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7:21:44 中财网
原标题:海波重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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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
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致行动人张丽、张学军女士分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雄文先生计
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0,62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进行(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1月26日)。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张丽、张学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
宋雄文先生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
满。张丽女士已减持本公司股份130,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0.1218%,
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数的65.0000%;张学军女士已减持本公司股份98,599股,
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0.0924%,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数的49.2995%;宋雄
文先生已减持本公司股份53,8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0.0504%,占本
次拟减持股份总数的41.18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
述股东本次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
数(股)

占本次拟减
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比例

张丽

集中竞价

2020-05-27


2020-06-22

16.60

130,000

65.0000%

0.1218%

合计

130,000

65.0000%

0.1218%

张学军

集中竞价

2020-06-03


2020-06-15

16.94

98,599

49.2995%

0.0924%

合计

98,599

49.2995%

0.0924%

宋雄文

集中竞价

2020-06-01


2020-07-23

17.51

53,800

41.1866%

0.0504%

合计

53,800

41.1866%

0.0504%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张丽

合计持有股份

1,900,000

1.7801%

1,770,000

1.6585%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900,000

1.7801%

1,770,000

1.6585%

有限售流通股









张学军

合计持有股份

1,961,200

1.8374%

1,862,601

1.7452%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961,200

1.8374%

1,862,601

1.7452%

有限售流通股









宋雄文

合计持有股份

522,500

0.4896%

468,700

0.4392%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30,625

0.1224%

76,852

0.0720%

有限售流通股

391,875

0.3672%

391,875

0.3672%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
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张丽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减持计划未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

2、股东张学军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减持计划未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

3、股东宋雄文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减持计划未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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