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6:05:51 中财网
原标题:同为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东刘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一、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提前终止暨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0-050),刘砥先生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
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94,517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219,725,865股的2%。


近日,公司收到刘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自2020年
11月3日至2020年11月26日,刘砥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2,197,200股,成交均价17.34元,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达到减持计划
拟减持数量的一半。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砥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26日

股票简称

同为股份

股票代码

002835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197,200

1.00%

合 计

2,197,200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7,256,236

26.06%

55,059,036

25.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18,184

5.02%

8,820,984

4.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238,052

21.05%

46,238,052

21.0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
股份提前终止暨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0),刘砥先生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4,394,5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目前,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及相关承诺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调整为219,677,923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砥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其
相关承诺。


2、刘砥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股份
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刘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刘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
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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