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恒旭持有期混合A :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博时恒旭持有期混合A :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0年 10月 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659号)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5、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 境外市场的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 券)、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 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 1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 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 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 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 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 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 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 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 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 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 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若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可能面 临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 违约风险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 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7、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 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 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 无法赎回的风险。 8、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30%,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合约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9、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2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 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0、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11、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目录 【重要提示】 ........................................................1 目录................................................................1 第一部分绪言....................................................1-1 第二部分释义....................................................2-1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3-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4-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5-1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6-1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7-1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8-1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9-1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10-1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11-1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12-1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13-1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4-1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15-1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16-1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7-1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8-1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9-1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20-1 第二十一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21-1 第二十二部分备查文件...........................................22-1 1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绪言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1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 并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改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1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 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6、直销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2-2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 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 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最短持有期:指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到 期日之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最短持有期到 期日当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 42、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每份 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 43、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对应日或该对 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 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 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44、《业务规则》: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 守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2-3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2、元:指人民币元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8、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即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59、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0、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2、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4、信用衍生品:指符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规则,专门用于管理信用 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2-4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5、信用保护买方:亦称信用保护购买方,指接受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6、信用保护卖方:亦称信用保护提供方,指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7、名义本金:亦称交易名义本金,是一笔信用衍生产品交易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 额,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准 6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9、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交易机制 7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71、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7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2-5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21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年 7月 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 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股份 2%。注册资本为 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 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三十三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 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绝对收益投资 部、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产品规划部、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 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北京、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 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中部、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财富管理部、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 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 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 择和组合管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 资管理及相关工作。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 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指数与创新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 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市场政策的拟订;牵头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协同 产品和投资体系以及机构业务团队的协同;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具体负责机构 3-1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业务的绩效考核和费用管理;机构产品营销组织和销售支持;专户业务中台服务与运营支 持等工作。战略客户部集中服务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大型头部保险公司、中央汇金公 司等重要金融机构。机构-北京负责北方地区其他银行、保险和财务公司等机构业务。机构 -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 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 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 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大宗交易业务、融券业务、做 市商业务、股指期货业务等工作。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 中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 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销售管 理部负责总行渠道维护,零售产品营销组织、销售督导;营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营销 培训管理;渠道代销支持与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 指数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 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 理及相关工作。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基础设施 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所管理基础设施资产的投资管理、项目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 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 年金方案设计、重要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等证券市场重要主体 的关系维护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 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财富管理部负责高端客户的理财服务与销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负责电话咨询与服务;网 络咨询与服务;电话呼出业务;营销数据分析统计、直销柜台业务等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 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 件管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 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 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 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 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 3-2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 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 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 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20年 9月 30日,公司总人数为 636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90%拥 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 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1986-1990 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 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 8月至 2014年 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 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 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 1月至 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 7月至 2020年 10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20年 1月 9日至 2020年 4月 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自 2020年 4月 1日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 2020年 4月 1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苏敏女士,分别于 1990年 7月及 2002年 12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 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 1998年 6月、1999年 6月及 2008年 6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 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 理金融类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5年 9月及 2015年 12月起任招商 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 2016年 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自 2014年 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 2016年 1月至 2018年 8月任 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 2015年 11月至 2018年 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5年 11月至 2017年 4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自 2013年 5月至 2015年 8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 3-3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自 2013年 6月至 2015年 12月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 2009年 12月至 2011年 5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事; 自 2008年 3月至 2011年 9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1年 3 月至 2015年 8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 2007年 5月至 2011年 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 2010年 11月至 2011年 4月担任该公 司副总经理。2018年 9月 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 7月至 1995年 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任教师。1995年 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 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 10月至 2008年 7月,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 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2014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方瓯华先生:硕士,中级经济师。2009年起,加入交通银行,历任交行上海分行市南 支行、大客户二部、授信部、宝山支行行长助理等职位,主要负责营运及个人金融业务。 2011年起,调入交通银行投资部,担任高级经理,负责交行对外战略投资及对下属子公司 股权管理工作。2015年,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高级 投资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 营。2018年 9月起,担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 2018年 10月 2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 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 青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 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 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2008年 11月至 2010年 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 6月至今, 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 3月至今,兼任 3-4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 5月至 2014年 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ECNL)董事;2013年 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 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 12月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 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 理、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 司)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 计师等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 席、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 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2.2-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 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 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作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 书记;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 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 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亚洲最大的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 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 经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 0037)副董事 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 华能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04.07-2009.03,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 2016.8-至今,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威华股 份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何敏女士,1975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9年 7月至 2006年 4月任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2006年 4月至 2009年 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 4月至 2019年 2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 经理,2019年 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9年 4月 10日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 陈良生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1980年至 2000年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支 行及安徽省分行。2000年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合肥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部 3-5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 4月至今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2017年 6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 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 2012年 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 5月筹备天津港 (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 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副部长。2013年 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 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 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2016年 3月 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 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年 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代总经理兼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 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代总经理 兼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主管 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 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 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 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 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 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 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固定收 益投资官、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 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3-6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 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申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友邦保险、申银万国证券、国金证券工作。