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增收A/B :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宝盈增收A/B :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十 一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08 年 3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08 〕 325 号《关于核准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的批复》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 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 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 险、人才流失风险、本基金特有的 投资风险、其他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可以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为中小微、非上市企业, 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薄弱、企业经营风险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不足等特点。投资中小企业 私募债将存在违约风险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基金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 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 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 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 、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20 年 11 月 25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 20 年 6 月 30 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对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 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7 六、基金的募集 .................................................................................................................................. 4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45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转换、冻结与质押 ........................................................................... 54 十、基金的投资 .................................................................................................................................. 57 十一、基金的业绩 ............................................................................................................................... 69 十二、基金的财产 ............................................................................................................................... 71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72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7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9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十八、风险揭示 .................................................................................................................................. 8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5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4 二十三、其它应披露事项 ................................................................................................................. 11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17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18 一、绪言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 “ 本招募说明书 ” ) 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 简称 “ 《销售办法》 ”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 《流动性规定》 ” )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 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 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 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 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 个人投资者:指年满 18 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 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 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 . 直销机构: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 . 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 . 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 的机构 29 . 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 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 . 基金募集 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4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7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8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 .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 《业务规则》: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43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 为现金的行为 44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 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 结算机构办理 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 机构的操作 46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 . 元 :指人民币元 49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1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52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的过程 55 .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 .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 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 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 易 57 .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宝盈增强收益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C 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8 .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宝盈增强收益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59. 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指《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 新 三、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 层 成立时间: 2001 年 5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马永红 总经理: 杨凯 办公地址:深圳市 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电话: 0755 — 83276688 传真: 0755 — 83515599 联系人: 邹明睿 2 、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金字 〔 2001 〕 9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现有股东包括中 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其中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75% 的股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持有 25% 的股权。 公司设置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技术治 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固有资金管理委员会和估值委员会,并设置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 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投资部、研究部、创新业务部、风险管理部、集中交易部、产 品规划部、渠道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市场营销部、互联网金融部、基金运营部 、信息技术部、 监察稽核部、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北京业务部、上海业务部和成都业务 部等 23 个部室。 ( 二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四十四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证 1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科技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 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优势产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泽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龙头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 盈盈辉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旭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 盈聚福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发展新动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三 ) 主要人员情况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 )董事会 马永红先生,董事长。曾任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员、科长、处长、高级会计师、总 会计师等职务;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文众先生,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支行解放中路办事处职员;中国工商银行成 都市信托投资公司委托代理部、证券管理部经理;成都工商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 总经理助理;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中 铁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副巡视员 。