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ESG股票A : 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09:10:43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ESG股票A : 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南方
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20

10

22










目录
§1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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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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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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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4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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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5 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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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6 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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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7 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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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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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9 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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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10 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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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11 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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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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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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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14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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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15 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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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16 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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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17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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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18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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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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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
§19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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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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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21 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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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22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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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23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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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0月29日证监许可[2019]206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已于2019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
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
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
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
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基
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杠杆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
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因此可能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
的风险,同时由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期限内无法
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和混合型基金。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0月
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及《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 释义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
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
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投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为自然数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申请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
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
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和深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

58、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
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统称港股通

5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人
民币。2014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人民币。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
币。


2019年7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172亿元,股权结构调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厦门合泽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厦
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张海波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共江苏省委农工
部至助理调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调研员,华泰证券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裁兼华泰紫金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辉先生,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
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长。现
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连芬女士,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
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助理,华泰证
券总裁助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兼深圳
分公司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青山先生,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军第124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
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42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
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163师政治部
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办公厅副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深圳市投控资本
有限公司监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办公室文
秘,董办文秘、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现
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副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成先生,近现代史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厦
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王斌先生,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
治医师,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院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德
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
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
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姚景源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
长、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


国内贸易部商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
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市长,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
人。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务院参事室社会调查中心理事长,国务院参事室与
中国人民银行合作的金融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心丹先生,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籍。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牛津大学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金
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
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制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锦涛先生,工商管理博士,法学硕士,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杰出资深会员。曾任职
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警务总督察,香港证券及期货专员办事处证券主任,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法规执行部总监。现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顾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彪先生,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
财政局干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第
九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至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北京注
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蕊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先后执业于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
国内知名律所,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与期货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金杜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深交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委员、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
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交所培训中心专家、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理事,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吴晓东先生,法律博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证监会副处长、处
长,华泰证券合规总监,华泰联合证券副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


陈莉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华泰证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益田
路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华泰期


货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姜丽花女士,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浙江兰溪马涧碾米厂主管会计,
浙江兰溪纺织机械厂主管会计,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建设集团计划
财务部助理会计师,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经理助理,深圳市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预算部副部长、考核分配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部长、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明雅女士,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
部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兼任)。


林红珍女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会计,厦门中友贸
易联合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外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计财部财务综
合组负责人、直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
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资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
首席财务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期货投资公司职
员、项目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构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
务部主管、上海分公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监事、养老金业务部董事。


董星华女士,硕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高
级副总裁。


苏望先生,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总部职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高级副总裁。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张海波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杨小松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
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
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等职务,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职美国AXA Financial 公司投资部高级分析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全国社保及国际业务部执行总监、全国社保业务部总
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市场部总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
部高级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
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兼首席投资官(权益)。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权益)、基金经理。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财政部中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督察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2.4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章晖先生,管理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至今。


章晖先生,北京大学西方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09年7月加入南方基金,担任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14年2月27日至2015年
5月28日,任南方新优享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5月28日至今,任南方新优享基金经理;
2015年6月19日至今,任南方创新经济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日至今,任南方成安优


选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12月19日至今,任南方ESG股票基金经理;2020年6月16日
至今,兼任投资经理。


3.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权益)史博先生,
权益研究部总经理茅炜先生,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王珂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原先生,
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罗文杰女士,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夏晨曦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
璇女士,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陶铄先生,权益
专户投资部总经理刘树坤先生。


3.2.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3.4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5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3.6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7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
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
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
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
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
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
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
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
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
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
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
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
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
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
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
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
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
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
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
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
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
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
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94只。

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
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
的7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
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
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
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
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
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
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


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三次顺利通过评估组
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
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
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
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
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
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
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
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
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
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
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
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
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
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
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
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
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
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
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
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
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5 相关服务机构

5.1 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5.1.2
代销机构


南方
ESG
股票
A
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谢宇晨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吴斌





联系电话:
021-61618888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
楼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丰靖


电话:
010-89937330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电话:
0571-96000888,
020-38322222


客服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穆婷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李博


联系电话
:021-52629999-218966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
021-50979384


客服电话:
95511-3


网址
:bank.pingan.com


1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1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
021-68475521


客服电话:
95594


网址:
www.bosc.cn


12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法定代表: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
0769-22865177


客服电话:
956033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1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赵世光


联系电话:
025-86775305


客服电话:
95302


网址:
www.njcb.com.cn


14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


传真:
0


客服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
4008800338


网址:
www.crbank.com.cn


15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联系人:施攀峰


电话:
0571-87923324


传真:
0571-86415596


客服电话:
96596


网址:
www.urcb.com


16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
28号
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533号





法定代表人:周泽荣


联系人:许悦


电话:
020-38173552


传真:
020-38173857


客服电话:
400-830-8001


网址:
www.ghbank.com.cn


17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陕西西安高新路
60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
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联系人:白智


电话:
029-88992881


传真:
029-88992891


客服电话:
40086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18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号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



法定代表人:
许建平


联系人:
鱼倩


电话:
0931-4600528、
13919828455


传真:
0931-4600239


客服电话:
0931-96799


网址:
www.lzbank.com




南方
ESG
股票
A
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
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
021-38565547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
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
010-83574507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
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38676666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
021-20315290


传真:
021-20315137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
010-65608231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
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
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
:纪毓灵


联系电话
: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
证券大厦
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
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
95565、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739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联系人
:郁疆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1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
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
-21层及第
04层
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
商务中心
A栋第
04、
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
0755-82026907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
400-600-8008、
95532


网址:
www.ciccwm.com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
0991-5801913


传真:
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1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
021-38784580-8920


客服电话:
95351


网址:
www.xcsc.com


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
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
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
0531-89606166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2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
010-83252170


传真:
010-63080978


客服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21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
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
010-85556048


传真:
010-85556088


客服电话:
95390


网址:
www.hrsec.com.cn


2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服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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