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鑫恒混合 : 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08:40:42 中财网
原标题:上银鑫恒混合 : 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上银鑫恒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31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11月
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鑫恒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
2019〕2113号、机构部函﹝
2020﹞2275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20年
10月
12日至
2020年
11月
1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
11月
1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81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449,309,045.5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00,709.5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449,309,045.57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0,709.56
合计
449,409,755.1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基金总份额比例

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908,403.7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2020年
11月
18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
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10~50万


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
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查询
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在确定本基金申购与赎回
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其他详细信息请投资者登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了解。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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