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动力先锋混合A : 关于修订嘉实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55:54 中财网
原标题:嘉实动力先锋混合A : 关于修订嘉实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嘉实动力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
法律法规及

嘉实动力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嘉实动力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
嘉实动力先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
的投资策略、投资
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
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
不改变

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符

《存
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修订将自
2020

1
1

2
7

起正式
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的主要内容
公告如下:


一、
对“基金的投资”部分的修订


1
、明确“投资范围”中“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将“投资范围”修订为: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
、存托凭证
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
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地
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等)、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现金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2
、在股票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描述如下: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
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3
、在“投资限制”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执行,与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合并计算。”


二、
在“基金资产估值”部分的“估值方法”中增加存托凭证估值方法描述
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执行。”


三、
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重要提示”部分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
险揭示如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
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
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四、
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风险揭示”部分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
险揭示如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
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
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
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
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
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
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
险。




因上述修订导致的序号变化顺序调整,《
嘉实动力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
”)
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一并调整。本次修订

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的约定。



上述
修改自本
2020

1
1

2
7

起生效。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全文


2020

1
1

2
7

在本
公司网站(
www.
jsfund
.
c
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基金管



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并
揭示相关风险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
-
600
-
8800
)咨询。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招募说明书
(更新)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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