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 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 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604,756股,占公司 总股本56.8932%。其中,博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4,594,735股,占公司总股本 29.9800%;恒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4,481,731股,占公司总股本24.4266%;博 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528,290股,占公司总股本2.4867%。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8,210,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0%(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股份减 持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博宏投资 控股股东 54,594,735 29.9800% 2 恒诚投资 44,481,731 24.4266% 3 博发投资 4,528,290 2.4867% 合计 103,604,756 56.89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 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但如果预计 未来3个月内公开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 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8,210,400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3%)。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减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 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最低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根据《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和博发投资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 需要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由发行人公 告减持计划。控股股东自锁定期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 减持数量: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锁定期满后2年内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将在减持前按 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若预计未来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的,应当在首次出售3个交易日前刊登股份减持计划公告, 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或者6个月期限届满后拟继续出售股份的,应当予以重新计 算。承诺人如未按前述规定刊登股份减持计划公告的,则任意连续6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发行人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2)减持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 进行,但如果承诺人预计未来3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个月。(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 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宋发兴、钱有武、卓秀者、陈强、 卢庆议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承诺在减 持前3个交易日由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2年内减 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数量:实际控制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拟进 行股份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锁定期满后2年 内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将在减持前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 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3个月内公开出售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 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 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和公司实际控 制人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宋发兴、钱有武、卓秀者、陈强、卢庆议均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不 一致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 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3.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博宏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恒诚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博发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