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7:37:01 中财网
原标题: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
及关联方深圳市红土孔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孔雀”)、深圳市人
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人才一号”)、江苏红土
软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红土软件”)、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红土”)
合计持有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32,782,44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6%。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
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11月5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2020年12月18日至
2021年6月15日),深创投、红土孔雀、人才一号、江苏红土软件、广东红土
与东莞红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444,000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即不超过4,222,000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创投、红土孔
雀、人才一号、江
苏红土软件、广东
红土、东莞红土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32,782,440

7.76%

IPO前取得:
32,782,44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深创投、红土孔雀、
人才一号、江苏红土
软件、广东红土、东
莞红土

32,782,440

7.76%

深创投对广东红土、东
莞红土、红土孔雀、人
才一号、江苏红土软件
能够施加重大影响。




合计

32,782,440

7.76%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拟减持
原因

深创投、红土
孔雀、人才一
号、江苏红土
软件、广东红
土、东莞红土

不超过:
8,444,000


不超
过: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8,444,000


2020/12/18~
2021/6/15

按市场价


首次公
开发行
前持有
股份

自身资
金需求



注:如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创投、红土孔雀、人才一号、江苏红土软件、广东红土与东莞红土承诺如
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
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2)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
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包括
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深创投与其关联方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前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
求实施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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