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309号)的相关要求,成都西菱动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晓林先生出具了 《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2020年9月14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联 方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西菱动力股票的情形; 2、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减持所持有的西菱动力股 票; 3、本人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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