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6:35:40 中财网
原标题:同和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3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旌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
27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宁波旌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旌辉创投”)
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771,2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将于其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即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其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
的6个月内(即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11月21日)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旌辉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
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旌辉创投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旌辉创投
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旌辉创投

集中竞价交易

2020/5/25

2020/10/28

35.50

2,391,080

1.8590%

大宗交易

2020/6/10

32.23

450,000

0.3499%

2020/6/12

31.73

539,000

0.4191%

2020/6/15

33.57

593,400

0.4614%

2020/6/16

34.30

593,400

0.4614%

2020/6/19

32.83

395,600

0.3076%

2020/9/9

28.68

395,600

0.3076%

2020/9/11

27.06

593,400

0.4614%

2020/9/14

26.95

593,400

0.4614%

2020/9/18

26.32

130,000

0.1011%

2020/10/28

25.54

173,400

0.1348%

2020/10/29

24.97

197,800

0.1538%

2020/11/4

24.73

487,800

0.3793%

合 计

7,533,880

5.8575%



注:上表中公司总股本为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28,619,920股。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旌辉创投

合计持有股份

14,125,838

10.98%

6,591,958

5.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25,838

10.98%

6,591,958

5.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表中公司总股本为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28,619,920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旌辉创投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旌辉创投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旌辉创投严格履行了其关于股份限
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旌辉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
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旌辉创投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
东。


4、旌辉创投是由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蒋元森先生、董事兼副总
经理黄国军先生、监事会主席余绍炯先生及其他若干自然人组成的持
股平台,其于2013年增资进入公司,根据当时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人
不能直接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公司股东,故成立旌辉创投这一持股平
台。根据旌辉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旌辉创投本次减持,除部分用于税收和个人用途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外,主要是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到合伙人本人或其亲属名下。


5、截至本公告日,旌辉创投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旌辉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
数量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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