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0-068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 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公司董事 兼副总经理覃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文晶先生计划自减持预 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40,000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0375%、0.015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66,353,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399,530,242股。因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 月21日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2日为除权除息日实施完 毕,故覃勉先生、文晶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拟 减持数量如下: 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60,000股, 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75%、0.0150%。 近日,公司收到覃勉先生、文晶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26日,覃勉先生、文晶先生本 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减持股 份来源 文晶 集中竞价 2020年8 月21日 22.4825 20,000 0.0050% 股权激 励授予 合计 / 20,000 0.0050% 注 1:上表百分比的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的结果。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覃勉 合计持有股份 1,083,000 0.2711% 1,083,000 0.2711%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270,750 0.0678% 270,750 0.0678% 有限售 条件股份 812,250 0.2033% 812,250 0.2033% 文晶 合计持有股份 518,700 0.1298% 498,700 0.1248%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129,675 0.0325% 109,675 0.0275% 有限售 条件股份 389,025 0.0974% 389,025 0.0974% 注 1:公司于2020年5月实施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表格中股东“本 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均为除权除息后的股份数量。 2:上表百分比的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的结果。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覃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文晶先生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 承诺: “本人在担任佳发安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 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佳发安 泰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如本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如本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发安 泰股份。” 覃勉先生、文晶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须遵守法规 要求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覃勉先生、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文晶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1、覃勉先生、文晶先生上述减持股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覃勉先生、文晶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覃勉先生、文晶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中,覃勉先生、文晶先生的减持计 划时间已届满,覃勉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实施减持,文晶先生 本次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 五、备查文件 覃勉先生、文晶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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