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0-03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黄巧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巧龙先生、刘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了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0-029),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巧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巧龙先生、刘萍女士 拟于2020年8月12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104,587,776股。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 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收到了实际控制人黄巧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巧 龙先生、刘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人员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2,200,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黄巧灵 大宗交易 2020.08.19 16.00 5,200 1.99 大宗交易 2020.11.20 17.73 3,220 1.23 黄巧龙 大宗交易 2020.11.20 17.73 1,300 0.50 刘 萍 大宗交易 2020.11.20 17.73 700 0.27 合 计 - - - 10,420 3.99 二、股份变动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巧灵、黄巧龙、刘萍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148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股票简称 宋城演艺 股票代码 300144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黄巧灵(A股) 3,220 1.23 黄巧龙(A股) 1,300 0.50 刘 萍(A股) 700 0.27 合 计 5,220 2.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25,614.15 48.042% 120,394.15 46.04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233.41 32.598% 80,013.41 30.6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380.74 15.444% 40,380.74 15.44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29);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本次减持与减持计划公告保持一致。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 人黄巧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黄巧龙先生、刘萍女士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 巧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黄巧龙先生、刘萍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委托人、受 托人名称/ 姓名 身份 本次委托前 持股比例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后按一 致行动人合并计 算比例 价格 日期 占总股本比 例(%) 不适用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 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不适用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 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 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巧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黄巧龙先生、刘萍女士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为 46.045%,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稳定经营产 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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