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0-122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杭州正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正浩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浩投资”)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计划期限内正浩投资 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2、正浩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9,700股,占总股本的2.32%。 公司于近日收到正浩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股 份减持通知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正浩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2,533,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25日,正浩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计划期间内正浩投 资减持公司股票2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正浩投资 集中竞价 2020年11月19日 -2020年11月20日 16.42 268,400 0.21 合 计 16.42 268,400 0.21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正浩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4,786,981 3.78 4,518,581 3.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6,981 3.78 4,518,581 3.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647,314 股,由126,666,667股增加至127,313,981股。 3、其他相关说明 3.1 正浩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2 正浩投资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20年5月21日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3.3 正浩投资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实施减持计划,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3.4 正浩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实 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1、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正浩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正浩投资 4,518,581 3.55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1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 2.1.1 减持股东名称:正浩投资 2.1.2 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1.3 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股)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正浩投资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2,959,700 2.32 注: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1.4 减持期间: 正浩投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1.5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1.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格。 2.2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正浩投资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单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将根据公司经营、资 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 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 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以减持股份;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 减持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单位所持有的剩余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单位将根据公司经营、资 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发行人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若发行人已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 后的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浩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正浩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3.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正浩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2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 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3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3.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正浩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正浩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