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7:51:05 中财网
原标题:佳发教育: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0-068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
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公司董事
兼副总经理覃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文晶先生计划自减持预
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40,000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0375%、0.015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66,353,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399,530,242股。因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
月21日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2日为除权除息日实施完
毕,故覃勉先生、文晶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拟
减持数量如下:

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60,000股,
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75%、0.0150%。


近日,公司收到覃勉先生、文晶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26日,覃勉先生、文晶先生本
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减持股
份来源

文晶

集中竞价

2020年8
月21日

22.4825

20,000

0.0050%

股权激
励授予

合计

/

20,000

0.0050%





注 1:上表百分比的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的结果。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覃勉

合计持有股份

1,083,000

0.2711%

1,083,000

0.2711%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270,750

0.0678%

270,750

0.0678%

有限售
条件股份

812,250

0.2033%

812,250

0.2033%

文晶

合计持有股份

518,700

0.1298%

498,700

0.1248%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129,675

0.0325%

109,675

0.0275%

有限售
条件股份

389,025

0.0974%

389,025

0.0974%



注 1:公司于2020年5月实施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表格中股东“本
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均为除权除息后的股份数量。


2:上表百分比的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的结果。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覃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文晶先生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
承诺:

“本人在担任佳发安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
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佳发安
泰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如本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如本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发安
泰股份。”

覃勉先生、文晶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须遵守法规
要求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覃勉先生、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文晶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1、覃勉先生、文晶先生上述减持股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覃勉先生、文晶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覃勉先生、文晶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中,覃勉先生、文晶先生的减持计
划时间已届满,覃勉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实施减持,文晶先生
本次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


五、备查文件

覃勉先生、文晶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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