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5日 16:50:46 中财网
原标题:金禾实业: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0-06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50,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63%,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7,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9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
月25日收到副董事长、总经理夏家信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从春先生,董事、
副总经理陶长文先生,副总经理李恩平先生、孙彩军先生、李俊伟先生、贺玉先
生分别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夏家信、王从春、陶长文、李恩平、孙彩军、李俊伟、贺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
(股)

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


1

夏家信

副董事长、总经理

302,468

0.0539%

2

王从春

董事、副总经理

272,582

0.0486%

3

陶长文

董事、副总经理

302,468

0.0539%




4

孙彩军

副总经理

154,000

0.0275%

5

李恩平

副总经理

247,584

0.0441%

6

李俊伟

副总经理

162,800

0.0290%

7

贺玉

副总经理

108,112

0.0193%

合计

1,550,014

0.27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3、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决定。


5、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序号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
数不超过
(股)

拟减持股数占
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拟减持的股份
占其本人总持
股的比例不超


1

夏家信

首发前股份及股
权激励计划

75,617

0.0135%

25.00%

2

王从春

首发前股份及股
权激励计划

68,146

0.0121%

25.00%

3

陶长文

首发前股份及股
权激励计划

75,617

0.0135%

25.00%

4

孙彩军

股权激励计划

38,500

0.0069%

25.00%

5

李恩平

首发前股份及股
权激励计划

61,896

0.0110%

25.00%

6

李俊伟

股权激励计划

40,700

0.0073%

25.00%




7

贺玉

首发前股份及股
权激励计划

27,028

0.0048%

25.00%

合计

387,504

0.0691%

25.00%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止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所涉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