现任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恪先生,董事。曾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职员、部门总经理助理。现任中 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刘洪明先生,董事。曾任天津师范大学助教;中亚证券天津业务部部门 经理;中化集团战 略规划部职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 财富管理中心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事业部副总经 理 。 张苏彤先生,独立董事。曾任职于陕西重型机器厂、陕西省西安农业机械厂、陕西省西安 农业机械厂、陕西财经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高层管理教育中心( EEP ) 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财务会计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 学会会员( CFE )兼北京分会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法务会计师认证项目专家小组 副组长,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专家小组副组长,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评议专 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项目同行评议专家。 廖振中先生,独立董事。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四川诚方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成都市传媒集团新闻实业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乐山市嘉州民富 村镇银行独立董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调解员,四川省住建厅海绵城市设计专家委员会 成员。 王艳艳女士,独立董事。曾任美国休斯敦大学博士后;厦门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院助理教 授;厦门大学管 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徐加根先生,独立董事。曾任职于中国石化。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金融创新与产品设 计研究所副所长。 杨凯先生,董事。曾任湖南工程学院教师;振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总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监、基金 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经 营管理层董事。 ( 2 )监事会 陈林先生,监事会主席。曾任中铁二局会计员、项目财务主管、云南分公司财务科长、机 电公司财务部长、副总会计 师;中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铁二局地产集团郫县项目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中铁置业长沙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现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王法立先生,监事。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管理部产品经理、 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事业部 - 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魏玲玲女士,监事。曾任职于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深圳振华路营业部。 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汪兀先生,监事。曾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 3 )高级管理人员 马永红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杨凯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邹纯余先生,副总经理。曾任职于中铁二局、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 葛俊杰先生,副总经理。曾任深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科员;深圳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 办公室主任科员、副处长;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专户投资部总 监、投资经理。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磊先生,督察长。曾任职于广东茂名石化公司、新疆邮政储汇局、新疆邮政局、中国证 监会新疆监管局、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纪委书记。 张献锦先生,首席信息官。曾任职于铁道部株洲车辆厂、深圳大学通信技术研究所、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 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2 、基金经理简历 高宇先生,厦门 大学投资学硕士。 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职于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 理部,担任研究员; 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职于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担任固定收益分 析师,获首届金牛分析师第五名(团队); 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职于博时基金,先后 担任固定收益总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并负责信用团队;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职于天风证券,担任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 2017 年 8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现任宝盈基金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泰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旭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邓栋先生,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硕士。 2008 年 3 月加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 师;自 2010 年 1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 究员、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 2017 年 8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 收益部总经理, 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聚福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裕增强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张仲维先生,台湾政治大学国际经营与贸易学硕士。曾任台湾元大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国际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5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投资经理,现任宝盈科技 30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 盈发展新动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本基金时间: 陈若劲, 2008 年 9 月 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1 日。 刘丰元, 2008 年 5 月 15 日至 2008 年 12 月 24 日。 3 、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杨凯先生(主席):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葛俊杰先生(委员)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肖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龙头优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邓栋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鸿盛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福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祥裕增强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高宇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祥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安泰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盈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戈 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魏玲玲女士(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何相事先生(秘书):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投研秘书。 4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 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 1 ) 承销证券; ( 2 )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 6 ) 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7 )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8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 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 露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11 )故意损害基金投资人及其它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4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3 )不泄 露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 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 的系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为保证公司规范、稳健运作,有效防止和化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最大程度保护基金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 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 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 、内部控制目标 公司实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 2 )保证基金持有人和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内部控制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 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并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 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 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 5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 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 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管理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 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 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 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后者的内容不得与前者相违 背。 