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17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上海亚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2020 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持公司148.2317万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比例1.67%)的股东上海亚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亚邦创投”)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180日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48.2317万股(占 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67%),且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 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 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 将做相应调整。 2020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股东亚邦创投出具的《关于本合伙企业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25日,亚邦创投预披露的减 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亚邦创投 集中竞价 2020/06/03 113.037 10.00 0.11 集中竞价 2020/06/04 116.446 2.26 0.03 集中竞价 2020/06/05 116.399 10.00 0.11 集中竞价 2020/06/09 116.507 10.40 0.12 集中竞价 2020/07/01 97.151 20.00 0.17 集中竞价 2020/07/17 98.811 11.20 0.10 合计 63.86 0.64 注: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公司已于2020年6月12日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亚邦创投持股数量已作相应调整。 此外,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8,736,700股变更为88,728,700股,亚邦创投持股股 比被动增加0.0001%。 因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 份已于2020年8月2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15,347,310股增加至115,538,436 股,亚邦创投持股股比被动稀释0.0017%。 因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5,538,436股变更为115,517,922股,亚邦创投持股股 比被动增加0.0002%。 因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预留授予股份已于2020年11月18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15,517,922 股增加至115,559,860股,亚邦创投持股股比被动稀释0.0004%。 亚邦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3.86万股,减持比例为0.64%,减持 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减持次数为6次,减持价格区间为 97.151元/股-116.507元/股。 亚邦创投是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亚邦创投本次拟减持 公司股份进展情况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当时公 司总股本 比例(%) 股数 (万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亚邦创投 合计持有股份 148.2317 1.67 119.0432 1.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2317 1.67 119.0432 1.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注:公司已于2020年6月12日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亚邦创投本次减持后的 持股数量已作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亚邦创投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亚邦创投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在对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29.07元/股。) 3、截至2020年11月25日,亚邦创投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 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 4、亚邦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本合伙企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告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