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9:51:35 中财网
原标题:依米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孙屹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65,615,2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0%),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即2020年12月2日-12月31日期间),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5%的股份(即不超过6,562,052股,占其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额的10.00 %)。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出具的《关于拟
减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孙屹峥

(二)持股情况:目前,孙屹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615,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15.00%。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其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孙屹峥、张菀夫妇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6,174,27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持股变动过程及减持股份来源:

孙屹峥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主要为公司IPO前所持公司股份、2013年度及201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所转增的股份、2015年从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56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2020年12月2日-12月31日期间。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孙屹峥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预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最大限度实施后持
股情况

数量(股)

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比例

孙屹峥

合计持股

65,615,209

15.00%

59,053,157

13.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43,584

1.54%

181,532

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871,625

13.46%

58,871,625

13.46%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孙屹峥先生于2010年2月26日作出了“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董监高股东的承诺”、“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于2010年4月16
日作出了“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承诺”。


(二)为稳定股价,孙屹峥先生于2015年7月8日作出了“股份不减持承诺”、“股
份增持及不减持承诺”。


(三)孙屹峥先生于2016年3月4日作出了“股份不减持承诺”:承诺自公司披露
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


(四)孙屹峥先生于2017年6月1日作出了“股份不减持承诺”:承诺自本次增持后
的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及一致行动人原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与其一致行动人
承诺本次新增持的股份自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屹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孙屹峥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风险提示

孙屹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孙屹峥先生正常减持行为,如孙屹峥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最大限度实施完毕后,孙屹峥仍持有公司59,053,157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为13.50%。孙屹峥、张菀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晶晶、孙好好合计持有公司159,612,221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36.49%,孙屹峥、张菀夫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孙屹峥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孙屹峥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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