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7:41:21 中财网
原标题: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0-05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一大股东潍坊裕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裕耀”)通过其控制的深
圳中安汇银一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安鼎奇二号专项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中安鼎奇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安汇银四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位股东(以下简称“中安系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
司41,653,962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20%。潍坊裕耀累计质押公
司股票数量为33,313,96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6%。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潍坊裕耀发来的通知,潍坊裕耀于
2020年11月20日将此前质押给潍坊东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建设”)
的41,653,962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将33,313,962
股无限售流通股再次质押给了东兴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潍坊裕耀

本次解质股份

41,653,962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0%

解质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持股数量

41,653,962股

持股比例

13.2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部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补充
质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
金用途

潍坊
裕耀



33,313,962





2020/11/20

2021/11/19

东兴

建设

79.98

10.56

补充流动资


合计

-

33,313,962

-

-

-

-

-

79.98

10.56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除质
押及再质押
前累计质押
数量

本次解除质
押及再质押
后累计质押
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未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潍坊
裕耀

41,653,962

13.20

41,653,962

33,313,962

79.98

10.56

0

0

0

0

合计

41,653,962

13.20

41,653,962

33,313,962

79.98

10.56

0

0

0

0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公司第一大股东潍坊裕耀未来半年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
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3,313,96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9.9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56%,对应融资余额1.5亿元。


公司第一大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
潍坊裕耀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
风险,潍坊裕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
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潍坊裕耀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潍坊裕耀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第一大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不会因此产生变动,第一大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
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
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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