2013年 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主管、固定收益总部研究组副总监、博时 锦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11月 8日-2017年 10月 19日)、博时民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11月 30日-2017年 12月 29日)、博时安慧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12月 16日-2017年 12月 29日)、博时智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年 8月 30日-2018年 3月 15日)、博时民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1月 13日-2018年 3月 15日)、博时合惠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 1月 13日-2018年 3月 15日)、博时富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1月 20日-2018年 3月 15日)、博时 汇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2月 28日-2018年 3月 15日)、博时丰达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11月 8日-2018年 3月 29日)、博时丰达纯债 6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3月 29日-2018年 4月 23日)、博时富鑫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6年 11月 17日-2018年 7月 16日)、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 6月 27日-2018年 7月 16日)、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8月 14日-2018年 7月 19日)、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6月 24日-2018年 8月 9日)、博时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9月 26日-2018年 9月 27日) 、博时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10月 29日-2019年 12月 16日)、博时鑫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12月 7日-2020年 6月 4日)、博时鑫泰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12月 29日-2020年 6月 4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 研究组负责人、研究组总监兼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5月 22日—至今)、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 10月 14日—至今)、博时富进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 12月 19日—至今)、博时富洋纯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1月 15日—至今)、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0年 2月 24日—至今)、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2月 24日—至今) 、博时富灿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3月 26日—至今)、博 时恒裕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5月 18日—至今)、博时富盛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7月 16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张龙、魏凤春、王俊、过钧、黄瑞庆、曾鹏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3-7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张龙先生,硕士。1996年起先后在长江证券、长盛基金、华夏基金、北京金百朋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专职委 员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 魏凤春先生,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信托、清华大学、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8月 24日-2016年 12月 19日)、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年 11月 30日-2016年 12月 19日)的基金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 颐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 3月 20日—2020年 9月 3日)、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 8月 28日—2020年 9月 3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 (2015.5.20-2016.6.8)、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2015.5.22-2016.6.8)、博时沪港深 价值优选混合基金(2017.1.25-2018.3.14)、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2019.6.10) 的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现任研究部研究总监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 (LOF)基金(2015.1.22-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至今)、博时 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基金(2017.6.5-至今)、博时优势企业混合基金(2019.6.3-至今)、 博时研究优选混合基金(2020.3.20-至今)、博时研究精选持有期混合基金(2020.6.24-至 今)、博时研究臻选持有期混合基金(2020.6.30-至今)、博时价值臻选持有期混合基金 (2020.7.29-至今)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 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8.242010.8.4) 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11.24-2013.9.25)、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2.12014.4.2)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1.8-2014.6.10)、博时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9.13-2015.7.16)、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6.24-2016.7.4)、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2018.2.6)、博 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8.1-2018.2.6)、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2014.6.10-2018.4.23)、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0.24-2018.5.5)、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2018.5.21) 、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2.13-2018.6.16)、博时鑫 3-8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10-2018.7.30)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募 基金组负责人、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2019.4.30)、博时 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29-2019.10.14)、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9.1.28-2020.4.3)、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62020.7.20)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17-2020.7.20)、博时 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2020.7.20)的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创新组负责人、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6.10-至今)、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2.29-至今)、博时中债 3-5年进出口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12.25-至今)、博时中债 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2019.7.19-至今)的基金经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合 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股票投资部 ETF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 资副总监(主持工作)、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5.2.9-2016.10.2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2015.2.9-2016.10.24)、博时 特许价值混合基金(2015.2.9-2018.6.21)的基金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 博时量化平衡混合基金(2017.5.4-至今)、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2018.4.3-至今)、 博时量化价值股票基金(2018.6.26-至今)的基金经理。 曾鹏先生,硕士。2005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 201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 2月 9日-2016年 4月 25日)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总部一体化投研总监兼权益 投资主题组负责人、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 1月 18日—至今)、博时 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6月 21日—至今)、博时科创主题 3年封闭运作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 6月 27日—至今)、博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20年 4月 15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3-9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 向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 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 追偿; 3-10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 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3-11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 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 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 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 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 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 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 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 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3-12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 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 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 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 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 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 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 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 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 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 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 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3-13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年 10月 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 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 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 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 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 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 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 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 4-1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 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 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 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经贸委 经济法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业务处处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 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 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 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潘卫东,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业务一 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任、宁波分行 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党 组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 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处副处 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 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工作党委委员,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20年 9月 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9066.66亿 元,比去年末增加 50.53%。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二百六十二二百六十一只,分别为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 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长信利 众债券基金(LOF)、博时安丰 18个月基金(LOF)、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鹏华丰泰 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定开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 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 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 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 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 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 4-2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 债券基金、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 东方红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 基金、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 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 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 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 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 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 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 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安丰恒混合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指数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 金、兴业瑞丰 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长安 鑫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 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 4.0主题沪港 深精选混合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 弘债券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 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 聚瑞混合基金、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 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泽 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 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债 35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 4-3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 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中债 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富永纯债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畅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 5年恒定久期国 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债 1-3年政策性金 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债 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债 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 永赢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 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农银 养老目标日期 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 货币市场基金、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享 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方 梦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 39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MSCI中国 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 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稳欣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泰慧 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禄 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 实安元 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0-5年利率 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利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鑫浦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4-4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券投资基金、汇安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西藏东财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裕惠 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尊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裕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恒隆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信用主体 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彭博 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3-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 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稳健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誉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永乐 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鹏扬景恒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兴 1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太平中债 1-3年政 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中欧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泰紫金中债 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臻选两年持有期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泰 66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鼎元 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工银瑞信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汇浦三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债 1-5年 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锦润 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安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恒 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远盈 42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兴业稳泰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睿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基 4-5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永赢瑞宁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浦瑞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盛 7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稳丰 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裕中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乐盈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泰博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淳厚安裕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尊泰 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聚禾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德邦锐泽 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 合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蜂巢添禧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金惠丰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久盈 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 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 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 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 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 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 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 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 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 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 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 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 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 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 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 4-6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 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 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 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 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 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 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 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 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 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 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 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 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4-7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号恒基中心 1座 23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号恒基中心 1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韩炯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1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电话:(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贺耀(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