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特定股东、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23047 债券简称:久吾转债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特定股东、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定股东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级管理人员杨积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 年5月14日披露了《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 根据上述公告,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 思捷朗”)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72,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744%(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 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截至2020年11月19日, 维思捷朗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2、持本公司股份247,500股(占年初公司总股本比例0.2345%)的高级管 理人员杨积衡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0,000股(占年初公司总股本比例0.0284%),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 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3、持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年初公司总股本比例0.3790%)的股东维 思捷朗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即不超过年初公司总股本 的0.3790%(如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 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维思捷朗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 11月19日,公司特定股东维思捷朗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减持计划的实 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计划期间,公司特定股东维思捷朗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列示: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份占 年初公司总 股本比例 维思捷朗 大宗交易 2020年6月2日 -2020年7月20日 19.87 1,472,900 1.3954% 合计 1,472,900 1.3954%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维思捷朗 合计持有股份 1,872,900 1.7744% 400,000 0.368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2,900 1.7744% 400,000 0.36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年初总股本数计算;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总 股本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维思捷朗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维思捷朗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20年5月14日进行了预披 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3、维思捷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截至本公告日,其严格履行了承诺。 4、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 投减持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创投减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维思 捷朗已于2014年5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于2020年5月成功 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维思捷朗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了特定股东维思捷朗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积衡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年初公司总股本比例 维思捷朗 400,000 0.3790% 杨积衡 247,500 0.23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维思捷朗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的原因:基金存续期间临近届满,因此需要对各项投资项目的退出 做相应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 股份期间公司送红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 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维思捷朗减持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即不超过 年初公司总股本的0.379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 和《创投减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维思捷朗已于2014年5月获得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于2020年5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 维思捷朗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 列比例限制: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 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维思捷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 满之日起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 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累计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50%。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充 分考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减持对公司二级市场不构成重大干扰等因素。(3) 所持股票限售期(包括前述股票锁定期满之日后的12个月)结束后,进行减持前, 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 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维思捷朗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杨积衡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红股而相应增加 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 占年初公司总股本的0.0284%。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杨积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至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杨积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维思捷朗、杨积衡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维思捷朗、杨积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维思捷朗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杨积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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