出
于对产品质量、技术与服务能力、资信、品牌等各方面的考虑,品牌电梯整梯厂
商一般选择品牌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商进行合作,在经过严格的测评后才将电梯安
全部件制造商纳入其供应链体系,为其进行长年配套,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商则根
据品牌电梯整梯厂商的研发方向进行技术和产品升级。因此,品牌电梯整梯厂商
与品牌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商合作关系极为稳固。目前,品牌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商
主要配套国际品牌电梯整梯厂商,随着电梯整梯市场的发展,二线电梯整梯厂商
中的部分企业将会逐步发展壮大,因此,品牌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商除与国际品牌
电梯整梯厂商合作外,将逐步加强与二线电梯整梯厂商的合作。


此外,面对国内整梯价格竞争日趋激烈的趋势,电梯整梯厂商自行生产安全
部件成本较高,使得独立的国内电梯安全部件配套供应商的产品在性价比上更具
竞争优势。另外,电梯作为关系乘员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安全部件产品的质量
稳定和售后服务的及时性,是整梯厂商在选择供应商时非常注重的因素。因此,
具备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稳定、售后服务网络覆盖面广的电梯安全部件配套
供应商将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2、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国内品牌电梯整梯厂商,因此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为


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1。


1该公司资料及相关数据来源于其官方主页:http://www.hebeidongfang.com/

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前身为河北东方机械厂,该
公司总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其中生产性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在岗职工近
千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0人,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电梯安全部件
专业生产企业之一,主导产品为电梯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导靴、
夹绳器)及下梁(带安全钳)、绳头组合、导向轮、电梯轿厢等。


此外,随着公司逐步进入知名电梯整梯厂商的全球供应体系,未来几年公司
潜在的竞争对手还包括德国威特电梯部件集团。


德国威特电梯部件集团(Wittur)是专门研究、制造和销售电梯部件的跨国
集团企业,是世界领先的电梯部件独立供应商,其总部设在德国,目前拥有几十
家国际制造和贸易公司,覆盖了欧洲、美洲、亚洲、大洋洲以及非洲的所有重要
电梯市场。Wittur的核心产品包括面向新安装设施和改造项目的电梯门、安全部
件、曳引机、电梯轿厢、吊索、对重框和液压传动装置等。


3、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根据中国电梯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是国内前两大电梯安全部件生产企
业。此外,根据公司2019年销售数据测算,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大
致如下:

产品名称

国内需求数量

发行人销量

发行人国内市场占有


安全钳(万只)

199.41

45.03

22.58%

缓冲器(万只)

199.41

41.59

20.86%

滚轮导靴(万套)

398.82

11.09

2.78%



注:国内需求数量系根据2019年国内垂直电梯需求量及每台电梯安全部件常规使用量计算
得出。垂直电梯需求量系根据2019年国内电梯总需求量(117.3万台)的85%估算得出。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