公司各项制度的制订必须满 足以下几个要求: (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 2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 3 )符合全面、审慎、适时性原则; ( 4 )授权、监督、报告、反馈主线明确; ( 5 )权利与职责、考核、奖惩相对应。 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控制的目标和政策,监督风险控制措 施的落实情况,并对公司日常经营、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同时,公司设 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进行检查、评价,并出具专题报告。督 察长的专题报告报董事会,董事会向公司总经理提出修改意见,并 由总经理负责落实。风险管 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的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向有关机构、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由相关 机构和部门负责落实。各机构、各部门定期对涉及到本机构、本部门的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价, 并负责落实有关事项。 4 、内部控制基本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 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以及其他方面控制。 ( 1 ) 公司环境控制 公司环境控制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控制、授权控制、内部交易控制和关联交易控制等。 ① 治理结构的控制是指公司建立健全科学的法人治理机构,主要内容为: 严格按照现代企 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组织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 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营机制,包 括建立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 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部门、岗位及业务流程,形成严密有效的 内控防线。 ② 公司业务授权制度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必须充分履行各自职权,健全公 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 职权范围和运作方式,对董事、监事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有 效运作;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各部门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 能。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的权限、工作方式、总经理决定的执行和反馈等作 了明确规定,公司各部门均向总经理负责;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守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 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在其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③ 公司内幕交易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对内部交易行为的范围作明确规定,明确禁止内幕交 易行为的发生。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内幕交易,监 察稽核部对此定期进行检查;公司加 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对员工行为的检查,防止违反监管机构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行为的规范, 或公司员工行为准则的行为;建立集中交易制度、防火墙制度、信息控制制度和投资限制制度 等,防止基金投资中内幕交易的发生;建立和完善电脑监控系统,由监察稽核部实时监控基金 的投资和交易活动,尤其是大额买卖和频繁买卖现象。 ④ 公司关联交易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决策程序,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规定关联交易需经股东会多数同意,并需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分离公司 自有资金和基金资金的运 作,由监察稽核部定期跟踪公司自有资金运用情况,避免利益冲突的 发生;加强投资过程中关联交易的控制,通过设置股票投资限制名单、利用电脑系统加强对投 资行为的控制等措施,防止侵害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 ( 2 ) 业务控制 业务控制是指以公司开展的各类业务为对象的控制,主要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和市场开 发业务控制。 ①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投资管理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此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 的性质 和特点,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 示了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主要包括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易业务控制等。 研究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为此公司独立设立研究部, 在组织架构上保证其独立性;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公 司在多年积累的基础上,集合全体研究员的智慧,归纳和总结出《宝盈基金行业和上市公司研 究指引》,作为公司研究的指导;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和各基金的投资 风格,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 建立了公司股票池,并建立各基金的股票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 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公司对研究报告的要求做到客观、独立,并结合其 质量和数量,以及基金经理对研究报告的评价进行综合考核。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决策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 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健全投资决策授权 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 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从而在 充分调动基金经理能动性的同时,有效地控制了基金投资过程中 的管理风险。公司基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人数原则 上不超过 7 人 ,其表决机制为集体决策、有效制衡, 主席有一票否决权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有严格限定,必须按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构建组合,重大投资项目还需根据其投资 权限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或其执行委员批准; 集中交易部 和监察稽核部则对投资权限制度实行 有效的监控;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 并有决策记录: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要求重大投资项 目必须有公司内部研究报告支持,并经投资 决策委员会或其执行委员批准。上述过程均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相关记录要求永久保存;建 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 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 容。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公司设立 集中交易部 ,基 金投资的所有交易均需通过 集中交易部 进行,基金经理不得直接进行交易;同时,公司在 集中 交易部 设集中接单员,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均需通过集中接单员统一接 收和分配,从而防止了 可能的交易违规行为;公司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 施:公司在交易环节已建立预警机制,并设定了基金交易的限制措施,超过交易权限的,系统 自动禁止执行。交易员每日向基金经理反馈交易信息,发现异常情况的,则向监察稽核部和投 资总监报告;投资指令应当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 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 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公司交易系统设定的交易原则为 “ 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 ; 在时间、价格均相同的情况下,则采用公平交易机制,从而保证了公平对待各基金;建立完善 的交易记录制度,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应当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公司对场外交易、网下申购 等特殊交易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和规则。 ② 市场开发的业务控制 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实行岗位分离制度,保证各项业务的有效性和可靠 性,同时加强内部制衡机制,防止错误和舞弊行为发生;完善产品设计流程,新产品开发必须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新产品推出前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进行风险识别,提出风 险控制措施,并按决策程序报批;制定基金销售的 标准化流程,并选用先进的电子销售系统, 不断提供基金销售的服务质量和避免差错的发生。制定统一的客户资料和销售资料管理制度, 妥善保管各类资料,并对客户资料严格保密;制定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和工作流程,做好账户管 理工作,加强对交易与非交易过户的注册登记过户,加强对账户、注册登记资料的管理,加强 对有关账户、注册登记信息的传递管理。 ( 3 ) 信息披露控制 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由监察稽核部 指定专人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保证了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4 ) 信息 技术系统控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公司制定了严格的 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 资料;公司的办公系统和交易系统等均设定了不同的权限,并根据员工岗位授予不同权限。同 时公司通过内外网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公司计算机机房、 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应当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标准。 信息技术部 建立了设备运行和维护责任 制,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 责,从而保证了系统的完全、稳定运行。 公司规定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的权限仅限于系统维护,不得介入实际 的业务操作,并要求其密码口令定期更换,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则分别由不同人员保 管。 信息数据涉及到基金投资信息和投资人个人信息,属公司重要机密材料。为此,公司制定 了相应的信息数据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相关信息要求每日备份,计 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需经部门负责人和监察稽核部同意。 对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包括: ① 电子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 实施明确的责任管 理,严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② 强化电子信息系统的相互牵制制度,建立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与实际业务操 作人员相互独立制; ③ 建立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禁止同一人同时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数据库管理系 统口令; ④ 建立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制度,保证电子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 时、准确的传递到各职能部门; ⑤ 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⑥ 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检测制度等。 ( 5 ) 会计系统控 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 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 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从而建立了对各个风险控制点的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会计部门严格贯彻岗位分离、人员分离制度,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 责,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公司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从而保证了不同基金之间 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同时,公司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 于公司会计核算。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会计控制措施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 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复核制度:重要信息要求双人复核,以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 6 ) 监察稽核控制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督察长经董事会聘 任,其任免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为保证督察长切实履行职责,公司规定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 司相关档案, 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同时,督察长应当定期 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具体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为保证监察稽核部切实履 行职责,公司制定了监察稽核制度,对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监察 稽核部定期向管理层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 5 、内部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措施是落实公司风险控制理念,确保公司运作和基金投资合法合规的重要环节, 为此公司根据现有业务环节,制定了一整 套内部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为落实 “ 自上而下 ” 再 “ 自下而上 ” 的风险控制理念,管理层承诺对风险控制负有全部责任, 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应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业务环节及岗位,并能贯彻执行。 为落实 “ 全员参与 ” 理念,公司明确划分了各岗位职能权职,层层落实控制措施 : ① 投资决策、投资执行、交割、评价由不同部门负责,以达到层层控制的效果。 ② 重要的交易事项由交易主管复核,确保其正确与安全。 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程序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面的培训,使公司员工熟知并采用: ① 订立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与标准运用程序。 ② 对 员工进行风险控制培训。 ③ 在公司办公系统公布公司规章及信息库,方便员工取阅参考。 ④ 加强员工风险意识培训,培养其对风险的高度敏感性。 建立管理风险的关键指标监控系统: ① 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时,对于不符规定或未达控制标准的事项作持续的跟踪。 ② 通过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作自我评估,审查各业务程序 是否符合现实情况的要求,并随时修正。 建立独立的内部与外部稽核制度: ① 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制定稽核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实施。 ② 必要时,公司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外部稽核 ,推动公司风险控制的不断 完善。 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① 公司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尤其是公司的投资研究部门、会计清算部门和信息技术部 门,要求对掌握的基金投资和投资人信息严格保密,从而维护投资人权益。 ② 非业务相关人员,不得取阅客户或基金管理的相关资料。 ③ 交易时间内严禁基金经理、交易员等与投资业务有关的人员使用个人的通讯设备,移动 电话须交监察稽核部统一保管。 建立危机处理机制: ① 制定危机处理计划,并通过演练确保其可行性。 ② 成立危机处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保证危机处理计划的有效执行。 ③ 根据行业和公司业务发 展,定期检查危机处理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 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12 号 联系人:周海新 联系电话:( 021 ) 6063 7111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管运营 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合规监督处等 12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 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 管部连续聘 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 手段。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 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 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 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 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 ) QFII 、( R ) QDII 、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 品在内的托管业 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20 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 行已托管 1000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 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4 次获得《财 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 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在 2016 年被 《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及 2 019 年分别荣获《亚洲银 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 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 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 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 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 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 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 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 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 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 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 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 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 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 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深圳 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马永红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400 - 8888 - 300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755 - 83515880 联系人: 梁靖、李依 2 、代销机构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 3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公司网 址: www.cmbchina.com (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www.ecitic.com (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 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公司网址: www.psbc.com (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 1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 12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22 公司网址: www.drcbank.com ( 1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 22 号郑银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4000967585 公司网址: www.zzbank.cn (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 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鸿安国际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 95587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 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21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 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 1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9 - 45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 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 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 tic.com ( 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001 、 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 2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3389888 公司网址: www.swhy sc.com ( 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公司网址: www.xyzq.com.cn ( 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9 、 9557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 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 2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355 公司网址: www.swsc.com.cn ( 27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 、 1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22 公司网址: www.wlzq.com.cn ( 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 2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www.ewww.com.cn ( 3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97 、 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 3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