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9:51:3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兴商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0-5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0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0-40),公司股东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如山”)计划自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6%)。


2020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杭州如山出具的《关于中兴—沈
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
函》,截至2020年10月29日,杭州如山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

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0-54)。


2020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杭州如山出具的《关于中兴—沈
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
函》,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间,杭州如山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7,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0.94%),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157,157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1.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0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20日

股票简称

中兴商业

股票代码

000715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415.72

1.00

合 计

415.72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14.54

6.05

2,098.82

5.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4.54

6.05

2,098.82

5.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ZXSY2020-40),杭州如山计划自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8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6%)。


杭州如山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如山实际减持的股份数
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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